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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晟青城壹品位于小区北侧商业店面10年期租赁使用权
交易项目编号:MHX2026006
时间:2026.01.23 来源:闽侯县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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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让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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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的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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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补充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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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竞价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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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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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公告

       福晟青城壹品位于小区北侧商业店面位于小区北侧 7#楼、8#楼、9#楼内侧共计27套,店面总建筑面积4241.51㎡专有建筑面积3148.04㎡,分摊建筑面积1093.47㎡,租金评估价83720元/月。按照83720元/月*12月=1004640元/年作为底价进行拍卖

         房产按现状出租,承租人须自行解决该房产承租期内的用水用电申请、安装、扩容等需求并承担全部费用。上述房是否符合承租人使用需求由其自行判定。上述面积仅供参考,租金按首年的年租金起拍,拍卖成交后,租金不以面积数量做多还少补之价格上的增减。

1.租赁期限:总租期10年,含装修免租期6个月。

2.租金:经福建国龙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闽国龙房估(2025)第195号)。

       本次拍卖以年租金1004640元(即评估价83720/月*12月=1004640元,不含税价)作为起拍价进行拍卖,加价幅度为5000元。1004640元的年租金即为保留价。第1年的前6个月免租,第1年的后6个月和第2、3年租金均按拍卖成交价计算。第4年起,每三年租金在上一年基础上递增5%。即第4、5、6年租金在第3年基础上递增5%,第7、8、9年租金在第4年基础上递增5%,第10年租金在第7年租金基础上递增5%。租金按度缴交,先交租金再使用。拍卖金额仅为租金金额(不含税价),不含买受人应另行承担的包括但不限于物业费、水电费、税费等其为实行使用承租标的而应当付出的所有费用。

3.押金‌:合同履约保证金(押金)30万元租期结束后承租人(即买受人)无违约行为的全额不计息退还。

4.使用要求:买受人应按照规划要求从事经营活动,且不得从事国家及地方政府明令禁止的行业,同时应依法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并符合相关消防、环保等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