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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转让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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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标的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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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充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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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竞价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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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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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其他公告
| 首融公馆5号楼第14层01单元、02单元及配套车位招租 | 2026-04-15 |
(一)标的简介
标的位于福州市晋安区王庄街道珠宝路7号,福州供销大厦(原名“首融公馆5号楼”)第14层01单元、02单元及配套车位,拟对外招租。产权性质为办公、层高4.5米,其中:14层01单元计租面积:552.22㎡)、14层02单元(计租面积:539.25㎡),以上总计1091.47㎡,一个单元配套1个地下固定产权车位,共计配套2个地下固定产权车位,供承租方使用。
(二)挂牌价
1.租金及支付
(1)租金标准:挂牌底价为50(元/㎡·月)(不含物业费,以下租金均不含物业费),即:65.49万元/第一年。
(2)租金递增方式: 第1至3年月租金按照成交价执行,第4年起,租金递增3%至租期结束。
(3)租金缴交方式: 租金的支付遵循先交租金后使用的原则。租金按月支付,乙方第一个月租金应在合同签订之日起 7个日历日内付清。后续租金的缴交时间为每月计租期之前5日内付清(如遇法定节假日,相应顺延)。
2.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5年(含免租装修期)。
3.免租装修期
免租装修期为1个月。
4.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在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首年月租金的6倍,一次性缴交至指定的对公账户。租赁期满,在承租人不存在任何违约行为且结清所有租金及各项费用后,出租人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或剩余之数额(如有),租赁合同到期后30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
(三)经营范围
商业,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不得随意分租、转租等(不得存放国家明令禁止的违规违法项目和危险品、易燃易爆物品,不得经营娱乐场所等项目)。
(四)承租方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承租人应为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责任和能力的自然人。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五)承租方应接受的主要条件
1.承租人不得擅自分割、转借、转租,设置抵押、质押等。
2.目前供销大厦物业服务由物业公司提供,成交后,由承租人自行与物业公司商讨制定物业费用标准。
(六)标的物情况
1.房屋权属状况:新购置房产,已办理产权登记。
2.是否设定原承租人优先权:否;该标的目前空置,无租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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