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雪峰一号山地风景道项目工程(设计)(重新招标)-招标公告
交易项目编号:E3501210102100488002
时间:2022.02.22 来源:闽侯县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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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资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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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补充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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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标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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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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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易结果公告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福州首邑文化旅游投资有限公司的编号E3501210102100488002雪峰一号山地风景道项目工程(设计)(重新招标)已由闽侯县发展和改革局闽发改备【2021】A08053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福州首邑文化旅游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出资比例100%,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闽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选定设计单位。

  2. 项目概况

    1. 项目名称:雪峰一号山地风景道项目工程(设计)(重新招标)

    2. 建设地点:福州市闽侯县S211大湖高速出口至罗汉台段

    3. 工程建设规模:S211大湖高速出口至罗汉台段,全长24公里

    4. 投资总额:人民币15400万元。其中,工程费用限额:人民15400万元;

    5. 招标范围和内容

      1. 招标范围: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配合报批、后续阶段设计和施工期间的现场指导和配合、图纸审查及工程竣工验收等后续设计配合等服务

      2. 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旅游标识及风景道道路标识设计、沿线景观节点设计、风景道沿线旅游配套服务设施设计、旅游集散中心及周边配套设计、罗汉台景区景观及其旅游配套服务设施设计、风景道沿线村庄风貌改造、罗汉台景区创建3A级景区全过程咨询服务等设计内容;其中施工图设计包括以上设计内容专业工程。

    6. 计划开工日期及建设周期:本工程计划于 /  / 月开工,工程建设周期 / 个月。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①具备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②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风景园林工程专项设计甲级资质和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或建筑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资质;

    2.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招标项目发包内容包含勘察的,允许由具有设计、勘察资质的单位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具有风景园林工程专项设计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工作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工作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 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具备有效的风景园林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4. 投标人及其拟派出担任本设计项目负责人均应具备 / 类似项目设计业绩(本条仅适用于大型工程设计项目)。类似工程业绩是指(下同):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的前三年内(以施工图审查合格日期为准,不含发布招标公告当日)完成设计的并经施工图审查合格的  /  建设等级、规模或投资额、设计专业内容等

    5. 投标人其他主要设计人员要求、以及资格审查的其他条件要求的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

    6.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4. 获取招标文件

    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2022223日至202231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30分至1200分,下午230分至50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闽侯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福建省闽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代表处购买招标文件;禁止要求投标人在报名时填报拟派设计负责人名单。

    2. 招标文件以及招标项目的设计有关资料每份售价200元,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

    1.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1)从投标人所在地企业基本账户银行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或(2)按福州市相关规定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或(3)银行保函形式;或4)保险公司出具的投标保证金保险形式。(各投标人不得将投标保证金分2次及以上转入招标文件中指定的投标保证金收款帐号,否则,由此造成银行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或识别错误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如采用银行保函或保证保险的形式提交项目投标保证金的,现场须提交银行保函或保证保险保单的原件,不用另外密封)

    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柒万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1.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23210930,提交地点(开标地点)为闽侯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本项目开标室

    2. 投标人拟派出担任设计项目负责人必须持资格条件要求的职称证和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购买招标文件凭证原件到场验证登记在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到场(开标地点)验证登记。如设计项目负责人因故不能出席的,可以由该投标单位技术负责人代替〔须持单位资质证书、个人身份证和“设计单位技术负责人证明书(均须原件)(其格式见《通用本》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中规定的格式)”到场验证登记〕

    3.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拟派出担任设计项目负责人(或设计单位技术负责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未按7.2款要求到场核验登记或不符合招标文件投标须知第19条规定的包封、密封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 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方式:(√)采用线下提交方式,投标人以书面投标文件形式递交投标文件;采用线下书面形式提交的投标文件内容为:资格文件、商务文件、技术文件。具体要求详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

  8. 费用

    1. 招标人公布设计项目的工程设计收费计费额(即招标时的设计费计费基数)15400元,估算的工程设计收费金额为393万元,其工程设计收费基准价、浮动幅度值和计算办法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5项。

    2. 招标人只要求中标人承担方案阶段优化设计而不再承担后续设计和服务的,其设计费为 / 万元(全过程设计费总额的 / %)。

    3. 招标内容包含勘察的,招标人公布的工程勘察收费的上下浮动幅度值、勘察费计算办法等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5项(本款仅适用于发包内容包含勘察的项目)。

  9. 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www.ggzyfw.fj.gov.cn)、闽侯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mh.fuebid.com/)福州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www.fzztb.org)上发布。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州首邑文化旅游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甘蔗街道滨城大道71号国资大厦15层邮编:350100

    电话:0591-62330911传真:  /  

    联系人:翁工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闽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仓山区金榕南路10号金山榕城广场5#楼3层邮编:350028

    电话:0591-87603304、87605650转8823  传真:0591-87623982

    联系人:刘工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 福建海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闽侯支行

    帐户名称: 闽侯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号: 100056220690010002

    交易中心名称:闽侯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地址闽侯县甘蔗街道江滨路市民广场旁科技中心一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