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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转让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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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标的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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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充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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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竞价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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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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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其他公告
永泰县十八个乡镇内森林资源资产(含林地经营权/林木所有权)拍卖出让公告 | 2022-12-09 |
永泰县十八个乡镇内72648.1亩森林资源资产
(含林地经营权/林木所有权)
拍卖出让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标的名称:永泰县十八个乡镇内72648.1亩森林资源资产(含林地经营权/林木所有权)(具体林地四至和林木资产等详见林权证)。
2、林权证号和林地流转期限:详见林权证。
3、标的情况:林地具体坐落、四至、面积等以林权证为准;林木以现场存在的数量和实际状态为准。(面积、树种、蓄积量、质量等与标的清单和林权证不一致的,以现场面积、树种、蓄积量、质量等为准)。
二、本次拍卖出让的出让人为永泰县国有资产管理中心,委托福建省海峡拍卖行有限公司永泰县分公司负责具体实施,由永泰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依法依规组织承办交易活动。
三、竞买资格要求
竞买人须具备林业运营资质的企业法人。
四、出让方式、出让起始价及增价幅度
1、本次森林资源资产出让采用公开拍卖方式,拍卖活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执行。
2、本次拍卖起始价为人民币 43750 万元,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每次增加幅度为 10 万元人民币或 10 万元的整数倍。
本次拍卖设有保留价,不达保留价不成交。
五、拍卖会时间、地点
1、拍卖会时间:2022年12月16日(星期五)上午10:00时。
2、拍卖会地点:永泰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永泰县城峰镇刘岐村立塘66号万冠双子星大楼,永泰县行政服务中心四楼)。
六、看样时间:2022年12月9日起至12月15日(不含节假日)。
七、看样地点:标的物现场。
八、报名资料要求
⑴ 报名时应提交以下资料:
1、竞买人申请书。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或护照复印件。
4、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
5、竞买保证金缴纳凭证。
6、以上材料复印件一律加盖公章。
⑵ 报名时间:2022年12月9日起至12月15日(不含节假日)。
⑶ 报名地点:永泰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永泰县城峰镇刘岐村立塘66号万冠双子星大楼,永泰县行政服务中心四楼)。
九、竞买资格的确认
竞买人在报名期限内向永泰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提交相应材料,经永泰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审核,符合条件的予以资格确认,由永泰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发放《竞买资格确认书》并通知其参加拍卖会。
十、竞买保证金缴纳期限与银行账户
1、竞买保证金: 200 万元,缴纳时限:2022年12月15日16时前汇至永泰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指定的账户。备注:森林资源资产拍卖保证金。
2、申请人缴纳竞买保证金的银行账户为:
①开户单位:永泰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永泰县支行
账 号: 1317 5101 0400 1423 0
②开户单位:永泰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开户银行:永泰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龙峰分社
账 号: 9010 5110 2001 0000 0244 80
③开户单位:永泰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泰支行
账 号: 3505 0161 7007 0000 0589
④开户单位:永泰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永泰县支行
账 号: 1402 0801 2960 1060 741
⑤开户单位:永泰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泰支行
账 号: 4299 7632 5418
⑥开户单位:永泰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开户银行:福建海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泰支行
账 号: 1000 6333 3360 0100 02
⑦开户单位:永泰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泰县支行
账 号: 9350 0601 0010 4800 05
3、竞得人的竞买保证金可抵作出让价款。未竞得人缴纳的竞买保证金,永泰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在拍卖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
十一、拍卖成交款缴纳方式
1、拍卖成交后,竞得人应在拍卖会现场签订《永泰县森林资源资产拍卖成交确认书》。
2、由永泰县国有资产管理中心通知竞得人在拍卖成交之日起 5 日内,凭拍卖成交确认书和竞买保证金交款票据与永泰县国有资产管理中心签订《林权流转合同》。
3、拍卖成交后,竞得人付款期限分二期。第一期支付期限自《林权流转合同》签订之日起 20 日内,应支付金额为 1亿元 人民币(竞买保证金可抵作首期成交款);第二期支付期限自《林权流转合同》签订之日起 60 日内,应支付金额为全部成交款的剩余金额。
十二、转让相关事项说明
1、意向竞买人在参与交易活动前,应实地察看了解标的基本情况,以便全面彻底了解、熟知拍卖标的。一旦参与交易,视同已全面了解标的情况。拍卖成交后,不得对公告及合同内容提出异议或修改,所产生的一切交易风险与责任自负。
2、拍卖标的仅以现状拍卖,出让人、拍卖人所作的关于拍卖标的的介绍(如面积、树种、蓄积量、质量等)及有关材料仅供竞买人参考。拍卖标的以现场实物为准,出让人、拍卖人对标的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本次拍卖标的以整体现状拍卖,如出让人、拍卖人介绍的标的具体面积、树种、蓄积量、质量等与实际面积、树种、蓄积量、质量等有差异,拍卖成交价不作调整。
3、拍卖成交后,标的物在证照变更、移交过程中所产生的所有税、费均由竞得人在成交价之外另行承担。
4、其他相关事项详见《林权流转合同》(样本)(附件1)。
5、本公告由永泰县国有资产管理中心负责解释。
十三、联系方式
永泰县国有资产管理中心电话:
13400530089
永泰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联系电话:
0591-62275675
福建省海峡拍卖行有限公司永泰县分公司联系电话:
13328672979、18965096202
永泰县国有资产管理中心
2022年 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