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新区滨海水厂及配套管网建设工程(投融资建设一体化)-招标公告 | 2024-04-23 |
福州新区滨海水厂配套管网建设工程建设运营一体化-招标公告 | 2024-08-26 |
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福州新区滨海水厂配套管网建设工程建设运营一体化已由福州市长乐区发展和改革局以长发改基[2024]44号、长发改基[2024]4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福州市滨海水务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由福州新区财政统筹,招标人为福州市滨海水务发展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为福建华广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完成初步设计,项目估算或投资概算25564.89万元,现对该项目建设运营一体化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建设地点:福州滨海新城及松下港;
2.2.项目建设规模:本项目包含二个子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子项目一:福州新区滨海水厂原水管道给水管道新建工程(远航水厂至滨海水厂),原水管道:新建与远航水厂DN2000原水管道连接段DN1600原水管道0.36km;同时新建DN1600原水管从洋布互通在建DN1600原水管道接出,沿现状福北路(规划泽竹快速路)向南敷设至漳坂环岛,长度约7.46km,而后变径为DN1400再折回朝北侧沿规划河道(南洋东河)敷设至营滨东路,最后再沿营滨东路敷设至规划滨海水厂,长度约2.71km,同时在变径处预留DN2000原水管道接口,长度约0.03km。合计新建DN1600原水管道总长7.82km,DN1400原水管道总长2.71km,DN2000原水管道总长0.03km。给水管道:新建给水管道沿泽竹快速路及福北路向南敷设,起端为洋布互通,终点至漳坂环岛,总长约7.71km,其中DN800给水管道长度为2.23km,DN600给水管道长度为5.48km。子项目二:福州新区滨海水厂文松南路(江田环岛-松下村)给水管道工程,本工程主要新建DN800给水管道及配套附属设施,管道由同步建设灵湖路DN1000给水管道接出,而后沿文松南路向南侧敷设,直至松下村鑫海泵站附近,管道总长8.82km。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市政工程;
(2)招标类型:勘察、设计、采购、施工、运营维护一体化;
(3)招标范围和内容:福州新区滨海水厂配套管网建设工程二个子项目的勘察、设计、采购、施工的总承包内容:主要为①子项目一:福州新区滨海水厂原水管道给水管道新建工程(远航水厂至滨海水厂)和②子项目二:福州新区滨海水厂文松南路(江田环岛-松下村)给水管道工程以上共计二个项目的勘察、设计、采购、施工与运营维护的全部内容。
具体招标内容如下:
①勘察内容包括:红线范围内的为满足设计和规范所要求的工程勘察工作、全部勘察报告和资料,以及工程施工、验收、备案所需要的配合服务。勘察项目按照二个子项分别进行实施。
②设计内容包括:本项目的施工图设计(含所有专业工程的深化设计)及施工期间的设计现场服务工作等,以设计任务书内容为准)设计内容按照二个子项分别进行实施。
③施工内容包括:设计范围全部内容的施工,内容包含但不限于现有征地红线内、土石方、前期三通一平(含场地清障等)、施工排污排水建设内容以及工程总承包所含的其它一切项目的施工、安装、调试等招标范围内的全部内容施工,综合竣工验收及档案移交,施工内容按照两个子项分别进行实施。本项目招标范围内的施工内容不清晰或者未明确的,最终以合格的施工图图纸为准,并经发包人进一步书面确认后另行通知执行。
④运营维护:项目范围内新建的管网、检查井等设施运营维护,包括但不限于管道的检漏和修漏、附属设施和配件的养护、管道的清垢和防腐、防止管网污染、事故抢修和配件的更新、定期巡检、应急预案等。
⑤其他内容:1)编制工程预算。2)中标人必须负责做好分包单位(若有)及材料供应商的联系、配合、服务、协调和管理,并根据现行政策及规定等办理相关手续,同时提供施工条件、相关设施、安全管理及统筹进度、质量、安全、文明施工、资料管理等直至完成政府质监、消防、人防、环保、水保、绿建等部门竣工验收备案。3)负责办理规划、建设相关的所有审批、报建、验收等手续,以及配套设施包括但不限于永久性用水、用电、电信、宽带、煤气、排水、排污等的申请等相关事宜。(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发包人要求”);
2.4.最高投标限价或其计算方法:本项目招标最高投标限价为18653.5653万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最高投标限价18214.3355万元(含暂定金额(不可预见费):529万元)、勘察设计费合计439.2298万元(设计费暂按256.3099万元,勘察费暂按182.9199万元);
2.5.工期要求:总工期或计划开(竣)工日期为840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工期计划以经招标人批准为准,项目实施过程,中标人应响应招标人提出的年度投资额要求和节点工期要求,各子项目的开工时间以招标人发出的开工令时间为准,子项目一工期为:840日历天;子项目二工期为:540日历天。本招标项目包含运营维护工作。
2.6.标段划分(如果有):全部为一个标段;
2.7.质量要求:
2.7.1勘察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地方标准和福建省有关标准要求,通过勘察审查机构等有关部门的审查(若需要)。
2.7.2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关设计规范合格标准,并能通过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及有关图审机构的审查(若需要)。
2.7.3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须达到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及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关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7.4采购质量标准:采购的设备或材料必须符合招标人要求及有关部门制定的质量规范要求。
2.7.5运营维护质量标准:符合《运营维护合作协议》要求。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以下资质之一:
(1)设计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甲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给水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
(2)施工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将主体工程设计或主体工程施工进行分包的,应在投标文件中明确具体的分包单位,且其资质应当符合上述设计资质或施工资质要求。
3.3.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或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或具备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且应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在职人员。项目负责人除可兼任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须满足兼任相应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外,不得兼任其他岗位人员。
3.4.承担主体工程设计任务的投标人(或分包单位)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或具备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且应为本项目主体工程设计单位的本企业在岗人员 。
3.5.承担主体工程施工任务的投标人(或分包单位)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人,应具备合格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应为本项目主体工程施工单位的本企业在岗职工。
3.6.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数量要求:0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
3.7.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数量要求:0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
3.8.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9.其他资格要求:(1)根据闽建办筑函〔2021〕10 号文要求,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依法履行纳税义务;(2)本项目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如主体工程施工或设计进行分包,主体工程施工或设计分包单位在同一招标项目中只能作为一家投标人的分包单位;(3)投标人应提供投标人诚信承诺函和拟派出项目负责人承诺函;(4)其他资格审查条件详见招标文件。
3.10.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1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评标办法为综合评估法。
4.2定标方法:不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推荐1名中标候选人。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8月27日9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下同)至2024年9月2日17时00分00秒通过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https://fzztb.fzsggzyjyfwzx.cn)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电子标书生成器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500000元人民币。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帐户汇达本项目指定账户;或②按福州市相关规定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如果年度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不足时,不足的部分按本条款(1)的方式补足;或③银行保函形式(含银行电子保函)。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4年9月23日9时10分00秒,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https://fzztb.fzsggzyjyfwzx.cn) 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
7.2. 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1履约担保金额:为中标合同价的10%(根据榕建筑〔2022〕181号规定,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和福州市建筑业龙头企业的履约担保金额为中标合同价的5%,福州市建筑业准龙头企业的履约担保金额为中标合同价的7.5%;其他中标人的履约担保金额,为中标合同价的10%)。
8.2履约担保形式:中标人以现金、银行保函、工程担保、建设工程保证保险的方式提交。中标人应对履约担保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若发现提供虚假材料,中标人承担一切后果,并同意按如下约定承担违约责任:①向招标人支付违约金10万元;②重新提供履约担保必须以现金方式提交;③招标人如实上报行政主管部门,列入不良记录。
8.3履约担保提交时间:签订合同协议书之前提交。如果中标人未按规定提交履约担保的,招标人可以视为其已放弃中标资格而不予签订合同,并没收投标保证金。
8.4履约担保期限:履约担保有效期应持续到运营维护期满并移交之日后90日止。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https://ggzyfw.fujian.gov.cn/)、福州建设工程招投标信息网(www.fzztb.org)、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https://fzztb.fzsggzyjyfwzx.cn)上发布。
招标人:福州市滨海水务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长乐区文武砂镇漳江路公交首末站大楼滨海水务公司,邮编:350207
电子邮箱: /
电话:0591-87529791,传真: /
联系人:廖工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华广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西洪路528号(57、58号楼及周边部分地块)印江山商务办公区B号楼11层,邮编:350025
电子邮箱: /
电话:0591-83306980,传真: /
联系人:陈梦君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
网址:https://fzztb.fzsggzyjyfwzx.cn/
联系电话:0591-87585006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福州市长乐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福州市长乐区文武砂街道文松路666号
联系电话:0591-28201206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长乐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地址:福州市长乐区文武砂街道湖文路201号四楼(福州新区管委会隔壁)
联系电话:0591-282012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