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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福州结核病防治院空调维保服务及广告标识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交易项目编号:[350101]ZBZX[CS]2023001
时间:2023.05.19 来源:市本级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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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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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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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标(成交)公告

项目概况

福建省福州结核病防治院委托,福建省招标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对[350101]ZBZX[CS]2023001、福建省福州结核病防治院空调维保服务及广告标识服务组织竞争性磋商,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福建省福州结核病防治院空调维保服务及广告标识服务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5月30日 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50101]ZBZX[CS]2023001

项目名称:福建省福州结核病防治院空调维保服务及广告标识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750,000.00元

采购包1(空调维修和保养服务):

采购包预算金额:450,0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450,000.00元

磋商保证金: 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允许进口 简要需求或要求 品目预算(元)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1-1 C23120700-空调维修和保养服务 空调维保服务 1(项) 1、本项目为空调维保服务采购项目,要求投标人所提供的服务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规范要求,各项指标符合采购文件要求。 2、服务期限:1年,全年驻点人员至少2个技术人员,365天*24小时故障维护。 3、维保范围包含全院所有空调系统(全院的挂壁式、落地式、天井式、风管式空调机)、新风系统(新风管道、风口)、排风系统(排风管道、风口)、多联机系统、热泵、空调分体机等。 4、费用事宜:投标价格包含本次空调维保项目中所涉及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人工费、维修费、清洁保养费、零配件材料费、耗材费用、清洁剂、制冷剂、按照采购人的要求进行拆机、移机等费用均由中标人承担。 5、验收要求:维保服务费根据考核分数进行按月结算,中标人可按照合同约定金额,于每个月10号前向采购人提供上1个月空调维保服务费正式发票。 450,000.00 其他未列明行业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1年。

采购包2(广告标识服务):

采购包预算金额:300,0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300,000.00元

磋商保证金: 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允许进口 简要需求或要求 品目预算(元)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2-1 C23150000-广告宣传服务 广告标识服务 1(项) 为医院提供广告制作服务,服务要求简述包含但不限于以下: 1)平面设计及物料成品(如宣传海报、宣传单、宣传册、纪念册、横幅、板报、宣传栏、喷绘广告、幕布、写真展板、展架、广告灯箱等); 2)标识设计及物料成品(如各种材质的立体字、雕刻字、牌匾、招牌、台卡、标志等); 3)所有非纸媒的定制宣传品设计及物料成品(如定制类的笔、帽子、雨伞、环保袋、水杯、毛巾、服装、纪念章等); 4)装修类宣传展示(装饰墙、背景墙等墙体装饰); 5)各类媒体投放(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电子屏幕等的设计及发布); 6)动画、视频的拍摄或制作、后期加工; 7)上述未包含的,但属于广告宣传的其他广告宣传品。 2、能承受一定紧急的任务,适应加班要求,按时按质按量提供产品。 3、验收要求:供应商应对提交的服务成果作出全面检查和整理,并列出清单,作为采购人验收、使用和支付的依据,清单应随提交的服务成果交给采购人。双方现场验收合格后签订单次业务验收合格单。验收不合格的,供应商无偿更改直至采购人验收合格。 300,000.00 其他未列明行业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按采购人需求提供零星广告制作服务,达到合同金额则服务期限截止。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本合同包专门面向符合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微企业。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①供应商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若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有关条款与本条款有矛盾之处以此处为准。②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③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供应商应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提供。注: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本项目属于服务类,供应商须按照《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类格式版本提供声明函。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采购包2:

本合同包专门面向符合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微企业。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①供应商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若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有关条款与本条款有矛盾之处以此处为准。②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③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供应商应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提供。注: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本项目属于服务类,供应商须按照《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类格式版本提供声明函。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①供应商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a.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供应商,提供经审计的2021年度或2022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b.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供应商,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c.无法按照以上a、b项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供应商(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供应商、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供应商、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供应商),应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2)关于资格证明文件资料要求中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说明:根据《福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通知》(榕财采〔2021〕52号)。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资格承诺函》。提供《资格承诺函》的,无需再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若不提供《资格承诺函》的,应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供应商可删减承诺事项,如删去承诺第1项的,则应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财务状况报告。特此说明。。

采购包2:

(1)①供应商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a.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供应商,提供经审计的2021年度或2022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b.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供应商,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c.无法按照以上a、b项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供应商(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供应商、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供应商、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供应商),应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2)关于资格证明文件资料要求中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说明:根据《福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通知》(榕财采〔2021〕52号)。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资格承诺函》。提供《资格承诺函》的,无需再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若不提供《资格承诺函》的,应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供应商可删减承诺事项,如删去承诺第1项的,则应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财务状况报告。特此说明。。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无。

节能产品:无。

环境标志产品:无。

信息安全产品:无。

信用记录:①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为本项目提交响应文件截止当日。②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③信用记录的查询:由磋商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供应商的信用记录。④经查询,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重大违法记录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3-05-19 2023-05-29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0012:00:00,下午12:00:00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采购文件随同本项目采购公告一并发布,供应商应通过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的注册账号(免费注册)并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登陆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进行文件获取),否则报价响应将被拒绝。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05-30 09:30:00(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

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洪山园路68号4层项目交易中心第四开标室

六、开启

时间:2023-05-30 09:30:00(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洪山园路68号4层项目交易中心第四开标室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福建省福州结核病防治院

地址:福州市仓山区湖边2号

联系方式:0591-8356885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福建省招标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洪山园路68号招标大厦C座6层

联系方式:0591-8755421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林腾、李卉、庄铃强

电话:0591-87554218

网址: zfcg.czt.fujian.gov.cn

开户名:福建省招标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福建省招标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2023年0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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