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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山镇高牛线(高山镇段至渔平高速高山连接线路段)道路及周边环境整治改造工程项目(重新发布)-招标公告
交易项目编号:E3501810102802238
时间:2024.09.19 来源:福清市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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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资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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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补充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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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标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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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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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易结果公告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高山镇高牛线(高山镇段至渔平高速高山连接线路段)道路及周边环境整治改造工程项目(重新发布已由 福清市发展和改革局 融发改审批〔2024134批复建设,项目业主为福清市高山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上级拨付和自筹,招标人为福清市高山镇人民政府,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宏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养护一体化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高山镇高牛线(高山镇段至渔平高速高山连接线路段)道路及周边环境整治改造工程项目(重新发布)

2.2 建设地点:位于福清市高山镇高牛线(高山镇段至渔平高速高山连接线路段)

2.3 建设规模:本项目共包含2段道路;(1)高牛线(X176)高山段,本段路线起于大真线(G104)交叉处,起点桩号XK0+000,路线自北往南展线,沿线经过后安村、杭中村,终于前岭村,与高牛线(X176)沙埔段衔接,终点桩号XK3+814.4,路线全长约3.814公里(对应X176高牛线K0+000~K3+814.4)。现状道路为二级道路,设计速度6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26米,路面宽度16.5米,现状路面为水泥混凝土路面;(2)渔平高速高山连接线(Y267),本段路线位于与大真线(G104)交叉处,起点桩号YK0+000,路线自南往北展线,终于渔平高速高山互通收费广场,终点桩号YK0+770.6,路线全长约0.771公里(对应Y267渔平高速连接线K0+000~K0+770.6)。现状道路为三级公路,设计速度为3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12米,路面宽度9米,现状路面为水泥混凝土路面本项目对上述现状水泥混凝土路面进行病害处置后加铺沥青混凝土,并完善沿线排水设施及交通安全设施。项目总投资为2575.4698万元其中工程费用2239.9673

2.4 招标范围:

高山镇高牛线(高山镇段至渔平高速高山连接线路段)道路及周边环境整治改造工程项目(重新发布)的设计、工程施工、养护任务,包括但不仅限于:

1)设计工作范围包括:完成该工程超薄路面的设计、交通安全设施工程等沿线范围内所有工程的施工图设计及施工图预算编制,指导性交通组织设计;配合设计文件的审查、咨询、核准或备案;相关后续服务工作等

2)施工工作范围包括:按照施工图、设计变更图及合同文件,组织实施超薄罩面加铺、路面修复(含部分路基修复)、涉及排水设施修复和交安设施修复等施工内容;

3)养护工作范围包括:养护工作期限内沥青路面的泛油、裂缝、车辙、拥包等病害处治及修补工作。

2.5 计划工期本项目工期270日历天(含设计周期90日历天),其中养护工作期限为缺陷责任期2年和缺陷责任期满后5年,合计7年。

2.6 质量要求:

(1)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安全适用、质量优良;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符合相关工程质量、安全标准;符合相关工程设计的技术规范;符合合同的约定

(2)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公路养护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 52202020)、《公路沥青路面养护技术规范》(JTG 5142-2019)等相关国家、地区、行业现行规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下述资质条件:

1)设计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工程设计公路行业(公路)专业级及以上资质

2)施工资质:具备有效期内的二类乙级(原公路养护资质);或同时具备有效的公路路基路面养护乙级及以上资质、公路交通安全设施养护资质

3.3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所有成员单位(含联合体牵头人)总数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招标项目中投标;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联合体各成员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各成员应承担的职责;投标保证金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缴交;联合体牵头人应为联合体中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本招标文件注明需加盖单位公章的内容,若采用联合体形式的,均是指由联合体牵头人盖单位公章。

3.4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3.6中标候选人不得与同一标段监理单位为同一法人、相互隶属或隶属同一法人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采用匿名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91914:00:00至202492517:30:00,登录到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https://fzztb.fzsggzyjyfwzx.cn),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电子标书软件最新版本打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本次招标不组织踏勘现场。

5.2 本次招标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3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41018日09:00:00,通过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https://fzztb.fzsggzyjyfwzx.cn)在线递交投标文件。

5.4 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请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逾期上传成功或未上传到指定网址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因投标人的原因未能正常解密的投标文件将无法进入评审程序,按无效投标处理。如遇交易中心停电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导致不能按时开标、评标的,则开标日期改期,具体开标时间由招标人与交易中心协商确定后另行通知。

6.投标保证金: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45万元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办法进行评标(资格后审)。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s://ggzyfw.fujian.gov.cn)、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https://fzztb.fzsggzyjyfwzx.cn)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清市高山镇人民政府

地址:福清市高山镇高园路1号

电话:18094172852  

联系人:林主任  

 

招标代理机构:宏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鼓西街道湖滨路78号闽发西湖广场1#楼6层03室

邮编:350001

电话:18065095588

联系人:小郑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福清市交通运输局

地址:福清市音西街道

联系电话:0591-85264304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福清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地址:福清市福人路6号行政服务中心大楼5楼

联系电话:0591851582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