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委政法委与福建法治报合作开展政法宣传服务类采购项目结果公告(包1)
交易项目编号:[350100]FJTLZB[DY]2021001
时间:2021.09.02
来源:福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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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委政法委与福建法治报合作开展政法宣传服务类采购项目结果公告(包1) | 2021-09-02 |
福州市委政法委与福建法治报合作开展政法宣传服务类采购项目结果公告(合同包[350100]FJTLZB[DY]2021001-1)
二、项目名称:福州市委政法委与福建法治报合作开展政法宣传服务类采购项目
三、采购结果
[350100]FJTLZB[DY]2021001-1 包1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单位:元) |
福建法治报社 | 福州市鼓楼区华屏路1号屏东写字楼5层 | 228800.0000元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350100]FJTLZB[DY]2021001-1 包1
福建法治报社:
服务类
服务类
品目号 | 品目编号及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单位 | 服务标准 | 金额 (元) |
1-1 | C2001 新闻服务 |
新闻服务 | 完全响应采购文件 | 完全响应采购文件 | 1 | 项 | 完全响应采购文件 | 228800 |
五、评标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采购人代表: | 丁雪芳 (包1) |
评审专家: | 魏华,李青 |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1)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标准计算向成交供应商收取{中标金额100万元以下(含)的部分按1.5%计算;100-500万元部分按0.8%计算}。(2)成交供应商应在领取成交通知书的同时按规定的标准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缴清采购代理服务费。采购代理服务费以银行转账、电汇、汇票或现金等付款方式。(3)代理服务费汇入帐户: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福州城北支行 开户名称:福建泰利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账 号:35050189000700003554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350100]FJTLZB[DY]2021001-1 包1 :3432元
收取对象: 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福州市委政法委
地 址:乌山路92号
联系方式:1855987850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福建泰利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鼓楼区五四北路283号天骅大厦8层868
联系方式:18050775125
3.项目联系人
项目联系人:涂志敏
电 话:18050775125
福建泰利招标代理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