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清县中小河流芝溪综合治理项目(池园段)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 2023-09-25 |
招标公告
闽清县中小河流芝溪综合治理项目(池园段)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闽清县中小河流芝溪综合治理项目(池园段)工程(项目名称)已由福州市水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榕水利批【2023】3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闽清县防洪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专项资金补助及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闽清县防洪工程建设有限公司,招标代理单位为闽清县智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闽清县中小河流芝溪综合治理项目(池园段)工程(标段名称)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2工程规模:闽清县中小河流芝溪综合治理项目(池园段)河道综合治理5.0KM,其中芝溪干流整治长度3.1KM,其支流炉下溪整治长度1.9KM.本工程等别定为ⅴ等,主要建筑物级别为5 级,次要建筑物级别为5级。护岸工程按10年一遇防冲不防淹设计,排涝标准为5年一遇。
2.3产业类型:第二产业(第一产业或第二产业或第三产业) ;
2.4招标范围和内容:闽清县中小河流芝溪综合治理项目(池园段)河道综合治理5.0KM,其中芝溪干流整治长度3.1KM,其支流炉下溪整治长度1.9KM.本工程等别定为ⅴ等,主要建筑物级别为5 级,次要建筑物级别为5级。护岸工程按10年一遇防冲不防淹设计,排涝标准为5年一遇,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河道综合治理5.0KM,新建护岸3401.5M、新建排涝涵管11处。具体范围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招标图纸为依据;
2.5最高控制价:17065127元,其中不可竞争金额 0 元(含暂列金 0 元,暂估价 0 元及其他项 0 元);
2.7质量要求:达到《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2007)及其它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2.8工期要求:总工期240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三级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和 不要求 业绩【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含)的前十年内承担过类似的工程业绩】。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 级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 证)和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中级工程师及以上 职称, / 业绩【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含)的前十年内承担过类似的工程业绩】。并在其他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
3.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
3.5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9月 25 日09:00时至2023年10 月 7 日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随行易交易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www.enjoy5191.com/)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 10 月 25 日0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随行易交易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www.enjoy5191.com/)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s://ggzyfw.fujian.gov.cn)、随行易交易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www.enjoy5191.com/)、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网址:https://fzztb.fzsggzyjyfwzx.cn/)上发布。
7.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7.1投标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7.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340000元。
7.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无要求☑现金 ☑电子保函 □其他 / 。
8.联系方式
地址:闽清县梅城镇梅城大街63号
邮 编:350000
联 系 人:黄工
电 话: 0591-22325619
招标代理机构:闽清县智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闽清县解放大街世纪大厦8层
邮 编:350000
联 系 人:陈工
电 话:62301539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随行易交易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网 址:https://www.enjoy5191.com/
联系电话:4008705191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闽清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地 址:闽清县梅溪镇锦绣闽江11幢四楼
联系电话: 0591-62301373
招标投标监督机构名称:闽清县水利局
地 址:福州市闽清县梅城大街63号
联系电话:0591-223321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