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滨海新城安置房十期(壶临万新小区)全过程工程咨询-招标公告 | 2024-02-20 |
福州滨海新城安置房十期(壶临万新小区)(投资、建设一体化)-招标公告 | 2024-07-02 |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福州滨海新城安置房十期(壶临万新小区)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名称)已由 福州长乐区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闽发改备[2024]0032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福州新投城市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福州新投城市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厦门象屿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现对该工程建设项目的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福州滨海新城安置房十期(壶临万新小区)全过程工程咨询。
2.2建设地点:福州滨海新城万新路北侧,冰心中街南侧,泛月路东侧,双龙路西侧。
2.3计划总投资:项目总投资41158.3万元。
2.4建设规模:主要建设住宅(安置)房、公共服务配套设施等。项目为二类居住用地(R2),项目用地面积 21939平方米(计32.91亩),主要建筑面积63087㎡。
2.5服务期限: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期:从签订本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合同之日起至本项目竣工结算、审计(若有)及缺陷责任期(24个月)结束之日止。具体全过程各阶段工程咨询服务期以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的约定为准。
2.6项目管理目标:(1)本项目投资控制目标:满足相关规定,经委托人认可的建安投资额(或建安指标限额)内;(2)本项目进度目标:满足相关规定、招标文件及招标人要求。(3)本项目质量目标: 各项咨询成果符合现行管理规定,符合国家验收合格标准 (4)本项目安全文明目标: 本项目要求按照安全文明施工的有关规定进行文明施工、安全生产、消除工程隐患,避免违章作业,无安全事故发生。
2.7标段划分:(如有) /
2.8招标范围:
□决策咨询(项目在发起阶段招标可勾选):(就投资项目的市场、技术、经济、生态环境、能源、资源、安全等影响可行性的要素,结合国家、地区、行业发展规划及相关重大专项建设规划、产业政策、技术标准及相关审批要求进行分析研究和论证。)
全过程工程项目管理(以下简称“项目管理”):(本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统筹管理,即从项目可研、勘察、设计、施工至项目竣工验收、竣工结算、移交和缺陷责任期结束之日止的建设全过程统筹管理咨询服务工作。包括进行勘察设计管理、施工现场管理、合同管理、投资控制、进度管理、竣工验收及各类档案数字化管理工作,并对工程项目进行质量、计划、合同、信息、安全、沟通、风险等方面的有效统筹管理和控制,直到办理竣工验收手续和竣工结算、各类档案移交委托人、缺陷责任期满和实施过程中的建设管理工作。
设计咨询: 完成本项目红线范围内所有项目的设计。包括但不限于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等,设计成果符合国家规定的设计深度要求;编制项目预算、配合预算审批。落实发包人要求,配合编制工程总承包招标所需“发包人要求”及“设计任务书”、各采购阶段编制设计要求,施工图设计阶段的配合和施工期间设计现场指导与技术服务等相关咨询服务。
工程监理: 按照《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50319-2013)以及国家、建设部、项目所在省、市颁布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等,完成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工程项目勘察设计阶段、施工阶段至保修阶段全部监理工作(含结算初审)。
造价咨询: 包括但不限于施工总承包招标所需清单及最高投标限价编制或审核、施工阶段工程进度款支付审核、材料设备询价、工程造价指标分析以及施工过程中对成本动态的控制与管理的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不含工程结算审核),出具各阶段书面咨询意见或签署相关意见,以及上述咨询服务中与施工、评审、审计等单位的必要的核对、复核、协调、解释等工作。包括但不限于配合优化设计编制的造价对比成果文件、设计变更经济分析、合同涉及造价条款管理,预付款、进度款、设计变更、现场签证及索赔款的计算及审核等造价控制与管理,配合完成竣工结算等。
工程勘察:本项目实施范围内为满足设计和规范所要求的工程初步和详细勘察、全部勘察报告和资料,以及工程施工、验收、备案所需要的配合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收集资料,现场踏勘,制订勘察纲要,进行测绘、勘探、取样、试验、测试等勘察作业,编制工程勘察文件和勘察预算书,与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的配合服务等。
其他咨询: ①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②与本项目相关的测绘工作(人防测量、房产测绘、规划核实测量等)。具体服务范围与服务内容详见“附件8、委托人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备的资质及其等级必须满足下列条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全过程服务咨询能力: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工程设计资质,具体为: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工程勘察资质,具体为: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 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根据《关于工程勘察单位设立土工试验室有关问题的通知》(闽建办科〔2018〕16 号)文件规定,在福建省参加投标的工程勘察单位(包括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工程勘察单位),应在我省设立与招标项目相适应的土工实验室和技术人员,以保证勘察结果的真实、准确和可靠。(提供福建省内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扫描件或网页截图);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工程监理资质,具体为: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工程造价咨询资质要求,具体为: 承担造价咨询服务单位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括工程造价咨询业务 ;
其他资格:具体为: (招标范围包括投资决策综合性咨询服务的,方可设置) 。
【备注:资质类型可从设计、监理、造价咨询选取一个或多个资质进行设置,但至少必须具备工程设计和工程监理资质。】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主要负责人的资格条件:
(1)项目总负责人
须具备 合格有效的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证书或一级注册结构师执业资格证书或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建筑工程专业)或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及 工程类(或经济类) 高级职称。且应是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 (提供相应的证书、身份证扫描件和社保缴费证明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备注:涉及市政道桥专业等尚未实行注册制的可设相关专业高级职称要求即可。涉及海绵城市项目、污垃处理项目、地下综合管廊项目等的可要求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执业资格证等。】
(2)专业咨询负责人
□决策咨询负责人(项目在发起阶段招标可勾选,下同):须具备咨询工程师(投资)执业资格;
□项目管理负责人:须具备 职称或注册执业/职业资;
设计咨询负责人:合格有效的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证书,且应是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中承担设计任务单位的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
工程监理负责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合格有效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且应是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中承担监理任务单位的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
勘察负责人:合格有效的国家注册岩土工程师注册证书,且应是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中承担勘察任务单位的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
造价咨询负责人:合格有效的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且应是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中承担造价咨询任务单位的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
□其他负责人:(招标范围包括投资决策综合性咨询服务的,方可设置)。
3.3 本次招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1)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单位(含联合体牵头人)总数不得超过2家,且应由具有招标项目相适应的设计资质或监理资质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2)联合体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工作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工作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投标人“类似项目业绩”要求:/。
3.5 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项目的项目总负责人“类似项目业绩”要求:/。
3.6 其他要求:(1)根据闽建[2017]9号文件规定,省外入闽工程监理企业应当按规定通过福建省住房城乡建设网的“省外入闽工程监理企业信息登记系统”自行如实填报相关信息,并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2)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3)联合体投标的,拟派出的项目总负责人必须由联合体牵头人派出;投标保证金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缴交。
4. 资格审查办法及评标办法
4.1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评标办法为无固定范本-综合评分法。
4.2定标方法: 由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为 1 人。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 2 月 21 日09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下同)至2024年2月27日17时00分00秒通过 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https://fzztb.fzsggzyjyfwzx.cn) 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 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电子标书生成器 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贰拾万元整(¥200000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①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达投标保证金指定账户;②或按福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年度投标保证金制度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如果年度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不足时,不足的部分按本条款①的方式补足;③或银行电子保函形式。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2024年 3 月 19 日9时 30分00秒,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 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
7.2 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s://ggzyfw.fujian.gov.cn/)、福州建设工程招投标信息网(www.fzztb.org)、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https://fzztb.fzsggzyjyfwzx.cn)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州新投城市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长乐区漳港街道万新路99号新投商务中心20、21、22、23层,邮编: 350200
电子邮箱: /
电话: 0591-38720983 ,传真: /
联系人: 徐工
招标代理机构:厦门象屿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晋安区东二环泰禾广场二期C3-718,邮编:350011
电子邮箱:353598630@qq.com
电话:0591-87597189,传真:0591-87597189
联系人: 叶工、陈工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 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
网址: https://fzztb.fzsggzyjyfwzx.cn/
联系电话: 0591—28201201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福州市长乐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福州市长乐区文武砂街道文松路666号
联系电话: 0591-28201206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长乐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地址: 福州市长乐区首占新区财富中心1#1A楼7-8层
联系电话: 0591—282012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