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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转让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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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标的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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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充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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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竞价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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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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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其他公告
连江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海域使用权 挂牌出让公告(八) | 2023-02-02 |
经连江县人民政府批准,连江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委托连江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挂牌出让一宗海域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宗海基本情况
该宗出让海域位于连江黄岐半岛东北部海域,连江县东部海域网箱养殖项目区块八中心地理坐标为北纬26°23′43″,东经119°58′29″,面积为229.6431公顷,位于《福建省海洋功能区划(2011-2020年)中的“黄岐半岛东部农渔业区",符合省级海洋功能区划,用于深水大网箱养殖建设,用海分类一级类为“渔业用海”,二级类为“增养殖用海”,该区域现状为空海,未设置海域使用权,未设立抵押、担保等他项权利。
二、宗海出让条件及要求
1、申请人具备条件:在连江县注册的企业法人,同时2020年1月至2023年1月期间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经营异常名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结果为准),在规定的期限内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竞买人必须单独申请,不接受联合竞买。
2、建设内容要求:布置深水网箱66口,深水网箱的投放部署要符合项目《海域使用论证报告》的项目建设方案要求,范围不超过许可范围。
3、用海控制要求:宗海用海类型为渔业用海,应严格按照许可的用海类型、用海方式及用途使用。在项目施工期和运营期应严格落实海域使用论证和海洋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中的环保措施,制定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加强应急管理。
4、出让期限:出让期限为15年,自竞得人取得海域使用权不动产权证书之日算起。
5、竞得人应在挂牌现场签订出让成交确认书,5个工作日内签订海域使用权出让合同。竞得人未按时限签订合同,即构成违约(放弃竞买),其缴交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6、竞得人应在签订合同之日起30日内缴清海域使用权出让价款。竞得人未按时限缴纳出让价款,即构成实质性违约,合同自动失效,并应向出让方支付相当于其缴交保证金金额的违约金,则出让保证金直接抵扣其违约金。
7、竞得人应在签订合同之日起6个月内办结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等相关手续。
8、海域出让金一次性征收,竞得人应按规定及时缴纳海域出让金;不按期缴纳海域出让金的,自逾期之日起,一律按照其滞纳日期及滞纳金额按日加收1‰的滞纳金;逾期30天仍拒不缴纳的,由颁发海域使用权证书的人民政府依法注销海域使用权证书,收回海域使用权。
9、宗海出让后不可分割登记、转让、抵押,若要转让,只允许整体转让,抵押年限不超过海域出让金缴交年限;且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海域使用权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三、本次海域使用权出让采用挂牌方式,挂牌起始价为人民币4500万元,增价幅度为人民币500万元或500万元的整倍数,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买人。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900万元。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3年2月2日至2023年2月21日(正常的上班时间),向连江县连江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售标室获取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23年2月22日上午8:00至2023年 3月3日下午16:00提交书面申请,竞买保证金缴纳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3月3日下午16:00。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缴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将于2023年3月6日10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海域使用权挂牌在连江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挂牌厅举办,挂牌时间定于2023年2月22日上午8:00至2023年3月6日(星期一)下午16:00。
七、联系方式与缴纳竞买保证金账户
(一)联系方式
1、连江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凤城镇凤园路30号)
0591—26157792
2、连江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凤城镇文笔路1号)
0591-26177083
(二)缴纳竞买保证金账户
1.开户单位:连江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开户行: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连江县支行
账 号: 9350 0801 0010 3489 03
2.开户单位:连江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开户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连江支行
账 号: 3505 0161 6707 0000 0894
3.开户单位:连江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开户行: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连江县支行
账 号: 2033 5012 2001 0000 0252 261
连江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