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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闽清县人民检察院听证室建设货物类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 2021-12-01 |
2021闽清县人民检察院听证室建设货物类采购项目
询价公告
项目概况
受闽清县人民检察院委托,福建鑫祥招标有限公司对[350124]FJXXZB[XJ]2021002-1、2021闽清县人民检察院听证室建设货物类采购项目组织询价采购,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2021闽清县人民检察院听证室建设货物类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12-07 09: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50124]FJXXZB[XJ]2021002-1
项目名称:2021闽清县人民检察院听证室建设货物类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询价采购
预算金额:509500元
包1:
合同包预算金额:509500元
询价保证金:1019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允许进口 | 简要需求或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1-1 | A020199-其他计算机设备及软件 | 其他计算机设备及软件 | 1(套) | 否 | 2021闽清县人民检察院听证室建设项目 | 5095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包1
(1)明细:★特别提示 描述:投标人在电子投标文件中应提供单位负责人和投标人代表有效签字或盖章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原件的扫描件,否则投标无效。
(2)明细: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若有) 描述:1 、所投产品有强制3C要求的,投标人须就此在投标文件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中提供书面承诺,承诺所投产品满足国家3C强制要求;或在文件中提供所投产品3C证书复印件,否则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按无效投标处理; 2 、所投产品属于财库〔2019〕19号文规定的政府强制采购产品,须在投标文件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中提供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否则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按无效投标处理。
(如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对联合体应提出相关资格要求;如属于特定行业项目,供应商应当具备特定行业法定准入要求。)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节能产品,适用于(本项目),按照《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的规定执行。环境标志产品,适用于(本项目),按照《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的规定执行。信息安全产品,适用于(本项目)。小型、微型企业符合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适用于(本项目)。监狱企业,适用于(本项目)。促进残疾人就业 ,适用于(本项目)。信用记录,适用于(本项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投标人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按照下列规定执行:(1)投标人针对“信用记录查询结果”可自主提供以下证明材料(未提供该证明材料的不视为投标文件无效):投标人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以下简称:“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2)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投标人信用记录(以下简称:“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②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与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为准。③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资格审查小组无法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的(资格审查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以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④投标人未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其上述网站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的,以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为准。⑤查询结果存在投标人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12-01 16:42至2021-12-06 23:59(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1:59:59,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询价文件随同本项目询价公告一并发布;供应商应先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下载询价文件(请根据项目所在地,登录对应的(省本级/市级/区县))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操作),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12-07 09:30(北京时间)(从询价通知书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地点:
六、开启
时间:2021-12-07 09:30(北京时间)
地点: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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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闽清县人民检察院
地 址:福建省福州市闽清县溪口大街195号
联系方式:1379993935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福建鑫祥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鼓楼区铜盘路466-5号1号楼4层
联系方式:8371230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嘉炜
电 话:83712303
网址:zfcg.czt.fujian.gov.cn
开户名:福建鑫祥招标有限公司
福建鑫祥招标有限公司
2021-12-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