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储备地2022-032号(真丰片区安置房)(施工)-招标公告 | 2024-04-24 |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政府储备地2022-032号(真丰片区安置房)(施工)已由 福清市发展和改革局以 融发改审批〔2024〕70号批准建设, 建设单位为 福清市城投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源 专项债及企业自筹, 招标人为 福清市城投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建省闽招咨询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福清市石竹街道;
2.2. 工程建设规模:
建设住宅、商务办公、物业管理用房、快递服务用房、文化活动站、居家养老服务用房、门卫收发室、卫生服务站、公厕、垃圾收集间、电视机房、电信机房、消防控制室、配电房及发电机房及地下室等配套用房。本项目共规划11栋楼,其中5#楼、6#楼、7#楼为预制装配式楼栋,装配率不低于50%,5#楼建筑面积1414.68平方米,6#楼建筑面积3366.96平方米,7#楼建筑面积1749.57平方米,本项目总建筑面积23380.29 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19746.61平方米,地下建筑(地下1层)面积3633.68平方米,计容面积19728.39平方米,不计容面积3651.9平方米。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 房屋建筑工程
(2)招标类型: 施工总承包 ;
(3)招标范围和内容:
政府储备地2022-032号(真丰片区安置房)工程施工。工程建设内容包括建筑工程、给排水工程、暖统工程、人防工程、消防工程、电气工程、电梯工程、智能化工程、综合管网工程及室外总体工程等招标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内容。具体以招标图纸为依据,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本项目5#楼、6#楼、7#楼为预制装配式楼栋,根据《榕建筑〔2020〕35号》中关于福州市装配式建筑公开招标项目的投标人资格条件,投标人应当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3000平方米≤住宅小区或建筑群体工程建筑面积<100000平方米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本项目6#楼为预制装配式楼栋,6#楼建筑面积3366.96平方米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70272859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365 个日历天, 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 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2.7.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设计及现行相关规范的合格标准,5#楼、6#楼、7#楼施工阶段评价时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定为装配式建筑且符合《福建省装配式建筑评价管理办法(试行)》等现行最新法规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一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二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 本招标项目 接受 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 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企业 / 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 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 房屋建筑 / 类。 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 房屋建筑 / 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若与福州市(准)龙头企业(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专业)组成联合体的,投标人信用分以各成员的最高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房屋建筑)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1个;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单体建筑面积不少于3000平方米的装配式混凝土建筑工程施工业绩。[采用联合体投标的,由承担6#楼主体结构工程施工的联合体成员(根据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的分工)提供对应的类似业绩]。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
(1)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招投标领域强制要求中标企业在本地设立分(子)公司行为整治工作的通知要求(闽建办筑函(2021)10号),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该依法履行纳税义务;(2)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单位总数不得超过2家;(3)投标人须明确本项目自有或合作的混凝土预制构件厂商,本项目不要求混凝土预制构件生产厂商作为联合体参与投标,但混凝土预制构件厂商需满足以下要求:混凝土预制构件厂商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一方自有的,应提供混凝土预制构件厂商企业营业执照和反映股权或出资情况的工商登记信息的复印件;混凝土预制构件厂商为与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一方合作的,应提供混凝土预制构件厂商企业营业执照和合作协议书的复印件。依据《福州市装配式建筑项目招投标工作意见》(榕建筑〔2020〕35号)规定,允许一家混凝土预制构件生产厂商作为多家投标人的构件供应厂商。预制构件生产厂商注册地须在福州市,且列入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布的装配式混凝土部品部件生产企业名单;(4)其他详见招标文件。。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04-24 23:00:00 至 2024-04-29 23:00:00 通过 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https://fzztb.fzsggzyjyfwzx.cn/) 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 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电子标书生成器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评标办法和定标方式
5.1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5.2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定标方式: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500000元人民币。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①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达投标保证金指定账户;②或按福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年度投标保证金制度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如果年度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不足时,不足的部分按本条款①的方式补足;③或电子银行保函。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4-05-17 09:00: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s://ggzyfw.fujian.gov.cn/)、福州建设工程招投标信息网(www.fzztb.org)、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https://fzztb.fzsggzyjyfwzx.cn/)
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清市城投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福清市宏路街道国资小镇五号楼2层,邮编:350300
电子邮箱:/
电话:0591-85223629,传真:/
联系人: 陈女士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闽招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洪山园路68号招标大厦A座2层C211,邮编:350000
电子邮箱:szzx5b@126.com
电话:059128059619、15260798559,传真:/
联系人: 郑先生、龚女士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
网址:https://fzztb.fzsggzyjyfwzx.cn/
联系电话:0591—85158230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福清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福清市清昌大道建设局大楼
联系电话:0591-85239101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福清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地址:福清市福人路6号行政服务中心大楼5楼
联系电话:0591—851582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