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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乐区文岭镇阜山新村1138号、1139、1140号店面3年期租赁权(面积约689.2㎡)
交易项目编号:CLQ2025050
时间:2025.10.10 来源:长乐区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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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让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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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竞价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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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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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公告

标的简介

     本次出租的长乐区文岭镇阜山新村1138号、1139、1140号店面,租赁期三年,面积约 689.2㎡,已办理土地证,未办理房产证,原租赁合同2025年12月31日到期,目前为在租状态,有优先权人,产权属福州市长乐区梅花供销合作社所有。出租方福州市长乐区梅花供销合作社于2025年12月31日原租赁合同到期后按标的现状进行移交。

    使用上述标的房产严格遵守国家和长乐区有关房屋使用和物业管理规定,不得用于住宿、培训、托管、棋牌室及对周边居民有影响的娱乐类、危险品类、污染类等行业。

    租金每年支付一次,租赁期间租金不递增,无免租期,原租户若报名参与原承租店面竞买,同等价格条件下享有优先权,原租户在报名截止日未交纳竞买保证金、未办理竞买登记手续则视同自动放弃优先权。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在拍卖成交确认书签署后的第15个工作日内缴清第一年租金和房屋使用押金(为首年三个月租金总额)并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其他竞买事项及要求详见标的拍卖文件中的拍卖规则和《租赁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