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真线(永鸿文化城至西华路段)综合整治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 2023-08-08 |
大真线(永鸿文化城至西华路段)综合整治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 2023-08-18 |
招标公告
大真线(永鸿文化城至西华路段)综合整治工程(监理)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大真线(永鸿文化城至西华路段)综合整治工程(监理)已由 福清市发展和改革局以 融发改审批〔2023〕366号批准建设, 项目业主为 福清市城投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拨款, 招标人为 福清市城投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北京中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位于福清市龙江街道、海口镇、龙田镇;
2.2 工程建设规模:
大真线(永鸿文化城至西华路段)综合整治工程,项目起点位于永鸿文化城,终点至龙前路,对道路进行拓宽改造,增设4.5米非机动车道或辅路及人行道,全长10420 米,宽度为28.5米~51.5米。建设桥梁6座,设置涵洞22座,其中13座为现状盖板涵接长,其余为改梁连通渠。项目工程总投资90443.96万元,其中工程费用53304.24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35328.74万元,基本预备费1810.98万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大真线(永鸿文化城至西华路段)综合整治工程施工阶段全过程监理,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道路工程、桥梁工程、给排水工程、电力照明工程、绿化工程、交通工程、管线综合等工程全部施工内容的全过程监理。
2.4 建筑安装工程费:53304.24万元;
2.5 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和建设工程其他阶段监理服务费
2.5.1 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可将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颁布的发改价格〔2007〕670号文件规定的取费标准下浮50%作为参考依据,本项目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4482940元。
2.5.2 建设工程其他阶段监理服务费包括:可将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颁布的发改价格〔2007〕670号文件规定的取费标准下浮50%作为参考依据,勘察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元、设计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元、保修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元。
2.6. 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570个日历天,且不应超过施工合同工期。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不包括保修阶段服务期。
2.7.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设计及现行相关规范的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资格审查办法
3.1具备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不低于甲级市政公用工程监理资质。
3.3 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专业要求为 市政公用工程。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以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上的注册单位为准。
3.4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则由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单位组成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资质条件;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5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工程监理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 /监理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工程监理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下称“评价系统”)查询,网址:http://www.fjjs.gov.cn:98/zjxypjweb2/gcjl。
3.6 投标人“工程业绩”要求: 1个;“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已竣工验收合格的市政公用工程中的城市道路工程,等级为一级。
3.7 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工程业绩”要求: 1个;“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已竣工验收合格的市政公用工程中的城市道路工程,等级为 一级,工程业绩中的项目总监必须与拟派总监一致。
3.8 其他资格要求:
(1)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招投标领域强制要求中标企业在本地设立分(子)公司行为整治工作的通知要求(闽建办筑函(2021)10号),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该依法履行纳税义务;(2)根据《关于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管理的通知》(闽建筑〔2022〕3号)文件,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交《投标人诚信承诺函》、《拟派出项目负责人承诺函》扫描件,作为资格审查文件的一部分,未按要求提供的视为资格评审不合格;(3)根据闽建[2017]9号文件规定,省外入闽工程监理企业应当按规定通过福建省住房城乡建设网的“省外入闽工程监理企业信息登记系统”自行如实填报相关信息,并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3.9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08-18 14:30:00至2023-08-24 12:00:00 通过 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https://fzztb.fzsggzyjyfwzx.cn/) 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 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电子标书生成器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89000元人民币。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①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达投标保证金指定账户;②或按福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年度投标保证金制度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如果年度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不足时,不足的部分按本条款①的方式补足;③或银行电子保函。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www.fjggfw.gov.cn ) 、福州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www.fzztb.org)、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https://fzztb.fzsggzyjyfwzx.cn)
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清市城投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福清市宏路街道国资小镇五号楼2层,邮编:350300
电子邮箱:/
电话:0591-85153785,传真:/
联系人: 杨工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中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台江区广达路68号金源大广场西区11层1105室,邮编:350002
电子邮箱:/
电话:0591-83721981、18105049127,传真:/
联系人: 李工、郑工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
网址:https://fzztb.fzsggzyjyfwzx.cn/
联系电话:0591-85158230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福清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福清市清昌大道建设局大楼
联系电话:0591-85239101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福清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地址:福清市福人路6号行政服务中心大楼5楼
联系电话:0591-851582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