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楼区五四路13号9#整座加固修缮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招标公告 | 2023-09-07 |
鼓楼区五四路13号9#整座加固修缮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E350102010280200400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鼓楼区五四路13号9#整座加固修缮工程 ,项目业主为 福建闽都置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招标人为福建闽都置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委托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建省招标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名称:鼓楼区五四路13号9#整座加固修缮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 。
2.2.建设地点: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13号。
2.3. 建设规模:项目总用地面积约1085.4平方米。现状为一座七层砖混结构房屋,该建筑于上世纪80年代建成,属于A类建筑。双证齐全,土地证上该项目用地为城镇单一住宅用地。建筑北侧临营迹支路,西侧临公正路,最终改造的面积及范围以审核后的施工图为准。
2.4.工期要求: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并送审工作。取得施工图图审合格书后 10个工作日内取得施工许可证。施工工期为取得施工许可证之日起 270日历天。
2.5.招标范围和内容
2.5.1工程类别:加固修缮改造工程
2.5.2招标类型:设计、施工一体化
2.5.3招标范围和内容:鼓楼区五四路13号9#整座修缮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工程,具体内容如下:勘察:包括但不限于为本项目工程勘察工作收集资料,现场踏勘,制订勘察纲要,进行测量、勘探、取样、钻探、试验、测试、监测、物探(包含地下管线探测)等勘察作业,编制工程勘察文件,氡检测,与施工单位的配合服务、后续服务,桩基平面布置及桩基承载能力评估等;设计:包括但不限于现场建筑外立面及场地测绘,初步设计优化、红线范围内的施工图设计、后续服务(含施工现场配合服务)、各专项工程的深化设计服务等工作,应用BIM技术进行设计。施工:包含但不限于用地红线范围内施工图纸所载明的建筑物以及附属物的建筑、结构加固补强、各类综合管线、通信、电气、消防、安防工程等所有工程的施工。采购:项目所需材料和设备(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2.6.本项目的最高投标限价为1492.44万元;
2.7工程质量:
2.7.1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关设计规范合格标准;
2.7.2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及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关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7.3采购质量标准:必须采购原产、正宗品牌设备或材料,采购的设备或材料必须符合发包人要求及有关部门制定的质量规范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以下资质:
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饰专项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不低于贰级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和特种工程(资质范围须包含结构补强)专业承包资质,并需具备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具有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工程勘察单位应在我省设立相应的土工试验室,并配备相应的技术人员。具体内容按《关于工程勘察单位设立土工试验室有关问题的通知》(闽建办科〔2018〕16 号)的要求执行。
3.2投标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3.3投标人“类似项目业绩”要求:无。
3.4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暂停投标资格、拟投入本工程的主要人员没有处于违法和违规的从业限制情形。
3.5项目总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人,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总负责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师或一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应是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本单位正式在职职工。项目总负责人不得兼任本项目的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不允许其他岗位人员相互兼任。
3.6勘察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人,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勘察负责人应具备合格有效的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证书,且应是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中承担本工程勘察任务的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
3.7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人,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具备不低于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师执业资格,应是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中承担设计任务单位的本单正式在职职工。
3.8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人,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施工负责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不低于一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应是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中承担施工任务单位的本单正式在职职工。
3.9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以下要求:①联合体所有成员单位(含联合体牵头人)总数不得超过2家,且应由承担设计工作内容的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②联合体各成员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各成员应承担的职责。参加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10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3.11本项目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报送资格审查资料,其他资格审查条件详见招标文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9月8日9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下同)至2023年9月14日18时00分00秒通过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https://fzztb.fzsggzyjyfwzx.cn)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 福州市电子招 投标交易系统电子标书生成器 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 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 合 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2023年10月11日9时30分00秒,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https://fzztb.fzsggzyjyfwzx.cn)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
5.2 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3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5.3.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
5.3.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允许投标人使用现金或电子银行保函或年度投标保证金等方式提交,具体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5.3.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为人民币20万元。
6. 本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ggzyfw.fj.gov.cn)、福州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www.fzztb.org)、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https://fzztb.fzsggzyjyfwzx.cn)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建闽都置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288号水调歌头办公区8楼,
邮编:350000
电话:0591-86252205,
联系人:王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招标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洪山园路68号招标大厦C座6层
邮编:350002
电话:0591-87538104
联系人:陈工、蒋工
招标投标交易场所名称:福州市马尾区工程招投标与造价事务中心
地址:福州市马尾区湖里路27号自贸区行政服务大厅二楼219室
联系电话:0591-83975129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
网址:https://fzztb.fzsggzyjyfwzx.cn/
联系电话:0591—28201201
监督部门名称:福州市城乡建设局
地 点:福州市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193号东部办公区
电 话:0591-833558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