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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清市原福建晟启、晟臻供应链科技有限公司地块及地上建筑物2年租赁权
交易项目编号:FQS2026053
时间:2026.03.13 来源:福清市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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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让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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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的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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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补充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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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竞价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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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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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公告

标的简介

一、工作方案

(一)坐落地点:福清市音西街道

)面积:两宗地块涉及土地总面积128959㎡,地上建筑物总面积78012.49㎡,目前处于空置状态,具体如下:

    1、原福建晟启供应链科技有限公司项目:土地面积86657平方米,地上建筑物面积67803.01平方米,其中宿舍楼15150.89平方米、办公楼22213.86平方米、厂房30438.26平方米。

    2、原福建晟臻供应链科技有限公司项目:未出让土地面积42302平方米,地上建筑物面积10209.48平方米。

)拍卖保证金:原福建晟启、晟臻供应链科技有限公司地块2年租赁权,保证金为人民币400万元(大写肆佰万元整)。

二、拍卖方案

(一)拍卖方式:委托拍卖公司进行有底价增价公开拍卖,价高者得。

(二)出租年限:2年(起止日期按租赁合同约定)

(三)出租方式及底价:由市土地发展中心委托有资质评估机构对该宗地租金进行评估,根据房地产估价报告(闽大成估〔2026〕03009号、闽大成估〔2026〕03010号)的评估结果,该宗地的评估价值,即2年总租赁权起拍价为人民币20313600元大写贰仟零叁拾壹万叁仟陆佰元整;增价幅度为人民币10万元整

(四)租金及缴纳方式:承租金按拍卖成交价计收,租赁合同两年一签,租金一次性缴纳。承租方应在拍卖成交之日起(不含当日)七日内将年承租金和合同履约保证金付至福清市土地发展中心指定账户,并签订《租赁合同书》。逾期未按规定时间交纳承租金及合同履约保证金的按违约处理,承租人拍卖保证金不予退还,扣除应付的拍卖佣金后保证金归委托方所有,并视情况重新进行拍卖。合同履约保证金在承包期满后五天内,在竞得人没有违约的情况下,无息退还。

(五)履约保证金:由双方另行协商,为合同总价款的10%,须在公开拍卖成交后7日内汇入甲方指定账户。

(六)允许或限制经营的范围:未经审批,不得改变临时用地批准用途,不得在地面上建设永久性构筑物。承租人若在地面上建设构筑物,应按规定进行审批并根据实际用途开展质量安全鉴定、消防评估及设施改造等工作,使用期间安全管理责任由承租人自行承担。

对竞拍人的要求:竞拍人为自然人时,需提供有效的居民身份证原件;竞拍人为公司、企业时,需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或负责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并提供原件核对;如竞拍人本人无法到场竞拍的,除以上材料外还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其他特别约定:

1、租赁期间相关费用及税金由竞得人承担(包括但不限于水费、电费、物业费、垃圾处理费、营业税、增值税等等。)

2、竞得人应合理使用其所租赁的房产及其附属设施。如因使用不当造成房产及设施损坏的,竞得人应立即负责修复或经济赔偿。

3、竞得人如改变房产的内部结构、装修或设置对房产有影响的设备、广告等,设计规模、范围、工艺、用料等方案均需事先征得出租方书面同意后方可施工(费用全部由竞得人承担)。租赁期满后,出租方有权选择以下权利中的一种:

1)依附于房产的装修归出租方所有。

2)要求竞得人恢复原状。

4、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或造成的损失,双方互不承担责任,竞得人应随时无条件搬离,不得提出赔偿意见。

5、因国家政策需要拆迁或改造已租赁的房产,给双方造成损失的,互不承担责任。

6、因上述4、5条原因而终止合同的,租金按照实际使用时间计算,不足整月的按天数计算,多退少补。

7、不可抗力系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8、本方案未尽事宜,以合同签订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