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转让公告
-
2标的简介
-
3补充公告
-
4竞价结果公告
-
5结果公告
-
6其他公告
福建中联兰天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原厂区内建构筑物拆除处置权 | 2025-07-28 |
标的简介
一、基本情况
福建中联兰天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原厂区内建构筑物拆除权及拆除残值处置权,总建筑面积约65463.42㎡,拆除净残值评估值为人民币215.4292万元。
拆除的建构筑物为评估报告的清单内容,拆除的建筑渣土需清运。进厂水泥路东侧厂房基础、柱基及设备基础需拆除,西侧建构筑物拆除地面以上。华润天然气房、围墙、护坡及水泥路保留(含水泥路下属于华润公司的天然气管道)。
二、公开处置方式及要求
1、竞买人资格:
(1)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事业法人或其它组织;
(2)未被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须具备有效的总承包三级以上建筑企业资质证书、《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4)本次拍卖不接受自然人报名。
2、处置方式:采用有底价增价式公开拍卖,价高者得。
3、禁止买受人(中标者)将上述标的项目再以任何形式分包或转包给第三方进行施工。如果出让人(委托方)发现买受人(中标者)有分包、转包行为,出让人(委托方)有权单方面收回买受人(中标者)拍卖竞得的建筑物的拆除权及拆除残值处置权,没收买受人(中标者)的全部履约保证金,并追究买受人(中标者)的违约责任。
4、自标的移交至买受人(中标者)之日起,所有相关费用及投资的风险和责任均由买受人(中标者)自行承担。移交后标的的毁损、灭失的风险、以及造成第三人损害的,由买受人(中标者)承担全部责任。买受人(中标者)在对标的拆除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工人工资、工人受伤害事故、生产安全责任、消防安全、债务等责任)均由买受人(中标者)自行承担。
三、拍卖起始价、保证金、底价设定
1、本次标的福建中联兰天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原厂区内建构筑物拆除处置权,根据市场基准价和评估价确定拍卖起始价。本次拍卖起始价合计为人民币220万元(大写:贰佰贰拾万元整),增价幅度为人民币1万元/次。
2、拍卖保证金:为人民币44万元(大写:肆拾肆万元整)。汇入福清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指定账户。未中标者的拍卖保证金在拍卖会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遇节假日顺延)无息原路退回。中标者在拍卖成交当日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并于成交之日(不含当日)7天内签署《建构筑物拆除协议书》及付清标的成交款项、履约保证金后,福清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在收到委托方出具的同意退还保证金函后5个工作日内(遇节假日顺延)无息原路退回。若买受人(中标者)未能在规定时间内付清相关费用或悔拍的,扣除拍卖佣金(封顶10万元),剩余的拍卖保证金归委托方所有。
3、履约保证金:为实际拍卖成交总价款的20%,作为买受人现场作业管理过程的保证,汇入委托方指定账户,账户名:福清市音西街道财政所;账号:9010711010010000006246;开户行名称:福清汇通农商银行音西支行。若买受人无违反安全管理规定、无违约等其他情况发生,在标的拆除及现场复原等相关工作完成后,委托方应在10个工作日内将买受人的合同履约保证金无息原路退还给买受人。
四、明确事项
1、竞买人应认真考虑,充分评估投资风险,一经参与竞买,即视为竞买人对拍卖文件及标的的现状和瑕疵无异议并全部接受,并对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
2、买受人(中标者)应在《建构筑物拆除协议书》签订后一周内制定具体的建筑物拆除施工方案,并报送辖区生态环境、建设、城管执法和房屋征收部门备案。施工时应通知华润公司到场指导施工,避免破坏管道和设施。
3、根据《福州市征收项目拆除工地扬尘污染防治管理规定》,买受人(中标者)若未能按照规定做好扬尘污染防治工作的,由相关部门依法依规予以处理。拆除工地扬尘污染防治工作连续三次发现问题的,或发现问题拒不整改、整改不到位的,或因未做好项目拆除工地扬尘污染防治工作而被相关部门处罚的,由辖区政府或辖区政府授权委托的部门将施工单位列入黑名单并通报辖区内的建筑物拆除施工委托单位,一年内不得在辖区范围内承接征收项目房屋拆除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