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福州市)

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罗源县白塔乡长基村牛园坪地块环境整治项目涉及的石碴公开挂牌转让公告
交易项目编号:LYX2025027
时间:2025.04.28 来源:罗源县 浏览次数:
  1. 1
    转让公告
  2. 2
    标的简介
  3. 3
    补充公告
  4. 4
    竞价结果公告
  5. 5
    结果公告
  6. 6
    其他公告

  受罗源县白塔乡人民政府委托,本中心拟对罗源县白塔乡长基村牛园坪地块环境整治项目涉及的石碴以电子竞价方式公开挂牌转让,现公告如下:

  一、标的基本情况

  白塔乡长基村牛园坪地块环境整治项目石碴处置点位于白塔乡长基村,占地面积5416.92平方米,废弃石碴量34751.79立方米。(以场地现状为准,石碴量仅供参考)。

  二、受让方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竞买人应为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三、以上公开挂牌转让罗源县财政局批复。

  四、挂牌价、竞价保证金缴交金额和截止时间

  罗源县白塔乡长基村牛园坪地块环境整治项目涉及的石碴,挂牌价60万元,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12万元。

  竞价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即日起至2025年52817时止。

  各意向竞价方宜提早1—2个工作日完成保证金缴纳事宜。

  五、竞价保证金缴交方式

  竞价保证金请缴交至中心以下账户:

  账户名称:罗源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账号:1402000129601117351

  数字钱包ID:0022501019944876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福州市罗源支行

  (鼓励采用数字人民币方式缴纳竞价保证金)

  六、电子交易系统报名截止时间

  即日起至202552817时止。

  七、自由竞价时间

  202552910:00-10:45。

  八、转让相关事项说明

  1、意向竞价方在参与交易活动前,应实地察看了解标的基本情况,以便全面彻底了解、熟知转让标的。一旦参与交易,视同已全面了解标的情况。竞得后,不得对公告及合同内容提出异议或修改,所产生的一切交易风险与责任自负。

  2、履约保证金和处置时限

  (1)履约保证金为人民币(大写)叁拾万元整(小写¥300000元)。竞得人需按照规定时限和红线范围完成废弃石碴开挖运输和土地清理覆绿工作,经验收合格通过且竞得人已履行完毕全部合同义务后,无违约行为,由罗源县白塔乡人民政府向竞得人无息退还合同履约保证金25万元。若逾期未完成相应施工任务的,每逾期1日扣减履约保证金5000元;逾期10日,委托方有权解除合同,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场地由委托方依法无偿收回,所有现场机械由竞得人自行清理出场。如未在10日内自行清理,视为竞得人放弃遗留在场地内设备物品的所有权,委托方有权将竞得人的现场机械等设备物品移走、拆除、处置,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和造成的损失,由竞得人承担。

  竞得人在签订合同后,需在1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向相关作业单位足额支付拍卖石碴点位场地放样、价格评估、覆绿方案设计等费用(因工作需要,白塔乡政府已先行委托相关技术单位开展上述材料编制工作),逾期未缴的,将直接在合同履约保证金中扣除。

  竞得人覆绿后需做好管护,时间为完成石碴处置后两年整,两年后经甲方验收合格,覆绿目标实现后,退还竞得人覆绿管护保证金5万元。

  (2)竞得人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后的1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向相关作业单位足额支付废弃石碴点位场地放样等费用、价格评估报告、覆绿方案(因工作需要,白塔乡政府已先行委托相关技术单位开展上述材料编制工作)。签订合同后,在15个工作日内,相关编制单位出具支付凭证,由项目中标单位支付编制费用,逾期未缴的,将直接在合同履约保证金中扣除。

  3、拍卖成交款缴纳方式

  竞得人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后的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足额缴纳废弃石碴拍卖成交价款(竞买保证金可抵作成交价款)和合同履约保证金,买受人在交清价款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凭拍卖成交确认书和交款票据与白塔乡政府签订石碴处置合同,逾期未交清出让价款或无正当理由不签订废弃石碴处置合同的,取消其中标资格,所缴纳的保证金全额没收。

  4、处置方式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竞得人需在60天内完成废弃石碴处置和土地清理覆绿工作。

  5、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安全运输等控制性要求

  竞得人应遵守国家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严格执行环保、安全生产“三同时”制度,不得超载超限超量运输。项目施工过程中如对周边建筑物、企业、林木、河流水质等产生影响的,经第三方资质机构鉴定后,承担相应的生态环境损害和其他民事赔偿责任。

  6、与土地、山林、道路等相关权利人的协调方案

  (1)标的需协调的问题由长基村牵头负责;

  (2)标的范围内的用水、用电、污水处理及其他设施引入工程由竞得人自行按有关规定办理,并自行承担相关费用;

  (3)标的范围以外涉及临时用地、山林、街道、地下管线、运输码头等影响施工作业的外部条件由竞得人自行协调解决,并自行承担相关费用。

  7其他事项

  (1)工作要求。竞得人要严格按照废弃石碴量评估报告中划定的红线范围进行处置,处置过程所需费用由竞得人承担;处置过程产生的废弃物由竞得人自行清理,所需费用由竞得人承担。发现竞得人超范围处置废石及乱挖土方外运等违法违规行为,除了应该退还超范围处置废弃石碴的价款外,还应当没收履约保证金20%,以此类推,直至履约保证金没收数额累计达到100%,取消竞得人废弃石碴处置资格。

  (2)风险须知。鉴于地形原因,碴量评估与实际碴量可能存在误差,出让人对实际碴堆方量不作承诺和保证,竞买人应当自行前往实地踏勘,参与竞标即视为无条件接受现状和碴堆方量。竞买人一旦竞得,不得以碴堆方量与实际不符、处置条件变化等原因提出退款、索赔、置换点位、延长处置时限等要求。

  8、覆绿方案

  竞得人要严格按照处置点地块清理复绿范围及要求按时保质保量完成覆绿工作,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林业局)、白塔乡政府、长基村对竞得人地块清理覆绿成果进行验收。覆绿通过验收的,退还履约保证金,逾期或未通过验收的,全额没收履约保证金,由长基村负责继续覆绿,按照合同约定执行。

  (一)设计总则

  (1)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总书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绿化惠民理念,坚持“绿化为了人民、成果人人共享”原则,认真贯彻国务院发布的《关于支持福建省深入实施生态省战略加快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的若干意见》,实现“百姓富、生态美”有机统一,加快我省推进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以“弘扬生态文明,共建绿色海西”为主题,以保护环境为前提,持续推动生态省建设,围绕“增绿、提质、添彩”的总体要求,通过植被恢复、景观改造、调整提升等手段,加快建设项目对生态环境破坏的修复,确保工程项目涉及林地面积不减少,提升森林资源质量和生态功能,坚持突出本土特色,充分发挥森林综合效益,促进区域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2)基本原则因地制宜,适地适树的原则根据当地气候条件及造林地立地因子,选择合适的造林树种。生态修复的原则根据实地调查结果,分类别、分重点对生态环境破坏的区域,采取不同的治理手段,确保生态环境尽快恢复。

  (3)编写依据《福建省林业局关于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树木补种标准的指导意见》(闽林〔2021〕1号);《土地复垦质量控制标准》(TD/T1036-2013);《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国家林业局令第35号);《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规范>的通知》(林资规〔2021〕5号);《福建省林业局关于转发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规范的通知》(闽林〔2022〕3号);《造林技术规程》(DB/T84-2020);《营造林工程定额编制规范》(GB35/T1963-2021);《森林抚育规程》(GB/T15781-2015);《主要造林树种苗木质量》(DB35/T127-2019);国家及地方现行的有关法规、规范。

  (4)总体思路一方面从发展的角度分析,尽量协调好城市发展建设与保护环境的关系,做到经济、社会与环境的可持续发展,确保不因为发展经济而忽视了环境建设;一方面从环境恢复的角度分析,通过植被恢复,树种改造,合理设计森林植物群落,做到环境恢复,群落完整的森林生态系统,从而保障经济的持续发展。同时,还须从生态、视觉景观的角度分析从植物本身特性及项目区内的立地条件分析,遵循适地适树和改善空间环境的原则,最大限度地提升区域绿化美化水平

  (5)建设目标临时用地使用完后恢复至原有的地形地貌或比原有更改善的状况,恢复原有功能,与周围地形地貌相符。满足林业生产条件及恢复植被。

  (6)成果验收复绿完成后准备报告等相关材料并向相关部门主动报备。

  (二)技术方案

  (1)树种选择:因地制宜、适合地被,合理选择适应当地环境条件、易生长、抗性强、好管护的乡土地被。由于项目区处于立地条件一般的山林地区。按照“降低绿化成本,提高绿化成活率,加快成林速度和绿化景观效果”以及适地适地被的原则,本项目复绿地被以播种草籽为主,根据现场情况,可种植其他当地植被等,适当配植灌木、草本、藤本植物防治水土流失。

  (2)施工依据:建设单位提供的相关建议和意见、建设单位确认的设计图、国家行业标准、福建省造林绿化常规规范要求及工程主管部门的要求、设计人员现场考察,测量及其记录。

  (3)管护要求:每季度进行一次巡查,通过无人机等设备,实时监测植被生长状况,根据监测结果,对植物群落进行动态调整。对生长不良的植物进行补植或更换,每年进行一次全面评估,进行两年管护,确保覆绿目标实现后,退还竞得人覆绿管护保证金5万元。
  9、报名截止时若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价方,直接以挂牌价确定其为受让方。

  10、报名截止时若产生两个及以上竞价方,即转入竞价程序,按竞价规则及要求实施。竞价结束时,若无报(应)价,最先将竞价保证金汇达本中心指定银行账户(由该银行出具的有效凭证为准)的竞价方即被确定为受让方。

  11、自由竞价期有不少于2个竞价方报价,则自由竞价期结束后所有竞价方均可进入限时竞价期报价,否则竞价活动直接结束。

  12、本次转让标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竞价文件。本次公告与竞价文件内容不一致的,以竞价文件为准。

  13、罗源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不予提供网上竞价所需的终端设备。意向竞价方自备终端参与网络竞价活动,应尽量采用高带宽、高性能、稳定、安全的网络环境;意向竞价方应注意账号安全,离开终端时应安全退出。意向竞价方应采取措施确保自备终端设备的系统安全,如使用杀毒软件等。终端建议使用Windows7及以上版本的操作系统,配置4G及以上内存容量,50Mb及以上的有线宽带,最新版本的谷歌或火狐浏览器。在竞价过程中,请关闭其他与本次竞价无关的应用软件,特别是迅雷、BT等下载软件。

  看样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18750722308

  业务咨询电话:26875855

  系统使用咨询:83306027

  电子交易系统网址:http://fzsggzyjyfwzx.cn/FZ

  中心地址:罗源湾滨海新城金源滨海商务中心5号楼18层

 

                                                                   二〇二四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