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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清市社会福利中心二期(托老中心)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交易项目编号:E3501810102802062
时间:2023.09.26 来源:福清市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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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资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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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补充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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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标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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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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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易结果公告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福清市社会福利中心二期(托老中心)项目(施工)已由 福清市发展和改革局 融发改审批〔2022〕596号批准建设, 建设单位为 福清市民政局, 建设资金来源 财政拨款, 招标人为 福清市民政局,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建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福清市龙江街道苍霞村

2.2.  工程建设规模:

福清市社会福利中心总用地面积30176.00m2(合45.264 亩),其中:一期用地面积15172.33m2,本期新增用地面积15003.67 m2。本项目为福清市社会福利中心二期(托老中心),托老中心总建筑面积34400.00 m2,其中:地上建筑面积25700.00 m2,地下建筑面积8700.00m2,建筑占地面积4997.58m2。设床位570 床。建筑高度最高点 24.00米。最大单跨跨度为39.2米,单体最大建筑面积为34400.00 m2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 房屋建筑工程

(2)招标类型: 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

本招标项目系福清市社会福利中心二期(托老中心)项目(施工)招标 ,福清市社会福利中心总用地面积30176.00m2(合45.264 亩),其中:一期用地面积15172.33m2,本期新增用地面积15003.67 m2。本项目为福清市社会福利中心二期(托老中心),托老中心总建筑面积34400.00 m2,其中:地上建筑面积25700.00 m2,地下建筑面积8700.00m2,建筑占地面积4997.58m2。设床位570 床。建筑高度最高点 24.00米。最大单跨跨度为39.2米,单体最大建筑面积为34400.00 m2。招标工程内容为建筑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消防工程、通风空调工程、强弱电及照明工程及室外配套工程等的全部施工内容。具体以招标图纸为依据,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依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通知。本项目单跨跨度为39.2米,超出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承包工程范围的建筑工程的施工,依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通知,应由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企业承担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依据关于印发《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的通知。本项目单跨跨度为39.2米,规模指标超过单跨跨度≥30米,属于大型建筑等级,一级注册建造师可担任大中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依据闽建筑[2017]39号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施工招标工程特殊性认定和类似工程业绩设置事项的通知附件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特殊性划分标准。本项目单跨跨度为39.2米,属于特殊招标工程,根据上述“二、特殊招标工程应当采用综合评估法,可以设置类似业绩要求”的规定执行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166271991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589 个日历天, 定额工期589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 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2.7.  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并达到合格标准,整体创省优(闽江杯)工程奖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 本招标项目 接受 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 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的投标人 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 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 房屋建筑 类。 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 房屋建筑 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若与福州市(准)龙头企业组成联合体的,投标人信用分以各成员的最高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1个;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单跨跨度39米以上且单体建筑面积1.5万平方米以上的建筑工程(采用联合体投标的,类似业绩以联合体牵头人业绩为准)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

(1)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招投标领域强制要求中标企业在本地设立分(子)公司行为整治工作的通知要求(闽建办筑函(2021)10号),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该依法履行纳税义务;(2)其他详见招标文件;(3)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成员总数不得超过2家;(4)其他的详见招标文件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09-27 09:00:002023-10-09 23:59:59 通过 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https://fzztb.fzsggzyjyfwzx.cn/) 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 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电子标书生成器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评标办法和定标方式

5.1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5.2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定标方式: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500000元人民币。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①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达投标保证金指定账户;②或按福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年度投标保证金制度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如果年度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不足时,不足的部分按本条款①的方式补足;③或电子银行保函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3-10-31 09:45: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s://ggzyfw.fujian.gov.cn/)、福州建设工程招投标信息网(www.fzztb.org)、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https://fzztb.fzsggzyjyfwzx.cn/)

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清市民政局

地址:福清市福人路三农服务中心8层,邮编:350003

电子邮箱:412079728@qq.com

电话:0591-85280263 ,传真:0591-85280263

联系人: 谢工、林工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洪山园路68号招标大厦509室,邮编:350002

电子邮箱:412079728@qq.com

电话:0591-87600347、13685010315 ,传真:0591-87600347

联系人: 廖原、李茂涛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

网址:https://fzztb.fzsggzyjyfwzx.cn/

联系电话:0591—85158230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福清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福清市清昌大道建设局大楼

联系电话:0591-85239101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福清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地址:福清市福人路6号行政服务中心大楼5楼

联系电话:0591—851582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