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福州市)

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塔亭地块兰记脱胎漆器店旧址等四处文物点修缮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交易项目编号:E3501000102100638001
时间:2021.07.19 来源:市本级 浏览次数:
  1. 1
    招标/资审公告
  2. 2
    补充通知
  3. 3
    开标记录
  4. 4
    候选人公示
  5. 5
    交易结果公告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塔亭地块兰记脱胎漆器店旧址等四处文物点修缮工程(施工)已由市政府办公厅文件办理告知单 GZ2021CJ00603 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福州古厝保护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源  财政拨款 ,招标人为福州古厝保护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天和国咨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 福州市塔亭路沿街   

    工程建设规模:塔亭地块兰记脱胎漆器店旧址等四处文物点修缮工程,总建筑面积约3400平方米,总造价约1200万元。其中兰记脱胎漆器店旧址(塔亭路51/53)号建筑面积766.1平方米,万春仓山警察分局旧址(塔亭路73/75号)建筑面积392.4平方米,仓山区委宿舍旧址(塔亭77号)建筑面积768.8平方米,国民党中央银行福州分行旧址(塔亭路69号)建筑面积1395平方米  

    2.2.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   古建筑工程  

    2)招标类型:   专业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   招标范围为塔亭地块兰记脱胎漆器店旧址等四

    处文物点修缮工程,主要内容包含建筑墙体屋面及楼面板等,以及配套的电气、弱电、水卫、等招标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内容,招标时暂无工程量清单和工程控制价,最终以施工图图纸为准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文物保护工程: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修缮工程;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

    2.3.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  暂按1200万元

    2.4.工期要求:总工期为 365 个日历天,定额工期    /    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

    2.5.标段划分(如果有):   /   

    2.6.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文物保护工程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文物保护工程施工(古建筑范围)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合法有效的中国古迹遗址保护协会颁发的责任工程师证书(从业范围:古建筑),且为本单位在职员工。

    3.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优先选用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作为联合体成员,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  /   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4. 本招标项目   不应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   / 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     /  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 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  

    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7. 其他资格要求:1)投标时,投标人和拟派本工程项目管理班子成员未因违法违规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或限制本招标项目的投标。(2)投标人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投标人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按否决投标处理。(3)投标人被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且在管理期限内的,按否决投标处理

    8.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9.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 7  20 日至2021  7  26 日,每天上午900分至1200分,下午1430分至173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天和国咨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地址:福州市晋安区福新中路312号江盛大楼4楼)无记名购买招标文费用300元,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2021  8  5  09  45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人民币240000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①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达投标保证金指定账户;或②按福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年度投标保证金制度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或③银行保函形式。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2021  8  5  09  45 分,提交地点为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本项目开标室(地址:福州市温泉公园路69号福州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s://ggzyfw.fj.gov.cn)、福州建设工程招投标信息网(www.fzztb.org)、福州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2018版(http://www.fzztb.com)上发布。

 

 

 

 

  1. 联系方式

招标人: 福州古厝保护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  福州市鼓楼区八一七北路百华大厦16层,邮编:  /  

电子邮箱:     /      

电话: 0591-87570816  ,传真:  /   

联系人:   阮工  

招标代理机构:   天和国咨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晋安区福新中路312号江盛大厦4楼,邮编:  /  

电子邮箱:  181446001@qq.com    

电话: 0591-87932051、0591-87932053  ,传真:  /    

联系人:   黄工、 刘工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 福州古厝保护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  福州市鼓楼区八一七北路百华大厦16层

联系电话: 0591-87570816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地址:福州市温泉公园路69号福州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联系电话:0591-87598415、保证金咨询电话0591-83821697、0591-833060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