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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批处置的报废资产
交易项目编号:RCJ2025030
时间:2025.04.28 来源:晋安区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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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让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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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的简介
  3. 3
    补充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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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竞价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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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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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公告

1标的简况

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处置的报废固定资产为24台MBR膜装置拆除下来的膜组件钢构,设备已拆除。

2、标的存放地

福州市晋安区鼓山镇洋里路16号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厂区内。

3、其他事项说明

1)在受让方按合同约定付清全部转让款,并提供缴款证明后5个工作日内,转让方开始办理向受让方转让标的移交手续。受让方根据转让方的通知要求前往转让标的存放地点进行提货、移交,期间所产生的运输、装卸及搬运等相关费用由受让方自行承担,移交工作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移交手续以双方文字确认为准。

2)所有权自转让方将转让标的交付至受让方(包括但不限于交付至受让方搬迁人员、运输工具等)后转移,转让标的损毁、灭失的风险由受让方自行承担,受让方应当自行看护标的物,独自承担消防、环保、安全、保卫工作的全部责任。

3)受让方在进场搬迁转让标的物前需与转让方签订附件一《安全管理协议书》并提供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进场人员清单以及身份证复印件、作业人员清单工伤保险缴费证明或意外险证明、作业人员操作证书等。

4)受让方在搬迁转让标的物过程中,应符合安全与环保的规范操作要求,如发生任何安全、环保责任事故(包括人身、消防责任事故等),由受让方承担全部责任,转让方不承担任何经济和法律责任。在搬迁过程中,若发生标的物损坏或灭失等情形的,与转让方无关,受让方自行承担不利后果与责任。

5)移交的设备资产以现场移交为准,受让方对转让设备资产的质量和数量有足够的了解。若转让方现场移交的数量少于评估报告所记录的数量,受让方不要求转让方承担赔偿责任。

 

 

联系人:卓宪尘

电话:152050794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