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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檗山万福寺旅游公路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交易项目编号:E3501810102802115
时间:2024.04.02 来源:福清市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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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资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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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补充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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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标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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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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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易结果公告

第一章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黄檗山万福寺旅游公路工程总承包已由 福清市发展改革局 融发改审批〔2023850批复建设,项目业主为福清市交通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专项债+上级补助+市财政统筹,招标人为福清市交通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闽招咨询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黄檗山万福寺旅游公路工程总承包

2.2 建设地点:福清市渔溪镇、上迳镇

2.3 建设规模:项目起点与G324平交,终点至黄檗山万福寺,道路全长5200米,道路红线宽度为12米,道路等级为二级公路,设计行车速度为60千米/小时,双向两车道,沥青砼面层沿线设大埔大桥、枝钟中桥等2座,其中大埔大桥桥长612米,桥宽18.5米,上部结构采用PC连续T梁、钢箱梁,下部结构桥台为肋式台、板凳台基础为桩基础,桥墩为柱式墩、桩基础;枝钟中桥桥长42米,桥宽12米,上部结构采用PC简支空心板,下部结构桥台为U台、基础为(扩大)浅基础,桥墩为柱式墩、(扩大)浅基础,建设涵洞28渡槽桥1座

工程内容包括路基工程、路面工程、桥涵工程、路线交叉、交通安全设施等附属工程等。

2.4 招标范围:

黄檗山万福寺旅游公路工程总承包的全部内容。具体范围如下:

1勘察设计工作范围包括:路基工程、路面工程、桥涵工程、路线交叉、交通安全设施等附属工程等沿线范围内所有工程的详细勘察(含定测)、施工图设计,指导性交通组织设计;配合勘察设计文件的审查、咨询、核准或备案;相关专项方案设计等及相关后续服务工作具体以招标人确认为准

2)施工工作范围包括:根据初步设计文件、施工图、设计变更图及合同文件,完成本招标项目的施工采购安装及养护具体内容以通过主管部门或招标人审查的施工图及招标人相关工作要求为准

2.5 计划工期:22其中勘察设计周期4个月);养护工作期限为缺陷责任期2年及缺陷责任期满后3年,合计5年。具体开工日期及节点工期服从招标人实际安排。

2.6 质量要求:

(1)勘察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和地方的设计技术规范和规程、技术标准的规定,设计成果文件应通过专家及施工图审查机构(若需)等有关部门的审查并审查合格。

(2)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①交工验收质量评定:符合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 F80/1-2017)合格标准;②竣工验收质量评定:符合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 F80/1-2017)合格标准。

若国家、福建省颁布最新质量验收规范,应符合最新质量验收规范要求

2.7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划分为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下述资质条件:

(1)勘察设计资质:①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同时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②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公路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公路行业(公路)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2)施工资质: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具备上述勘察资质的投标单位应列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s://jzsc.mohurd.gov.cn/home)”中的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具备上述设计和施工资质的投标单位均应列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https://hwdms.mot.gov.cn/)”中的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3本招标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各成员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以及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各成员应承担的职责联合体牵头人应为联合体中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②联合体成员(含牵头人)家数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各方均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③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与其他联合体参加本招标项目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④投标保证金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缴交;⑥本招标文件注明需加盖单位公章的内容,若采用联合体形式的,均是指由联合体牵头人盖单位公章。

3.4本项目人员要求:

项目总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人,应具备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或一级公路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含临时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为投标人单位正式在岗职工联合体投标的,应为联合体牵头人派出

勘察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人,须具备合格有效的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证书或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中承担勘察任务的本单位在岗职工

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人,应具备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执业资格或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中承担设计任务的本单位在岗职工

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且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中承担施工任务的本单位在岗职工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投标人不得是本项目的初步设计单位、咨询单位、代建单位、监理单位或以上单位的附属单位。

3.6本项目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报送资格审查资料,其他资格审查条件详见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招标公告发布之时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https://fzztb.fzsggzyjyfwzx.cn)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电子标书生成器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本次招标不组织踏勘现场。

5.2 本次招标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3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463日9时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4 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请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逾期上传成功或未上传到指定网址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因投标人的原因未能正常解密的投标文件将无法进入评审程序,按无效投标处理。如遇交易中心停电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导致不能按时开标、评标的,则开标日期改期,具体开标时间由招标人与交易中心协商确定后另行通知。

6.投标保证金: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50万元;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办法进行评标(资格后审)。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s://ggzyfw.fujian.gov.cn)、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https://fzztb.fzsggzyjyfwzx.cn)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清市交通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福清市宏路街道溪下村创业大道国资小镇1号楼1-2层

电话:0591-86556582

联系人:丁工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闽招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洪山园路68号招标大厦A2层;邮编:350002

电话:0591-28059653、15260798559

联系人:郑先生、游先生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福清市交通运输局

地址:福清市音西街道

联系电话:0591-85264304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福清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地址:福清市福人路6号行政服务中心大楼5楼

联系电话:0591-851582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