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福清市一都镇河道灾后疏浚砂石资产处置权挂牌出让公告 | 2025-06-03 |
福清市产权交易公告
(FQS2025083期)
受福清市一都镇人民政府委托,我公司定于2025年7月1日(星期二)上午10点在福清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西侧产权交易厅公开拍卖以下标的:福清市一都镇河道灾后疏浚砂石资产处置权。具体标的如下:
一、项目概况
福清市一都镇河道灾后疏浚砂石资产处置权。项目位于一都溪、莒口溪流域福清市一都镇境内干流河段。项目区内土石方面积为936485㎡,需开挖底界标高55.50m~60.50m,土石方量为63.14万m³。其中卵石层方量为45.4万m³(含砂率8.5%,约5.37万m³,含泥19.6%,约12.37万m³)。
砂卵石资产情况:经福州市勘测院有限公司福清分公司和福建省江澜水利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对辖区内河道淤积及滑坡形成的土石方及可利用砂石资源进行勘测和设计,福清市一都镇一都溪、莒口溪流域疏浚面积约为99.63万平方米,疏浚量约为57.58万立方米,主要为砂卵石。
二、竞拍人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的企业法人、其他组织。
1、须提供可用于土石方消纳的场所(或堆场),且面积不小于50亩;竞买人须提供该消纳场所(或堆场)的使用权属证明,提供竞买人作为承租人的用地租赁合同或竞买人为土地权属人的土地权属证明,若为租地,租地剩余租期不得少于1年(以挂拍时间起算);该消纳场所(或堆场)土地使用性质应经福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审核同意,明确可用于土石方的消纳或处置。
2、砂石资源储量参考测绘报告进行拍卖,于拍卖成交后7个工作日内先支付500万元并签订资源处置权合同,拍卖保证金100万元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剩余款按实际出车量结算。若最终方量结算不足500万,镇政府不退竞拍方已支付的500万。
3、砂石资产处置时间要求。买受方需严格依据既定控制高程开展疏浚作业,并务必于签署合同后的七个自然日内组织人员、设备等进场动工,要求于2025年7月前完成河道清浚,确保不阻洪。以保障汛期河道行洪正常及周边居民、农田等安全。
三、挂牌价及竞价幅度:
起拍价:817.2万元(18元/立方米),竞价幅度:10000元。
四、竞买保证金及缴交截止时间
竞买保证金:100万元。(拍卖成交后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
竞买人须在2025年6月30日(星期一)中午12点前由竞买人将对应标的竞买保证金以转账的方式自行汇入如下账户(转账请备注:产权FQS2025083竞买保证金,各意向竞价方宜提早1-2个工作日完成保证金缴纳事宜)
户名:福清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账号:411776530313
数币钱包ID:0042000726261571
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清分行
五、报名方式及出让文件的获取
本次报名采用线上和线下相结合方式,即日起至2025年6月30日中午12点止,意向竞价方需登录电子交易系统网址:http://fzsggzyjyfwzx.cn/FZ获取公开交易文件,进行网络报名,各意向竞价方宜提早完成网络报名,避免因竞价资格审核未通过且此时已超出报名时限而无法重新提交报名材料。报名材料包括但不仅限于:竞价申请承诺书、竞价申请信息登记表、营业执照、消纳场所确认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个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竞价保证金缴纳凭证及竞买人资格要求相关证明材料等。报名材料需报送一份给拍卖行,报送地址:福清市清昌大道35号国税家苑2号楼202室。其它竞买事项及要求详见拍卖资料。
六、转让相关事项说明
1、报名截止时若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价方,直接以挂牌价(起拍价)确定其为买受方。
2、报名截止时若产生两个及以上竞价方,即转入竞价程序,按竞价规则及要求实施。竞价结束时,若无报(应)价,最先将竞价保证金汇达本中心指定银行账户(由该银行出具的有效凭证为准)的竞价方即被确定为承租方。
3、意向竞价方在参与交易活动前,应实地察看了解标的基本情况,以便全面彻底了解、熟知转让标的。一旦参与交易,视同已全面了解标的情况。竞得后,不得对公告及合同内容提出异议或修改,所产生的一切交易风险与责任自负。
看样时间:即日起至6月20日止(竞买人须与我公司预约登记)
看样地点:标的所在地
公司地址:福清市清昌大道35号国税家苑2号楼202室
业务联系电话:18065095588(郑女士)
系统使用咨询:83306027
交易中心电话:0591-85278977
福建省晨至信拍卖行有限公司
2025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