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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清市龙江街道老旧小区改造工程(怡和嘉园、福源新村、景园公寓、福华小区、江融小区)-招标公告
交易项目编号:E3501810102802237
时间:2024.09.13 来源:福清市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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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资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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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补充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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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标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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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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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易结果公告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福清市龙江街道老旧小区改造工程(怡和嘉园、福源新村、景园公寓、福华小区、江融小区)已由 福清市发展和改革局融发改审批[2024]394号批准建设, 建设单位为 福清市人民政府龙江街道办事处, 建设资金来源 财政拨款, 招标人为 福清市人民政府龙江街道办事处,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建中融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位于福清市龙江街道南门社区怡和嘉园、福源新村、景园公寓、福华小区以及下梧村江融小区

2.2.  工程建设规模:

对福清市龙江街道南门社区怡和嘉园、福源新村、景园公寓、福华小区以及下梧村江融小区等五个小区进行综合整治,工程内容包括建筑外立面改造,翻新老旧门窗,统一更换翻新杂货间门窗;翻修楼道,更换楼道消防装置,增设消防栓;疏通或改造雨污水管网,给排水管网改造;整修破损道路,增加绿化,美化围墙;翻新小区大门及保安亭,增设休闲活动空间,增加公共服务设施,增加公共宣传栏;增设停车位、非机动车棚、充电桩;修缮、增设照明设施,新增监控安防系统,增加智能门禁系统;对强弱电缆化进行规整、下地等。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 房屋建筑工程

(2)招标类型: 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

对福清市龙江街道南门社区怡和嘉园、福源新村、景园公寓、福华小区以及下梧村江融小区等5个小区进行综合整治,工程内容包括建筑外立面改造,翻新老旧门窗,统一更换翻新杂货间门窗;翻修楼道,更换楼道消防装置,增设消防栓;疏通或改造雨污水管网,给排水管网改造,整修破损道路,增加绿化,美化围墙;翻新小区大门及保安亭,增设休闲活动空间,增加公共服务设施,增加公共宣传栏,增设停车位、非机动车棚、充电桩;修缮、增设照明设施,新增监控安防系统,增加智能门禁系统;对强弱电缆化进行规整、下地等。工程建设具体内容以招标图纸为依据,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建筑面积8万平方米以下的建筑工程;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单项工程合同额300~3000万元建筑工程;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7615172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90 个日历天, 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 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2.7.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设计及现行相关规范的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 本招标项目 接受 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 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企业 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 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 房屋建筑 类。 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 房屋建筑 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若与福州市(准)龙头企业组成联合体的,投标人信用分以各成员的最高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0个;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

(1)投标时,投标人和拟派本工程项目管理班子成员未因违法违规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或限制本招标项目的投标。(2)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不接受临时建造师执业资格,否则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3)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4)其他详见招标文件。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09-14 09:00:002024-09-23 18:00:00 通过 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https://fzztb.fzsggzyjyfwzx.cn/) 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 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电子标书生成器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评标办法和定标方式

5.1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

5.2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定标方式: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150000元人民币。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①根据《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5部门关于印发保障各类经营主体平等参与招投标竞争九条措施的通知》(闽发改规〔2023〕7号)规定,对依法必须招标且招标标的金额在1000万元以下(含1000万元)的政府投资项目,免于收取无失信记录企业投标保证金。②在本项目(标段)投标截止时仍被列为招投标重点监管对象的投标人,仅限于使用现金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招投标重点监管对象名单通过福建省公共资源电子行政监督平台查询。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4-10-09 09:00: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s://ggzyfw.fujian.gov.cn/)、福州建设工程招投标信息网(www.fzztb.org)、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https://fzztb.fzsggzyjyfwzx.cn/)

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清市人民政府龙江街道办事处

地址:福建省福清市龙江街道松峰村,邮编:350300

电子邮箱:/

电话:18606915115,传真:/

联系人: 何工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中融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五一北路158号高景商贸中心7层D区,邮编:350003

电子邮箱:/

电话:15960088208,传真:/

联系人: 包晓榕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

网址:https://fzztb.fzsggzyjyfwzx.cn/

联系电话:0591—85158230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福清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福清市清昌大道建设局大楼

联系电话:0591-85239101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福清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地址:福清市福人路6号行政服务中心大楼5楼

联系电话:0591—851582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