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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储备粮福州直属库有限公司仓储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交易项目编号:E3501210102802043
时间:2024.09.14 来源:闽侯县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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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资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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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补充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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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标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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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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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易结果公告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中央储备粮福州直属库有限公司仓储项目(施工)已由 闽侯县发展和改革局、中国储备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闽发改备[2023]A080114号、中储粮综[2024]111号批准建设, 建设单位为 中央储备粮福州直属库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源 中央补助70%和企业自筹30%, 招标人为 中央储备粮福州直属库有限公司,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

2.2.  工程建设规模:

建筑面积6262平方米,单仓内径25米,最高建筑物高度53.4米,工作塔为地上9层。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 房屋建筑工程

(2)招标类型: 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

浅圆仓建设,配套建设工作塔、控制室、变配电间、消防水池及泵房,扦样、汽车衡等辅助生产设施;同步建设道路、硬化地面、给排水消防及供配电等室外工程。具体内容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招标人提供的招标图纸为依据。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高度100米以下的工业、民用建筑工程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建筑物高度15~100米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中央储备粮福州直属库有限公司仓储项目施工招标工程特殊性认定专家论证意见书》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55930664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345 个日历天, 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 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2025年1月1日前完成所有桩基础子分部及工作塔地下室墙体混凝土结构分项工程验收,2025年5月30日前完成配电室、水泵房、消防水池、监控室等配套用房、制氮机房主体工程验收,2025年6月30日前完成1~5#浅圆仓和工作塔建筑物主体结构验收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2.7.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其他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 本招标项目 接受 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 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 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 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 房屋建筑 类。 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 房屋建筑 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若与福州市(准)龙头企业组成联合体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高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1个;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总仓容3万吨及以上采用滑模施工工艺的钢筋混凝土圆筒形粮仓土建工程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

(1)投标截止时,企业法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未处于被县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司法机关暂停或者取消在本项目(标段)所在地的投标资格状态;(2)投标截止时,企业法人未处于被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认定的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管理期限内。(3)根据闽建办筑函[2021]10号文要求,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4)投标人资质证书应根据建司局函市 〔2023〕116 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闽建许〔2023〕4 号《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并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或相关证书有效的证明材料。(5)投标人递交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XML电子文档中记录的软硬件信息应当包括软件加密锁使用人全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身份证号码)、软件功能等。未按上述要求记录计价软件加密锁实名信息的,按否决投标处理。(6)注册建造师电子证书的有效性按建办市〔2021〕40号、闽建筑函[2022]33号文规定执行。(7)其它详见招标文件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09-15 10:00:002024-09-24 17:30:00 通过 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https://fzztb.fzsggzyjyfwzx.cn/) 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 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电子标书生成器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评标办法和定标方式

5.1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5.2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定标方式: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24年10月15日9:30时之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500000元人民币。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1)从投标人所在地企业基本账户银行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或(2)按福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年度投标保证金制度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如果年度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不足时,不足的部分按本条款(1)的方式补足;或(3)银行电子保函形式;或④电子投标保证保险形式(各投标人不得将投标保证金分2次及以上转入招标文件中指定的投标保证金收款帐号,否则,由此造成银行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或识别错误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4-10-15 09:30: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s://ggzyfw.fujian.gov.cn)、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https://fzztb.fzsggzyjyfwzx.cn/)、福州建设工程招投标信息网(https://www.fzztb.org)

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央储备粮福州直属库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邮编:350100

电子邮箱:/

电话:18065136111,传真:/

联系人: 郭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62号中关村资本大厦6层(601-615室)、9层 (903-915室),邮编:100081

电子邮箱:tanggaotian@cntcitc.com.cn

电话:0591-87319819、18046072902,传真:/

联系人: 唐高添、游连阁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

网址:https://fzztb.fzsggzyjyfwzx.cn/

联系电话:0591-22078313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闽侯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闽侯县甘蔗街道榕洲路6号

联系电话:0591-22065006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闽侯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地址:闽侯县甘蔗街道江滨路市民广场旁科技中心一层

联系电话:0591—220636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