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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建筑工程职业中专学校信息化标准平台建设二期项目
交易项目编号:无
时间:2019.01.24 来源:福州市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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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采购公告
  2. 2
    更正公告
  3. 3
    中标(成交)公告

 

福州市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福建省福州建筑工程职业中专学校

乙方福建广德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100]FJXFZB[GK]2018027福州建筑工程职业中专学校信息化标准平台建设二期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

2、合同标的

包号 品目号 品目名称 商品名称 数量 计量
单位
产地
类型
单价 金额 品牌 型号技术
指标等
1 1-1 通用应用软件开发服务 通用应用软件开发服务 1 国内 935600 935600 详见《技术部分》中“标的说明一览表” 详见《技术部分》中“标的说明一览表”
合计: 935600.00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玖拾叁万伍仟陆佰元整元(¥935600.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90天内完成部署及主体功能上线。

4.2交付地点: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科技园双湖三路9号。

4.3交付条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服务。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乙方所提供的货物应完全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参照乙方所提供的投标响应文件中技术商务部分“标的说明一览表”及“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验收方式及时间要求按数字福州项目管理办法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支付期次 支付比例(%) 支付期次说明
1 30 签订合同后首付合同总金额的30%。
2 40 初验后付合同总金额的40%。
3 25 终验后付合同总金额的25%。
4 5 剩余的5%作为维保期保证金,于三年系统维保期满后无质量问题15天内支付。

8、履约保证金

9、合同有效期

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起生效,于质保期结束终止

10、违约责任

10.1 未按期交货的违约责任:乙方逾期交货的,每逾期一日按应付款金额的千分之三向甲方支付逾期违约金。 10.2 甲方未按约定支付款项的,每逾期一日按应付款金额的千分之三向乙方支付逾期违约金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由此引起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双方确定,因履行本合同所产生的研发成果及其相关知识产权权利归属乙方所有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提交合同签订所在地仲裁委员会仲裁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14.1、项目培训 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将对相关人员进行技术培训,在以后系统运行过程中也会根据系统开发、应用的深入进行相应内容的培训,以保证系统的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应用人员能够及时、准确的了解和熟练地运行系统。 本项目主要对系统管理员、运维人员进行技术管理培训,对各部门的一般工作人员进行全员使用操作培训。 14.2、培训方式 根据培训内容的实现方式,可分为现场安装培训和授课培训。 (1)现场培训 现场培训是在现场安装调试相关设备和系统时,相关技术人员在现场观看和学习,并给予适当实际操作机会,针对本项目的特点和应用系统维护要求作相应的讲解,对相关技术人员产生的问题随即解答并直到相关人员学会为止。 (2)授课培训 授课培训一般提供较为系统的理论学习,并根据不同课程辅以实验环境下的实际操作,学习过程中还提供完备的学习资料,是正规培训主要采用的方式。为使培训收到良好的效果,应针对不同水平需求的人员因材施教。 14.3、培训内容 在实施前进行系统及产品培训,以便对系统有详细了解;在建设过程中进行安装培训,以达到能够独立进行系统安装及维护;在系统开发结束后进行应用培训,使管理人员能够熟练掌握系统在各种应用环境中的使用。培训内容包括安装配置、日常使用、一般故障诊断和修复等内容,具体如下: (1)系统的体系结构及相关技术; (2)系统部署与安装调试、系统性能特点参数设置; (3)系统维护、系统常见故障分析; (4)系统管理员培训; (5)用户操作使用培训。 培训的内容能达到: (1)熟悉整个系统的硬件和软件结构、系统的配置; (2)熟练掌握系统基本组成及原理; (3)熟练掌握系统的操作与运行管理; (4)熟练掌握权限、用户配置等系统管理; (5)熟练掌握系统的安装、检测、维护; (6)熟练掌握数据备份恢复操作; 14.4 维保期:本项目的免费维保期为3年,从项目验收合格后开始计算。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

 

甲方:福建省福州建筑工程职业中专学校乙方:福建广德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福州市仓山科技园双湖三路9号住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软件大道89号福州软件园B区11号楼203室
单位负责人:单位负责人:宋清华
委托代理人:
林雄飞
委托代理人:
联系方法:13774513550
联系方法:13859021864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东二环支行
账号:账号:423463613935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2019年0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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