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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大学旗山校区研究生公寓(65号楼)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招标公告
交易项目编号:E3501210102802069
时间:2024.08.05 来源:闽侯县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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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资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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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补充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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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标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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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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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易结果公告

第一章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福州大学旗山校区研究生公寓(65号楼)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项目名称)已由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闽发改网审社会函〔2024〕108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福州大学,建设资金来自学校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福州大学,招标代理机构为福建正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现对该工程建设项目的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福州大学旗山校区研究生公寓(65号楼)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

2.2建设地点:福州大学旗山校区生活区内

2.3计划总投资:项目估算总投资为27455万元,其中工程费用暂定为23756.28万元。

2.4建设规模:旗山校区研究生公寓(65号楼)建筑占地6950㎡,总建筑面积51991㎡。其中地上13层,建筑面积 47291㎡;地下1层,建筑面积4700㎡。

2.5服务期限:从签订本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合同之日起至本项目竣工结算、审计(若有)及缺陷责任期(24个月)结束之日止。

2.6项目管理目标: 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各项咨询成果满足国家、行业的相关规范、标准、规定。

2.7标段划分:(如有)       /       

2.8招标范围和内容:本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管理、设计咨询、工程监理、造价咨询、工程勘察、招标代理、其他咨询等全过程工程咨询。具体包括以下内容:

(1)项目管理:统筹安排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范围内各项工作内容的配合及实施。

(2)工程勘察:本项目范围内所有项目的地质勘察等,并提供满足设计规范及勘察规范要求的全部勘察成果以及工程后续服务等;

(3)设计咨询:完成本项目红线范围内所有项目的、初步设计、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施工现场配合服务、图纸审查配合服务及工程竣工验收等全过程的设计咨询服务,工程设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研究生公寓的土建工程、基坑支护设计、装修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配电房、开闭所、钢结构、幕墙、智能化弱电工程、暖通工程、消防工程、人防工程、电梯工程及绿化景观工程、道路及地面硬化、室外水电管网等附属工程等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含各阶段各专业的深化设计)及重大设计变更的优化等后续配合服务;

(4)工程监理:按照《建设工程监理规范》以及住建部、项目所在省、市颁布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等,包括施工准备阶段监理、施工阶段监理、竣工验收阶段及相关工程档案归档和结算完成。

(5)全过程造价咨询:包括配合设计单位概算编制、编制预算控制价、编制工程量清单、工程进度款审核,设计变更、签证及索赔款的计算及审核,材料、设备的品牌遴选及询价等工程造价控制与管理,完成竣工结算初核等,出具各阶段书面咨询意见或签署相关意见,及上述全过程咨询服务中与施工、评审、审计等有关单位的必要的核对、复核、解释,以及结算相关工作等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工作。

(6)招标代理: 包括施工阶段工程及设备采购的招标代理工作,含施工、图审、桩基检测等本项目所有待招标的代理服务工作,并在招标代理过程中为招标人提供与现行招投标相关的法律、法规及规定的咨询服务;

(7)其他咨询: 其他咨询内容视建设具体需求情况选定,包括但不限于基坑监测、建筑沉降及垂直度监测白蚂蚁防治、环境影响评价、水土保持方案、水影响评价、水资源论证、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节能评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防洪影响评价、绿色建筑认证咨询(依据《绿色建筑评价标准》和《绿色建筑评价技术细则(试行)》,按照《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管理办法(试行)》确认绿色建筑等级并进行信息性标识)、专项工艺咨询等各类评估工作以及招标人要求的其他与建设项目所需的其他咨询工作。

2.9本招标项目的最高投标限价 814.3377万元,各分项最高投标限价详见附表1(全过程工程咨询费用计算汇总表)。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方)必须具备合法有效的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

3.2投标人具备的资质及其等级必须满足下列条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全过程服务咨询能力:

(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工程勘察资质,具体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

(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工程设计资质,具体为: 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3)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工程监理资质,具体为: 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不低于丙级房屋建筑工程监理资质 ;

(4)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工程造价咨询资质,具体为: 具有工程造价咨询经营范围的营业执照。

     (5)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工程招标代理资质,具体为: 具有工程招标代理、招投标代理服务等相关经营范围的营业执照。

3.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主要负责人的资格条件:                                                                                                                                    

(1)项目总负责人

须具备1人,合格有效的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师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专业) 执业资格及 工程类 高级职称(专业: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且应是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正式在岗职工;

(2)专业咨询负责人

拟派勘察负责人:1人,须具备合格有效的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且应是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中承担勘察任务单位的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

设计咨询负责人:1人, 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或者一级注册结构师)执业资格及工程类高级职称(专业: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且应是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中承担设计任务单位的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

工程监理负责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1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且应是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中承担监理任务单位的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

造价咨询负责人:1人,须具备一级注册造价师证书,且应是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中承担造价任务单位的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

3.4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自愿组成联合体投标的,必须以设计咨询单位或工程监理单位为牵头方,且联合体所有成员单位(含联合体牵头人)总数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招标项目中投标;联合体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联合体各成员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各成员应承担的职责;联合体投标的,拟派出的项目总负责人必须由联合体牵头人派出;投标保证金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缴交

3.5 投标人类似项目业绩数量要求: 1项 类似项目业绩 投标人类似项目业绩要求: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含当日)起的前五年内以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身份承接过建筑面积40000平方米及以上房建工程类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的,且合同服务内容中同时包含设计、工程监理、造价咨询内容的

3.6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项目的项目总负责人类似项目业绩数量要求: 1项 类似项目业绩 投标人类似项目业绩要求: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含当日)起的前五年内以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身份承接过建筑面积40000平方米及以上房建工程类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的,且合同服务内容中同时包含设计、工程监理、造价咨询内容的

3.7其他要求:根据闽建办筑函〔2021〕10号的要求,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该依法履行纳税义务;详见招标文件;根据《关于工程勘察单位设立土工试验室有关问题的通知》(闽建办科〔2018〕16 号)文件规定,在福建省参加投标的工程勘察单位(包括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工程勘察单位),应在我省设立与招标项目相适应的土工实验室和技术人员,以保证勘察结果的真实、准确和可靠。(提供福建省内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扫描件或网页截图)

4. 资格审查办法及评标办法

4.1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评标办法为无固定范本-综合评分法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 8 6 日09时0000秒至2024 8 12 173000秒通过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https://fzztb.fzsggzyjyfwzx.cn)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电子标书生成器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壹拾伍万元整(¥150000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根据闽发改规[2023]7号文件规定,本项目免于收取无失信记录的投标人投标保证金,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免缴投标保证金承诺函。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4 8 30 9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ggzyfw.fujian.gov.cn)、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https://fzztb.fzsggzyjyfwzx.cn)、福州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www.fzztb.org)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州大学

地址: 福建省福州市福州大学城乌龙江北大道 2 号 ,邮编: 350007 

电子邮箱: /

电话:  0591-22866112 ,传真: /

联系人:  魏老师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正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仓山区城门镇胪雷路16号阳光大都会SOHO1号楼3层322办公,邮编:350018

电子邮箱: /

电话:0591-83766965,传真:/

联系人:郭小清、张垒、史怀冬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

网址:https://fzztb.fzsggzyjyfwzx.cn

联系电话:0591-87585006、83306026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闽侯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闽侯县甘蔗街道榕洲路 6 号

联系电话:0591-22065006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  闽侯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地址:  闽侯县行政服务中心负一楼  

联系电话:0591-220636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