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福州市)

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罗源县洋坪水库、洪洋溪、护国溪清淤疏浚工程(施工中产生的砂石收益)公开挂牌转让公告
交易项目编号:LYX2022044
时间:2022.05.13 来源:罗源县 浏览次数:
  1. 1
    转让公告
  2. 2
    标的简介
  3. 3
    补充公告
  4. 4
    竞价结果公告
  5. 5
    结果公告
  6. 6
    其他公告

    受罗源县水政监察大队委托,本中心拟对罗源县洋坪水库、洪洋溪、护国溪清淤疏浚工程(施工中产生的砂石收益)以电子竞价方式公开挂牌转让,现公告如下:

一、项目介绍

      1.护国溪潮格村段疏浚工程具体疏浚范围:护国溪潮格村尾至村头拦河坝段,疏浚河道总长为1208m,总清淤量约34743.23m³,其中砂(中砂)量约31330.41m³,卵石量约2712.66m³,具体范围详见施工设计图。

       2.洪洋溪洪洋村至皇万村段、车溪官村段疏浚工程具体疏浚范围:洪洋溪洪洋村鱼鳞坝至皇万村桥梁位置以及车溪官村上游及中游段,疏浚河道总长为2435m,总清淤量约63971.7m³,其中砂(中砂)量约20648.02m³,卵石量约20861.93m³,具体范围详见施工设计图。

      3.洋坪水库清淤疏浚工程具体疏浚位置为洪洋村东侧约500m洋坪水库内,疏浚总长为286m,清淤范围约40亩,总清淤量约70438.6m³,其中砂(中砂)量约29092.62m³,具体范围详见施工设计图。

二、受让方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为确保罗源县砂石供应市场的稳定及推进,竞买人须符合下列全部条件,方可报名参加本次拍卖活动∶


1.本次河道清淤疏浚项目可利用砂砾资源拍卖,竞买人须是具备水利工程3级以上资质企业。

    2.参加竞买的企业、企业法人及委托代理人无涉水违法违规记录,报名时须提供无涉水违法违规承诺书。

3.有河道非法采砂及采砂整改不到位或拒不配合整改记录的企业不可参加竞买。

    4.竞买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须为自有资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贷款、转贷和募集资金。

    5.竞买人提供未被列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必须为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内出具的)。

    6.竞买人须提交《拍卖文件》中要求的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委托他人代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及竞买申请书和承诺书等相关资料原件及复印件(所有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7.本次拍卖不接受联合竞买。

三、以上公开挂牌转让行为已获得罗源县财政局批复。

四、挂牌价:

水库清淤疏浚工程(施工中产生的砂石收益),挂牌价143.5959万元

    洪洋溪洪洋村至皇万村段、车溪官村段疏浚工程(施工中产生的砂石收益),挂牌价127.4820万元

护国溪潮格村段段疏浚工程(施工中产生的砂石收益),挂牌价246.9979万元

五、竞价保证金缴交金额和截止时间

竞价保证金缴交金额:

水库清淤疏浚工程(施工中产生的砂石收益)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叁拾万元。

    洪洋溪洪洋村至皇万村段、车溪官村段疏浚工程(施工中产生的砂石收益),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叁拾万元。

护国溪潮格村段段疏浚工程(施工中产生的砂石收益),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伍拾万元。

    竞价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即日起至2022年6月10日17时止。各意向竞价方宜提早1-2个工作日完成保证金缴纳事宜。

六、竞价保证金缴交方式

竞价保证金请缴交至中心指定账户。

账户名称:罗源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账号:418275265160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罗源支行

七、电子交易系统报名截止时间

即日起至2022年6月10日17时止。

八、自由竞价时间    

2022年6月13 9:00-9:45。

九、转让相关事项说明

1.竞买人只限于参加缴纳相对应保证金的标的竞买。

    2.取得河道疏浚权的竞得人不得将河道疏浚权擅自转让,一经发现立即终止河道疏浚权,所缴纳费用一律不再退还,所有责任和损失由买受人承担。

    3.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与罗源县水政监察大队签订河道清淤疏浚项目合同,并编制清淤疏浚方案,通过罗源县水利局审查批复后,严格按照河道清淤疏浚项目合同及清淤疏浚方案开始清淤疏浚工作。


   4.本次清淤疏浚工作只允许作业企业现场开挖、外运(可粗筛分),不允许现场冲洗、堆放。清淤疏浚作业期间要适时喷洒抑尘,生产和生活垃圾废弃物不得随意倾倒或回填于河沟道,要运至当地填埋场。

   5.买受人在清淤疏浚过程中,须在规定的时间及地点按期完成河道清淤疏浚工作。完成清淤疏浚的同时必须按照要求对已经清淤疏浚的河道进行环境治理,如未能按期完成或未能完成环境治理,罗源县水利局有权扣除买受人的履约保证金(清淤疏浚清理押金)。

   6.清淤疏浚作业期间涉及到的环境保护、安全生产、自然资源、道路运输及不可抗力等方面的问题,由买受人自行协调、对
接并积极配合相关主管部门解决和处理,罗源县水利局(水政监察大队)只配合协调不承担产生的相关责任。

    7.罗源县水利局(水政监察大队)根据河道清淤疏浚治理的实际情况规定清淤疏浚时间及买受人需清理的清淤疏浚地段的砂石方量。买受人需按照县水利局的要求按时完成清淤疏浚方量指标。

    8.买受人须在合同签订开始120天内完成清淤疏浚工作并按期、按要求完成恢复治理工作,因汛期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9.报名截止时若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价方,直接以挂牌价确定其为受让方。

    10.报名截止时若产生两个及以上竞价方,即转入竞价程序,按竞价规则及要求实施。竞价结束时,若无报(应)价,最先将竞价保证金汇达本中心指定银行账户(由该银行出具的有效凭证为准)的竞价方即被确定为受让方。

    11.本次转让标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本次公告与出让文件内容不一致的,以出让文件为准。

业务咨询电话:26875855

系统使用咨询:83306027

电子交易系统网址:http://fzsggzyjyfwzx.cn/FZ

中心地址:罗源县西大路8-8塔兜市场三层

二〇二二年五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