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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福州至长乐机场城际铁路工程市区段车站周边道路修复工程第1标段(监理)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福州至长乐机场城际铁路工程市区段车站周边道路修复工程第1标段(监理)已由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 闽发改网审交通〔2019〕219号、闽发改网审交通【2020】50号文批准建设, 项目业主为 福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拨款和部分自筹, 招标人为 福州市城乡建总集团有限公司,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建省闽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福州市;
2.2 工程建设规模:
福州火车站(福州火车站站)包含了华林路(城市主干道,长353.489m,宽54m)、站西路(城市主干道,长178.768m,宽40m);福州火车站(福州火车站站)~东门站(塔头站)区间包含华林路(城市主干道,长516.52m,宽54m)、六一北路(城市主干道,长332.6m,宽47.5m)、夏莲路(城市主干路、长280m,宽40.25m);三叉街站包含南台路(城市主干道,长520.92m,宽39.5m)、南台大道(城市主干道,长501.17m,宽50m)、六一南路(城市次干道,长704.65m,宽39.5m)、上三路(城市主干道,长472.122m,宽39.5m);福州火车站(福州火车站站)包含了华林路(城市主干道,长353.489m,宽54m)、站西路(城市主干道,长178.768m,宽40m)涉及市政绿化恢复、四小件地面景观恢复,福州火车站(福州火车站站)~东门站(塔头站)区间含华林路(城市主干道,长516.52m,宽54m)、六一北路(城市主干道,长332.6m,宽47.5m)、夏莲路(城市主干路、长280m,宽40.25m)涉及市政绿化恢复;东门站(塔头站)包含六一北路(城市主干道,长772.844m,宽46m)、东大路(城市主干道,长310m,宽40m)涉及市政绿化恢复、四小件地面景观恢复;闽都站包含六一中路(城市主干道,长803.74m,宽50m)、古田路(城市主干道,长400m,宽47.5m)涉及市政绿化恢复、四小件地面景观恢复;南公园站(国货路站)包含六一中路(城市主干道,长735.1m,宽47m)、国货路(城市主干道,长384.45m,宽44m)涉及市政绿化恢复、四小件地面景观恢复;三叉街站包含南台路(城市主干道,长520.92m,宽39.5m)、南台大道(城市主干道,长501.17m,宽50m)、六一南路(城市次干道,长704.65m,宽39.5m)、上三路(城市主干道,长472.122m,宽39.5m)涉及市政绿化恢复、四小件地面景观恢复;盖山站(盖山路站)包含南台大道辅路(城市次干道,长421.67m,宽51.5m)、凤山路(城市主干道,长118.115m,宽46m)涉及市政绿化恢复、四小件地面景观恢复;南公园站(国货路站)~三叉街站区间包含光明港公园绿化及景观恢复;东升停车场包含跃进河景观绿化工程。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48项第18条。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招标范围包括不限于福州火车站(福州火车站站)、福州火车站(福州火车站站)~东门站(塔头站)区间、闽都站、南公园站(国货路站)、三叉街站、盖山站(盖山路站)等。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交通工程、排水工程、照明工程、交通监控工程、零星工程、各站点绿化工程、车站地面景观工程等招标范围内的全部施工监理内容。(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及招标图纸等为依据)
2.4 建筑安装工程费:98944023元;
2.5 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和建设工程其他阶段监理服务费
2.5.1 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可将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的发改价格〔2007〕670号文件规定的取费标准下浮50%作为参考依据,本项目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1083074元。
2.5.2 建设工程其他阶段监理服务费包括:可将/作为参考依据,勘察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元、设计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元、保修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元。
2.6. 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360日历天,且不应超过施工合同工期。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不包括保修阶段服务期。
2.7. 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现行相关规范的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资格审查办法
3.1具备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不低于甲级市政公用工程监理资质。不要求拟推荐中标候选人注册人员应满足其所持监理资质证书(综合资质或本项目所需专业工程类别)对应的监理资质标准要求。
3.3 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专业要求为 市政公用工程。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以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上的注册单位为准。
3.4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则由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单位组成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资质条件;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5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工程监理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 /监理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工程监理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下称“评价系统”)查询,网址:http://www.fjjs.gov.cn:98/zjxypjweb2/gcjl。
3.6 投标人“工程业绩”要求: 0个;“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已竣工验收合格的/中的/,等级为/级。
3.7 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工程业绩”要求: 0个;“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已竣工验收合格的/中的/,等级为 /级,工程业绩中的项目总监必须与拟派总监一致。
3.8 其他资格要求:
详见招标文件。
3.9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04-01 09:00:00至2024-04-08 17:00:00 通过 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https://fzztb.fzsggzyjyfwzx.cn) 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 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电子标书生成器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21000元人民币。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1)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达投标保证金指定账户;(2)或按福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年度投标保证金制度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如果年度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不足时,不足的部分按本条款①的方式补足;(3)或银行电子保函形式;(4)或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可以采用免缴投标保证金形式,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s://ggzyfw.fujian.gov.cn/)、福州建设工程招投标信息网(http://www.fzztb.org/)、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https://fzztb.fzsggzyjyfwzx.cn/)
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州市城乡建总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仓山区连江南路136号建总大厦,邮编:350007
电子邮箱:/
电话:0591-83411697,传真:/
联系人: 杨工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闽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仓山区金榕南路10号金山碧水榕城广场5#楼3层,邮编:350028
电子邮箱:/
电话:0591-87605650转8823、8810,传真:0591-87623982
联系人: 刘佳佳、智莉、邹剑峰、张愿、林华辉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
网址:https://fzztb.fzsggzyjyfwzx.cn
联系电话:0591-87585006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福州市城乡建设局
地址:福州市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193东部办公区
联系电话:0591-83355860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地址:福州市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199号(福州市规划馆三楼)
联系电话:0591-87598415、保证金咨询电话0591-838216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