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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转让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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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标的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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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充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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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竞价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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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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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其他公告
连江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海域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2025年第三次) | 2025-04-24 |
一、出让海域的基本情况、建设内容、用海控制等相关要求:
(一)出让宗海基本情况
本宗海域位于罗源湾南岸、连江县大官坂围垦区内,拟出让海域总面积19.3763公顷,用海类型一级类为工业用海,二级类为其他工业用海,用海方式为建设填海造地。本宗海域宗海界址清楚,未设置海域使用权,利益相关关系已协调解决,用海前期工作(包括海域补偿、海域论证等)及填海施工已全部完成,出让红线外基础配套设施达到“三通”(通路、通电、通上水),出让红线内场地平整(按现状标高)。
(二)用海(用地)控制要求
本宗海用途为连江县可门工业园区新能源电池正极材料碳酸锂项目建设,用海类型为工业用海,应严格按照工业用海类型使用,项目建设要符合海域使用论证报告的相关要求。本宗海的投入产出控制指标按一般工业类项目标准执行,即投资强度不低于300万元/亩,亩均产值不低于300万元/年,亩均税收不低于15万元/年。项目施工、建设应严格落实各项环保措施要求。
(三)出让规划条件
项目规划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非金属矿物制品业),容积率1.0≤FAR≤2.0,建筑系数≥40%,绿地率15%≤GAR≤20%,建筑高度≤24米,生产服务设施用地面积所占比重不得超过7%、建筑面积不得超过总建筑面积的20%。
(四)使用年限
海域使用权出让同时包含填海形成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开出让后按照规定予以海域使用权和土地使用权登记,使用年限为50年,自海域使用权登记之日起算,土地使用权终止日期为海域使用权不动产权证上登记的“海域使用权终止日期”。
(五)出让海域使用权的起始价、竞买保证金及加价幅度
本次海域使用权出让采用挂牌方式,挂牌起始价为人民币8840万元,增价幅度为人民币50万元或50万元的整倍数,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买人。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1768万元整。
(六)海域使用权出让价款组成
本次挂牌出让成交价款由以下组成:
1、海域使用金;
2、土地出让金;
3、前期费用;
4、海域补偿费;
5、填海成本(海域开发费用);
6、海域增值。
(七)成交确认书、合同签订、缴款出让价款等要求
1、竞得人应在挂牌现场签订出让成交确认书,公示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竞得人应与我局签订《海域使用权出让合同》。超过约定时间10个工作日未签订出让合同的,即构成违约,视为竞得人自愿放弃竞得海域,我局将终止供海,并且不予退还竞买保证金。
2、竞得人应在签订合同之日起180日内一次性缴清海域使用权出让价款,其中竞得人缴交的竞买保证金可以抵交海域出让价款。竞得人未按时限缴纳出让价款,即构成实质性违约,合同自动失效,并且不予退还竞买保证金。
3、竞得人取得的本宗海域使用权不得转让、出租、抵押。换发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后,有权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进行转让、出租、抵押。首次转让的,应当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投资开发,完成开发投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
二、竞买资格及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竞买人必须单独申请,不接受联合竞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