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洪山粮食储备库项目(方案及初步设计)-招标公告 | 2024-03-19 |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福州市园林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的编号为 E3501210102802050001 的 福州市洪山粮食储备库项目(方案及初步设计) 已由 闽侯县发展和改革局 以 闽发改备[2024]A080023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福州市园林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 建设资金来自 其它 ,出资比例为 财政57%,自筹43%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州市物资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选定设计单位。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 福州市洪山粮食储备库项目(方案及初步设计) ;
2.2.建设地点: 福建省闽侯县荆溪镇永丰村湖头自然村 ;
2.3.工程建设规模:
本项目占地面积约63.68亩,主要建设内容如下: (1)粮食仓储区:新建3栋散粮楼房仓,其中1栋轴线尺寸为42m×102m,另外2栋轴线尺寸为42m×68m,小麦总仓容约9.2万吨。新建1栋成品粮楼房仓,轴线尺寸为21m×120m,成品包装粮仓容约1.96万吨(包装大米),(2)办公生活及辅助设施区:新建管理业务用房、食堂、制氮车间、变配电间、发电机房、消防泵房、消防水池、维修间、门卫、地磅等;
2.4.投资总额人民币 563541515元。其中,工程费用限额:人民币 339119767元;
2.5.招标类型:概念方案及初步设计招标;
2.6.招标范围和内容
2.6.1.招标范围:
规划方案报审、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施工图审查配合等工作 。(根据项目实际需要情况与项目相关的一切设计内容均包含,不限于上述范围)。
2.6.2.内容:
规划方案报审、方案设计(含估算)、初步设计(含概算)。其中初步设计包括完成本工程的仓储工艺及输送设备、建筑、结构、电气、给排水(消防)、暖通(通风与空调)、室外总体(包括红线内的道路及综合管网、与库区存储设备相关的管网)、岩土(含地基处理、边坡等)、节能等,且均应符合高标准粮仓设计、绿色建筑设计及其它附属配套工程设计的要求;专业工程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需按照高标准粮仓、绿色建筑设计技术和运营要求,在确保气密性和防水性的前提下实施项目最高装配率设计。
/专业工程。
2.7. 计划开工日期及建设周期:本工程计划于 2024-05-01 开工,工程建设周期 16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 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商物粮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商物粮行业(粮食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同时具备压力管道设计GC2许可证及以上 资质;
3.2.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本招标项目发包内容包含勘察的,允许由具有设计、勘察资质的单位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具有招标项目相适应的设计资质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工作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工作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3.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壹级国家注册结构师或壹 级国家注册建筑师执业证书(如以结构专业为主的工程设计项目可由不低于 / 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担任设计负责人,《设计招标文件》中对应处进行相应修改);
3.4.投标人及其拟派出担任本设计项目负责人均应具备1项 类似项目设计业绩 (本条仅适用于大型工程设计项目)。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下同):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的前三年内(以施工图审查合格日期为准,不含发布招标公告当日)完成设计的并经施工图审查合格的
粮食仓库项目,仓容不小于7万吨(建筑面积、层数、造价等);
3.5.投标人其他主要设计人员要求、以及资格审查的其他条件要求的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
3.6.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4.获取招标文件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03-20 08:00:00 至 2024-03-26 23:00:0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 8 时 00 分至 12 时 00 分,下午 12 时 00 分至 23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到 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https://fzztb.fzsggzyjyfwzx.cn/) 下载/购买招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禁止要求投标人在报名时填报拟派设计负责人名单。
4.2.招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每份售价 0元,售后不退。招标项目的设计有关资料每份售价0元。
5.评标办法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记名投票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2024-04-16 09:30:00 ;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1)从投标人所在地企业基本账户银行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或(2)按福州市相关规定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适用于已实行年度投标保证金制度的地区);或(3)按照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有关规定交存的年度投标保证金;或(4)保函或保证保险形式(如采用银行保函、担保保函或保证保险的形式提交项目投标保证金的,现场须提交银行保函、担保保函或保证保险保单的原件,不用另外密封);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36000元人民币。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若采用资格预审的,递交的投标文件指的是资格审查文件,递交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024-04-16 09:30:00,提交地点(开标地点)为
闽侯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本项目开标室;
7.2. 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拟派出担任设计项目负责人必须持注册建筑师执业证书和身份证(均须原件)在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到场(开标地点)验证登记。如设计项目负责人因故不能出席的,可以由该投标单位技术负责人代替〔须持单位资质证书、个人身份证和“设计单位技术负责人证明书(均须原件)(其格式见《通用本》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中规定的格式)”到场验证登记〕。
7.3.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拟派出担任设计项目负责人(或设计单位技术负责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未按7.2款要求到场核验登记或不符合招标文件投标须知第19条规定的包封、密封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4. 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方式:
8.费用
8.1. 招标人公布设计项目的工程设计收费计费额(即招标时的设计费计费基数)为339119767元,估算的工程设计收费金额为1811392元,其工程设计收费基准价、浮动幅度值和计算办法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5项。
8.2. 招标人只要求中标人承担方案阶段设计而不再承担后续设计和服务的,其设计费为/万元(全过程设计费总额的/%)。
8.3. 招标内容包含勘察的,招标人公布的工程勘察收费的上下浮动幅度值、勘察费计算办法等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5项(本款仅适用于发包内容包含勘察的项目)。
9.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ggzyfw.fujian.gov.cn)、
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https://fzztb.fzsggzyjyfwzx.cn/)、福州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www.fzztb.org)、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 福州市园林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
地址: 福州市鼓楼区丞相路230号 ,邮编: 350000 ;
电话: 0591-87509762 传真: / ;
联系人: 黄佳佳、孟蓥婷。
招标代理机构: 福州市物资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地址: 福州市台江区茶亭街道群众路278号源利明珠大厦A座北门8层 ,邮编: 350000 ;
电话: 0591-83327932 传真: / ;
联系人: 杨辉、郑长平、邓铮、吴烨田。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闽侯支行 ;
帐户名称: 闽侯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帐 号: 8111301011600397944。
交易中心名称: 闽侯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地址: 闽侯县甘蔗街道江滨路市民广场旁科技中心一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