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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转让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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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标的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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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充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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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竞价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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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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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其他公告
| 福州市台江区广达路271号店面 | 2025-12-22 |
| 福州市台江区南方商厦综合一层、三层及南楼4-6层房产 | 2025-12-22 |
一、标的项目与租赁价格:
福州市台江区南方商厦综合一层、三层及南楼4-6层房产(计租面积:3878.12㎡),招标挂牌价:39元/(㎡·月),月租金151247元,年租金总价1814964元/第一年。
二、房屋权属状况:
福州市台江区南方商厦综合一层、三层及南楼4-6层房产:榕房权证R9802612。
三、标的租赁期限:
福州市台江区南方商厦综合一层、三层及南楼4-6层房产:10年,装修免租期:5个月。
四、主要经营的行业或用途:
福州市台江区南方商厦综合一层、三层房产:商业,南楼4-6层房产:办公。
店面租赁期间须符合相关社区或商圈综治安全要求,不得经营易燃、易爆等危险品,不得经营影响周边住宿(经营)的业态,不得经营废旧物品回收,不得进行违法活动。
五、标的租金递增:
第1-3年租金不递增。第4年起,租金每2年递增一次,递增幅度为4%。
六、意向竞租方的基本条件:
1、境内法人企业。2、不接受联合体方式竞租。
七、是否设定原承租人优先权:
否。原租户已申请退租,我司已同意退租申请,原租赁合同于2025年12月31日到期自动解除。
八、竞价保证金:
45.4万元。
九、履约保证金及租金的缴交:
承租方应在签订合同前的5个工作日内向出租方缴纳相当于6个月租金额的履约保证金。租金按月结算,先交租金后使用。
十、其他约定:
1、租赁期间,若实际承租方与合同承租方工商登记的法人代表、负责人、股东或经营者不一致,则认定为转租。未经我司同意,承租方不得分租(包)、转租(包)、交换房屋分割或以合作经营、作价入股等方式将租赁场所或权益(全部或部分)予其它第三者,一经发现我司有权终止并解除房屋租赁合同。
2、标的移交期限:标的将于《电子竞价结果确认书》签署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签订租赁合同并于签订合同前付清第一期租金,房产于签订合同后的180日内移交(租赁期限从实际交付日开始计算)。承租人应于合同签署前的5个工作日内将履约保证金汇达出租方指定账户。
3、福州市台江区南方商厦综合一层、三层及南楼4-6层房产配套车位:7个,租赁费为每月300元/个。
4、原承租户不得参与本次竞标。
5、承租人同意本次《福州市台江区南方商厦综合一层、三层及南楼4-6层房产》内容及竞租文件、《房屋租赁合同》的所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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