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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晋安区自然灾害公众责任险采购项目(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交易项目编号:[350111]BYZB[CS]2023001
时间:2023.06.03 来源:晋安区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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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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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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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标(成交)公告

项目概况

福州市晋安区应急管理局委托,福建省博益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对[350111]BYZB[CS]2023001、2023年晋安区自然灾害公众责任险采购项目(二次)组织竞争性磋商,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2023年晋安区自然灾害公众责任险采购项目(二次)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6月14日 09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50111]BYZB[CS]2023001

项目名称:2023年晋安区自然灾害公众责任险采购项目(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959,000.00元

采购包1(2023年晋安区自然灾害公众责任险采购项目):

采购包预算金额:959,0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959,000.00元

磋商保证金: 9,590.0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允许进口 简要需求或要求 品目预算(元)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1-1 C18049900-其他保险服务 晋安区自然灾害公众责任险 1(件) 1.保险责任 1.1在保险期间内,凡具有投保人所辖户籍的自然人(以下简称“居民”)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承保区域内,由于下列原因导致人身伤亡事故,对于被保险人应承担的对于伤亡居民的给付救助金的责任,保险人按本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付。 1.1.1气象部门发布的洪涝、干旱、台风、风雹、低温冷冻、雪灾、沙尘暴、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自然灾害; 1.1.2在上述自然灾害中的抢险救灾行为; 1.1.3飞行物及其他空中运行物体坠落; 1.1.4森林火灾。 1.2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因保险事故而被提起仲裁或者诉讼的,对应由被保险人支付的仲裁或诉讼费用以及事先经保险人书面同意支付的其它必要的、合理的费用(以下简称“法律费用”),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约定也负责赔偿。 2.赔偿限额 2.1死亡:每人最高赔偿限额为人民币15万元。 2.2医疗费:医疗费用最高限额为每人人民币1万元(包含在每人赔偿限额内)。伤亡人员住院抢救、医治所发生的医疗费用由保险人在灾害发生后的第一时间,承诺预支并向实施救治的医疗机构提供担保函,或预支最高限额为每人人民币1万元,以确保伤员得到必要的及时救治;超过1万元的部分由被保险对象承担,预支部分届时在赔付结算时扣除。 2.3失踪:失踪期满30天并经公安部门确认的,负责赔偿,每人最高赔偿限额为人民币15万元。若失踪人员重新出现或者确知没有死亡,全额退还赔付金额。 2.4伤残:按伤残比例赔付,对于户籍在区内的低保户、五保户、重点优扶对象因自然灾害或在自然灾害中的抢险救灾行为造成伤残的,赔偿比例往上调整一级。(例如:十级伤残按照九级伤残赔付,以此类推。) 3.赔偿处理 保险人的赔偿以下列方式之一确定的被保险人的赔偿责任为基础: 应急部门按照救助有关规定确定并经保险人认可; 仲裁机构裁决; 人民法院判决; 保险人认可的其它方式。 959,000.00 其他未列明行业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至合同履约完毕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供应商必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许可证》或《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或《保险公司法人许可证》。;(2)根据《福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通知》的通知要求,2022年1月1日起,预算金额在500万元以内的政府采购项目推行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制。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按照规定提供相关承诺函(资格承诺函)的,无需再提交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等证明材料。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资格承诺函详见“采购文件相关附件”。(采购文件要求与此处要求不一致的,以此处要求为准)。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不适用本项目

节能产品:不适用本项目

环境标志产品:不适用本项目

信息安全产品:不适用本项目

信用记录:小型、微型企业符合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适用于(本项目)。监狱企业,适用于(本项目)。促进残疾人就业 ,适用于(本项目)。信用记录,适用于(本项目),按照下列规定执行 (本文件中描述与此处不一致的,以此处为准):(1)供应商针对“信用记录查询结果”可自主提供证明材料,未提供该证明材料的不视为投标文件无效。(2)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磋商小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供应商信用记录(以下简称:“评审小组的查询结果”)。若查询结果存在供应商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②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磋商小组无法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的(磋商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视为查询结果未存在供应商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的信息。④若文件有矛盾,以此为准。其他政策:详见磋商文件。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3-06-03 2023-06-09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0012:00:00,下午12:00:00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采购文件随同本项目采购公告一并发布,供应商应通过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的注册账号(免费注册)并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登陆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进行文件获取),否则报价响应将被拒绝。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06-14 09:00:00(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

地点: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东二环泰禾广场1期3号楼7层(开标室)开标室

六、开启

时间:2023-06-14 09:00:00(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东二环泰禾广场1期3号楼7层(开标室)开标室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福州市晋安区应急管理局

地址:福州市晋安区福新中路128号晋安区委1号楼4层

联系方式:0591 -8781310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福建省博益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岳峰镇连江北路与化工路交叉处二环泰禾广场3号楼702

联系方式:0591-87872110-80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林海清 戴雪珍 郑绍国

电话:0591-87872110-800

网址: zfcg.czt.fujian.gov.cn

开户名:福建省博益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福建省博益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3年06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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