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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滨海新城滨江滨海路周边连接线道路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交易项目编号:E3501820102100589002
时间:2023.03.09 来源:长乐区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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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资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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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补充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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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标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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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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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易结果公告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福州滨海新城滨江滨海路周边连接线道路工程(监理)   已由  福州市长乐区发展和改革局    长发改基﹝2022﹞25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福州新区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单位为  福州新区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拨款  , 招标人为  福州新区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建省招标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  本项目位于长乐区漳港街道、文武砂街道  
2.2. 工程建设规模:
总投资19395.4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3597.79万元。项目包括6条连接线道路,其中道庆路修建长度228.182米,道路规划红线宽度52米;沙壶路(横二路)修建长度231.089米,红线宽度22米;湖文路修建长度244.587米,道路规划红线宽度22米;横十二路F段修建长度385.793米,道路规划红线宽度22米;横十二路G段修建长度325.304米,道路规划红线宽度22米;东湖路修建长度171.618米,道路规划红线宽度22米。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招标范围为福州滨海新城滨江滨海路周边连接线道路工程的监理。内容:包括道路、涵洞工程、给排水管道、电气及照明、配套管线、交通及安全设施工程、绿化工程等。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招标图纸为依据,监理工作范围含该项目所有标段的施工招标范围内的全部监理内容。本项目分三个标段施工,监理单位应根据三个标段分别签订监理合同,并根据建设总指挥部或相关部门建设时限要求做好各标段监理人员组织、工作安排,监理工期应符合最终施工工期要求,各标段的监理开工日期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监理单位应按招标人的要求做好各标段监理人员组织、工作安排,监理工期应符合最终施工工期要求。
2.4. 建筑安装工程费:  13127.0433万  元;
2.5. 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和建设工程其他阶段监理服务费:
2.5.1. 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可将  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发改价格﹝2007﹞670号文)下浮50%计取(计费额为本项目各标段建安工程竣工结算合计金额)  作为参考依据, 本项目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  1366304  元。
2.5.2. 建设工程其他阶段监理服务费包括:可将:  /  作为参考依据,勘察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   /  元、设计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  /   元、保修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  /  元。
2.6. 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  1020  日历天,且不应超过施工合同工期。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不包括保修阶段服务期。
2.7. 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等有关规范标准的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具备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不低于:  甲    市政公用工程  监理资质。
3.3. 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专业要求为  市政公用工程  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以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上的注册单位为准。
3.4.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则由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单位组成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应由  /  为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资质条件;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5. 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工程监理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  /  监理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工程监理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下称“评价系统”)查询,网址:http://www.fjjs.gov.cn:98/zjxypjweb2/gcjl。
3.6. 投标人“工程业绩”要求:  /  个;“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已竣工验收合格的  /  中的  /  ,等级为  /  级。
3.7. 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工程业绩”要求:  /  个;“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已竣工验收合格的   /  中的  /  ,等级为  /  级,工程业绩中的项目总监必须与拟派总监一致。
3.8. 其他资格要求:  (1)投标人未被依法禁止投标、未存在财产被冻结或接管的情况;投标时投标人和拟派本工程项目监理部成员没有因违法违规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或限制本招标项目的投标。(2)根据闽建办筑函﹝2021﹞10号的要求,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3.9.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03-10 10:00:00    2023-03-15 17:30:00   通过  长乐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cl.fuebid.com)  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  福州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电子标书生成器  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2023-04-10 09:30:00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27000  元人民币。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①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帐户汇达本项目指定账户;或②按福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年度投标保证金制度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不足的部分按本条款①的方式补足;或③银行电子保函形式。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s://ggzyfw.fj.gov.cn/)、福州建设工程招投标信息网(www.fzztb.org)、长乐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2018版(http://cl.fuebid.com)  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  福州新区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  福州市仓山区城门镇南江滨东大道新区三江大厦7楼  , 邮编:  350007  
电子邮箱:  /  
电话:  0591-38722647  , 传 真:  /  
联系人:  程工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省招标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福州市鼓楼区洪山园路68号招标大厦C座6层  , 邮编:  350003  
电子邮箱:  /  
电话:  0591-87513248  , 传 真:  /  
联系人:  袁工、施工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  长乐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2018版  
网址:  http://cl.fuebid.com  
联系电话:  0591—28201201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  福州市长乐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  福州市长乐区文武砂街道文松路666号  
联系电话:  0591-28201206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  长乐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地址:  福州市长乐区首占新区财富中心1#1A楼7-8层  
联系电话:  0591—282012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