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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福清市文化艺术中心西区产业房二层五年租赁权
交易项目编号:FQS2025046
时间:2025.04.18 来源:福清市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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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让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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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的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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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补充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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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竞价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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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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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公告

福清市文化艺术中心西区产业房二层五年租赁权,总面积约为800㎡,第一年租金起拍价:172800元/宗(18元/㎡/月),拍卖保证金:20000元。原租户: 李继军

 

二、拍卖方式:拟委托福建省晨至信拍卖行有限公司以公开拍卖方式代理该租赁权竞拍事宜,最高竞价者为买受人。起拍价按福建金诺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评估结果,增价幅度:0.5万元。

租赁方式:按现状分别竞租(不含原租户可移动的设备和家具等)。

 

租赁用途和竞租人资格

1、租赁用途:

 

标的3:文化艺术中心西区产业房二层经营范围为文体旅游业

若需变更经营范围,需经委托方同意,租赁场地不得改变场所安全结构,禁止使用明火,委托方根据政府公益性大型活动需要,需临时免费征用场地的,买受人须无条件服从。

2、竞租人资格:

根据有关规定和项目实际情况,本次竞买人必须同时具备以下竞买条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或境外具有完全民事能力的自然人或依法成立的企业法人、其他组织(报名所有材料需法人签字盖章,若是有完全民事能力的自然人需本人签字并加盖手印);具备《拍卖公告》或有关规定中注明的竞买条件,均可报名参拍。竞买人必须按照“拍卖公告”上规定的时间交纳拍卖保证金,提交身份证明,办理报名手续。

1)持中华人民共和国身份证的境内自然人报名参拍,需出示个人身份证原件,提交复印件。

2)企业单位报名参拍的需出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提交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3)委托代理人参加竞买的,应在报名截止前提交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出示代理人的身份证并提交复印件。

4)竞买人需是未被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竞买人需提供有关本项目的经营方案、安全保证等内容。

6)拍卖保证金从竞买人所在地银行的竞买人企业帐户汇达本项目拍保证金的收款账户。

7)原租户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租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