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清市港头镇芦华盐场五年租赁权
交易项目编号:FQS2025154
时间:2025.09.02
来源:福清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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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清市港头镇芦华盐场五年租赁权 | 2025-09-02 |
福清市港头镇芦华盐场五年租赁权 | 2025-09-02 |
一、项目概况
福清市港头镇芦华盐场位于福清市港头镇芦华村南侧海域,为已建围海养殖池塘,总土地使用面积1514.33亩,不含动产、不动产、债权债务等其他财产或权益,租金为不含税价,水费、电费、修缮费用等应由承租人承担。权利人为福清市港头镇政府人民政府,现由福清市港头镇政府人民政府进行管理出租。
拟出租用途:法律法规许可的海产养殖。
租赁年限:5年。
二、承租方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竞拍人为自然人时,需提供有效的居民身份证原件;竞拍人为公司、企业时,需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或负责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并提供原件核对;如竞拍人本人无法到场竞拍的,除以上材料外还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其它竞买事项及要求详见拍卖资料。
三、挂牌价及増价幅度
挂牌价为五年总租金842万元,増价幅度5万元或其整数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