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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侨联广场B座一层02店面
交易项目编号:RCJ2026060
时间:2026.07.03 来源:鼓楼区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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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让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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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的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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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补充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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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竞价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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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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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公告

新侨联广场B一层02店面招租方案

 

一、标的名称:新侨联广场B一层02店面

二、标的简介:福州市鼓楼区五一北路106号新侨联广场B座一层02店面,计租面积:113.84该标的目前空置,无租约。

三、房屋权属状况:闽(2020)福州市不动产权第9092179号

四、标的租赁期限:5年;免租期2个月(含在租赁期限五年内)

五、主要经营的行业或用途:商务办公(不包括餐饮、养老、住宿、宾馆等项目,不得经营国家明令禁止的违规违法项目和危险品、易燃易爆项目,不得用于进行非法活动,或因生产经营造成环境污染及其他损害国家、集体以及公共利益的,或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

六、委托招租标的挂牌价:人民币壹拾捌万肆仟肆佰贰拾元捌角/年(¥18.44208/年)

标的租金递增:无递增

七、意向竞租方的基本条件:

1、合法存续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个体工商户

2、不接受联合体方式竞租。

八、履约保证金及租金的缴交

承租方应在签署《电子竞价结果确认书》后的5个工作内向出租方缴纳履约保证金46105.2元。租金按月结算,先交租金后使用。

九、其他事项

1.承租方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各项规章制度。

2.消防设施设备安装、维护和消防报审由承租人自行负责,如未获得消防审验影响经营,不得向出租方要求任何补偿。

3.根据城管、物业公司有关规定,不得将空调外机等外挂设备挂于外墙,影响大楼整体美观。

4.房屋按现状交付,空调安装维修、水电改造以及其他房屋装修等费用均由承租方负责,不得向出租方要求给予任何维修、装修或补偿。

5.承租方如需转租应征得我会书面同意,不得擅自转租。

6.标的移交期限:承租人应于签署《电子竞价结果确认书》后的5个工作日内将第一期租金和履约保证金汇达出租方指定账户,10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标的房产于合同签订当日移交。

 

联系人:陈女士              联系电话:835609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