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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交易结果公告
福州市第二总医院1号楼改扩建项目程(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 2024-07-03 |
招标公告
福州市第二总医院1号楼改扩建项目工程(工程总承包) (项目名称)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福州市第二总医院1号楼改扩建项目工程(工程总承包) (项目名称)已由 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件(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榕发改审批〔2024〕129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福州市第二总医院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福州市第二总医院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名称:福州市第二总医院1号楼改扩建项目工程(工程总承包)。
2.2.项目建设地点:位于福州市第二总医院,福州市仓山区上藤路47号;
2.3.项目建设规模:本项目拟增设两部电梯,共19 层,约10米*9.2米,6 层局部加建至7层以增加医疗设备间,扩建电梯面积为1128.7平方米屋面加层建筑面积为 700.8平方米,增加计容面积共1829.5 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建筑工程及建筑室内外给排水、电梯安装供电照明等附属工程;
2.4. 工期要求: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勘查、施工图设计并送审工作。取得施工图图审合格书后10个工作日内取得施工许可证。施工工期为取得施工许可证之日起120日历天。
2.5. 招标范围和内容
2.5.1工程类别:加固修缮改造工程
2.5.2招标类型:设计、施工一体化
2.5.3招标范围和内容:福州市第二总医院1号楼改扩建项目工程(工程总承包),具体内容如下:勘察:包括但不限于为本项目工程勘察工作收集资料,现场踏勘,制订勘察纲要,进行测量、勘探、取样、钻探、试验、测试、监测、物探(包含地下管线探测)等勘察作业,编制工程勘察文件,桩基承载能力评估等;设计:包初步设计优化、红线范围内的施工图设计、后续服务(含施工现场配合服务)、各专项工程的深化设计服务等工作。施工:包含但不限于用地红线范围内施工图纸所载明的建筑物以及附属物的建筑、结构加固补强、各类综合管线、通信、电气、消防、安防工程 、电梯安装、对大楼建筑破坏部分进行修复、施工路面进行面层修复、对裙房一~六层楼梯间、一楼西药房天井进行改造等所有工程的施工。采购:项目所需材料和设备(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2.6.本项目的最高投标限价为:12838256元;
2.7.工程质量:
2.7.1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关设计规范合格标准;
2.7.2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 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及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关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7.3采购质量标准:必须采购原产、正宗品牌设备或材料,采购的设备或材料必须符合发包人要求及有关部门制定的质量规范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以下资质:
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不低于贰级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不低于贰级幕墙专业承包资质、不低于壹级钢结构专业承包资质和特种工程(结构补强)专业承包资质,并需具备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具有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工程勘察单位应在我省设立相应的土工试验室,并配备相应的技术人员。具体内容按《关于工程勘察单位设立土工试验室有关问题的通知》(闽建办科〔2018〕16 号)的要求执行
3.2 投标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3.3 投标人“类似项目业绩”要求:无。
3.4 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暂停投标资格、拟投入本工程的主要人员没有处于违法和违规的从业限制情形。
3.5 项目总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 人,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总负责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师或一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应是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本单位正式在职职工。项目总负责人可兼任本项目的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不允许其他岗位人员相互兼任。
3.6 勘察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 人,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勘察负责人应具备合格有效的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证书,且应是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中承担本工程勘察任务的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
3.7 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 人,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具备不低于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师执业资格,应是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中承担设计任务单位的本单正式在职职工。
3.8 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 人,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施工负责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不低于一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 证,且应是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中承担施工任务单位的本单正式在职职工。
3.9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以下要求:①联合体所有成员单位(含联合体牵头人)总数不得超过 3家,且应由承担设计工作内容的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②联合体各成员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各成员应承担的职责。参加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10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3.11 本项目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报送资格审查资料,其他资格审查条件详见招标文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 年 7 月 3 日18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下同)至2024年 7 月 8 日23 时59分 59秒通过 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https://fzztb.fzsggzyjyfwzx.cn)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电子标书生成器 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2024 年 7 月 26 日 9 时 30 分 00 秒,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 (https://fzztb.fzsggzyjyfwzx.cn)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5.3.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
5.3.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允许投标人使用现金或电子银行保函或年度投标保证金等方式提交,具体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5.3.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为人民币 25 万元。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ggzyfw.fujian.gov.cn)、福州建设工程招投标信息网(www.fzztb.org)、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https://fzztb.fzsggzyjyfwzx.cn)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福州市第二总医院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信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 福州市仓山区上藤路47号 地 址:福州市铜盘路466-5号大自然文化创意园5号楼4层
邮 编: 350000 邮 编: 350000
联 系 人: 陈女士 联 系 人: 纪凯菲、李爽
电 话: 0591-22169031 电 话: 0591-88002309
传 真: / 传 真: 0591-88002607
2024 年 7 月 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