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江镇井水养殖基地场地平整涉及的砂石土料公开挂牌转让公告 | 2022-05-16 |
受罗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委托,本中心拟对鉴江镇井水养殖基地场地平整涉及的砂石土料以电子竞价方式公开挂牌转让,现公告如下:
一、项目介绍
项目区位于福建省福州市罗源县70°方向,直距约32.0km,地理坐标东经 119°46′、北纬 26°33′,行政区划隶属罗源县鉴江镇井水村附近。项目区东西向长约400.0m,向南北宽约67.0m~168.0m,面积约为56522.0m²。场地整平底标高为+9m至+15m,呈不规则状,场地范围主要由25个拐点圈定(坐标附后)。项目区位于鉴江镇福建农兴海洋渔业有限公司西侧山坡上,项目区西侧及南侧有一条村路与G228国道链接,可通往罗源县城关,交通条件较便利。根据福建省闽东工程勘察院提交的《罗源县鉴江镇设施农用场地平整涉及的砂石土储量估算报告》,该项目区土石方总量约为1070320.20m³,其中建筑用花岗岩推断资源量为165238.21m³,半风化层为598161.69m³,全风化层为223156.19m³,覆土层为83764.11m³。(以实物现状为准,资源储量仅供参考)。
二、受让方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竞买人应为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法人企业。
三、以上公开挂牌转让行为已获得罗源县财政局批复。
四、挂牌价:人民币1835万元。
五、竞价保证金缴交金额和截止时间
竞价保证金缴交金额:人民币200万元。
竞价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即日起至2022年6月13日17时止。各意向竞价方宜提早1-2个工作日完成保证金缴纳事宜。
六、竞价保证金缴交方式
竞价保证金请缴交至中心指定账户。
账户名称:罗源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账号:418275265160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罗源支行
七、电子交易系统报名截止时间
即日起至2022年6月13日17时止。
八、自由竞价时间
2022年6月14日 9:00-9:45。
九、转让相关事项说明
1、拍卖成交款缴纳方式
(一)竞得人在2022年6月30日前内一次性足额缴纳拍卖成交价款,缴清价款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凭拍卖成交确认书和交款票据与罗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土石方处置合同,逾期未交清出让价款或无正当理由不签订合同的,取消其中标资格,所缴纳的竞买保证金全额没收。
(二)竞得人在2022年6月30日前内一次性向有关作业单位足额支付砂石土料储量评估报告和价格评估报告编制费用,共计26.15万元,并在签订合同时一并提供该费用缴交凭证。
2、处置方式及时限。
(一)竞得人应编制场地平整施工组织方案,经专家审查论证通过后,并严格按照安全施工规范要求和场地平整示意图,对该标的范围内的山坡地按整平标高进行爆破、开挖和平整。可在红线范围内对开采出的砂石土进行加工处置。
(二)竞得人不负责场地现状低于整平标高区域的回填,不负责边坡预留区域的开挖治理。
(三)自合同签订之后,竞得人方可进场施工,并在12个月内完成砂石土资源处置和场地清理工作。
3、履约保证金
(一)合同履约保证金为100万元。签订合同之前一次性足额缴存合同履约保证金,逾期未交清履约保证金的,取消其中标资格,在投标时所缴纳的竞买保证金全额没收。
(二)合同履约保证金按照如下方式退还: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内,竞得人将标的处置完毕,经出让人验收合格通过且竞得人已履行完毕全部合同义务后,由出让人向竞得人退还合同履约保证金100万元。若标的处置逾期,自12个月期满之日起,每逾期一日扣减合同履约保证金2万元;逾期超过1个月,剩余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场地由出让人依法无偿收回,所有现场机械清理出场,如不按时撤场,视同放弃,造成损失,由竞得人自行承担。
4、场地平整、边坡治理控制性要求
竞得人应严格按照场地平整施工组织方案、安全施工规范要求和场地平整示意图,组织爆破、开挖、平整,工程质量符合相关技术要求,严禁超范围平整。
5、爆破控制性要求。
竞得人应严格按照《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公安部门规定、爆破安全规程及经审核的爆破工程设计及施工方案、安全评估报告等内容,负责组织实施安全警戒、进行爆破作业。
6、环境保护、水土保持、安全生产、安全运输等控制性要求。
竞得人应遵守国家环境保护、水土保持和安全生产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和水土保持方案,并按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水土保持方案、场地平整施工设计及其审批意见实施,严格执行环保、安全生产“三同时”制度,不得超载超限超量运输,并对在项目建设生产过程中可能对周边建筑物、企业、水产养殖、近岸海域水质等产生的影响,承担生态环境损害和其他民事赔偿责任。
7、与土地、山林、道路等相关权利人的协调方案。
(一)该标的范围内的土地报批、林地报批及地面附着物的补偿问题由鉴江镇牵头解决;
(二)该标的范围内的用水、用电、污水处理及其他设施引入工程由竞得人自行按有关规定办理;
(三)该标的范围以外涉及临时用地、山林、道路、地下管线、运输码头等影响施工作业的外部条件由竞得人自行协调解决。
8、其他事项。
(一)竞得人须在拍卖成交之日起60日内,在罗源县注册成立砂石土处置和经营的法人企业。
(二)竞得人应编制场地平整施工组织方案,经审查论证通过后方可实施。
(三)竞得人应服从自然资源、公安、生态环境、水利、应急、住建、交通等部门监管,依法办理涉及审批等相关手续,所需费用自行承担。
(四)标的处置完毕后,由出让人负责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竞得人应将场地内包括现场机械设备、车辆、管理用房、各种材料在内的增设物清理完毕,将场地交回出让人。
9、风险提示。
有关该标的范围内资源量估算报告等有关文件资料及资源情况,仅供竞买人参考,出让人对实际可采资源量不作承诺和保证,竞买人应到标的所在地实地踏勘,充分评估投资风险,一旦竞得并成为竞得人,不得以资源量估算报告中的资源量与实际不符、开挖条件变化、发生不可抗力等为由提出退款、索赔、置换地点、延长处置期等要求。
10、报名截止时若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价方,直接以挂牌价确定其为受让方。
11、报名截止时若产生两个及以上竞价方,即转入竞价程序,按竞价规则及要求实施。竞价结束时,若无报(应)价,最先将竞价保证金汇达本中心指定银行账户(由该银行出具的有效凭证为准)的竞价方即被确定为受让方。
12、本次转让标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本次公告与出让文件内容不一致的,以出让文件为准。
业务咨询电话:26808079
系统使用咨询:83306027
电子交易系统网址:http://fzsggzyjyfwzx.cn/FZ
中心地址:罗源县西大路8-8塔兜市场三层
二〇二二年五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