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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大米储备库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招标公告
交易项目编号:E3501210102802012
时间:2023.08.08 来源:闽侯县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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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资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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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补充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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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标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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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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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易结果公告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应急大米储备库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 (项目名称)已由             闽侯县发展和改革局   闽发改备[2023]A080110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  榕发(福州)置业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榕发(福州)置业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   福州城投供应链集团有限公司  现对该工程建设项目的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  应急大米储备库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  

2.2建设地点:  福州市闽侯县荆溪镇永丰村         

2.3计划总投资: 项目总投资17918.0000万元其中土建投资14040.0000万元设备投资1857.0000万元,其他投资2021.0000万元。   

2.4建设规模: 项目用地面积19259㎡,折合28.89亩,规划总建筑面积约20000㎡,设计为2栋3层成品粮准低温楼房仓,附属配办公及机库、消防水池、地磅等。主要建筑面积:20000平方米,新增生产能力(或使用功能):2.5万吨成品粮食存能力。用地性质:物流仓储用地(W1)征地面积:19259 平方米(合 28.89亩),其中实用地面积17173平方米(合 25.76亩),规划绿地面积 2086 平方米(合3.13亩),具体以实测为准;容积率:1.0<FAR2.0;建筑密度: 30%D%50%;建筑系数:50%;绿地率: 15%GAR%20%;建筑高度:36 米。所需办公及生产服务设施用地面积不得超过总用地面积的 7%,建筑面积不得超过总建筑面积的 15%。  

2.5服务期限:从签订本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合同之日起至本项目竣工验收合格、结算、审计(若有)及缺陷责任期结束之日止 

2.6项目管理目标各项咨询成果符合现行管理规定;本项目勘察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勘察规范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国家和福建省有关标准要求;本项目设计咨询目标:满足相关规定,经委托人认可的概算范围内;本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目标: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标准和规范,应确保成果资料完整、真实准确、清晰有据;本项目监理咨询质量目标:各项咨询成果符合现行管理规定,项目施工质量符合国家验收标准;本项目安全文明目标:本项目要求按照安全文明施工的有关规定进行文明施工、安全生产、消除工程隐患,避免违章作业,无安全事故发生。

2.7本招标项目的招标控制价为4840350元。

2.8招标范围:本项目的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项目管理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前期准备工作(如报建、报批),协调管理勘察、设计、监理、造价、其他咨询等各专业的服务质量、进度等。涉及到红线范围外的水、电、通讯、网络、道路、排污管网的外部接入的手续办理及实施期间的协调工作。同时根据招标人的需要,负责统筹协调智能化建设和各类相关配套设施建设涉及方案与实施工作。

(2)设计咨询:范围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可研编制、方案设计(含方案深化、优化和估算编制)、扩初设计(含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及后续设计服务(含施工图深化和优化及装配式拆分)、图纸审查配合服务、施工现场配合服务、工程竣工验收等全过程咨询服务。

(3)工程监理:按照《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50319-2013)以及国家、建设部、项目所在省、市颁布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等,完成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工程项目勘察设计阶段、施工阶段至保修阶段全部监理工作。

(4)勘察:包含但不限于为满足本项目设计和规范所要求的工程勘察、全部勘察报告和资料,以及工程施工、验收、备案所需要的配合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收集资料,现场踏勘,制订勘察纲要,进行测绘、勘探、取样、试验、测试等勘察作业,编制工程勘察文件,详细勘察并提交完整的详细勘察报告,工程审图施工与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的配合服务等。

(5)造价咨询:包括但不限于参与前期设计的相关讨论、编制施工图预算及工程竣工结算审核,工程造价指标分析以及施工过程中对成本动态的控制等施工过程造价咨询,出具各阶段书面咨询意见或签署相关意见以及上述咨询服务中与施工、评审、审计等单位的必要的核对、复核、协调、解释等工作(其中在施工过程中对工程变更、设计变更及经济签证进行初审、材料询价,工程造价指标分析等施工过程造价咨询并出具各阶段书面咨询意见或签署相关意见以及上述咨询服务中与施工、评审、审计等单位的必要的核对、复核、协调、解释以及结算过程中相关配合等工作不另行计费)。

(6)其他咨询:招标人就工程项目建设过程管理中提出的其他咨询,包括但不限于桩基检测、基坑监测等与项目建设所需的其他工作,以及运营维护阶段信息技术咨询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满足以下资格要求:

3.1.1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所有联合体成员均应满足本条前述要求。投标人承担造价咨询任务的单位法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括工程造价咨询业务。

3.1.2投标人须同时具有以下资质要求:

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级及以上资质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级及以上资质;

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工程设计资质,具体为: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同时具备工程设计商物粮行业级及以上资质(或商物粮行业(粮食工程)专业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级及以上资质)。

(3)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1.3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合格有效的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证书或一级注册结构师执业资格证书或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建筑工程专业)或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同时具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应是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本单位正式在职职工(注:项目负责人符合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的,可以兼任设计负责人)

3.1.4投标人拟派各专业咨询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1设计负责人:须具备合格有效的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且应是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中承担设计咨询任务单位的本单位正式在职职工

2监理负责人:须具备合格有效的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且应是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中承担监理任务单位的本单位正式在职职工

3)勘察负责人:须具备合格有效的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且应是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中承担勘察任务单位的本单位正式在职职工

4)造价咨询负责人:须具备合格有效的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或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且应是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中承担造价咨询任务单位的本单位正式在职职工

3.1.5 其他要求:投标人及拟派的主要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组人员在投标时未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投标资格或限制投标;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是指所有联合体成员)均非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根据《关于工程勘察单位设立土工试验室有关问题的通知》(闽建办科〔2018〕16 号)文件规定,在福建省参加投标的工程勘察单位(包括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工程勘察单位),应在我省设立与招标项目相适应的土工实验室和技术人员,以保证勘察结果的真实、准确和可靠。(提供福建省内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扫描件或网页截图);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方)未被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列入建筑市场主体 黑名单 的情形,且未在管理期限内,否则按否决投标处理

3.2本招标项目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必须以承担本项目设计咨询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3家;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招标项目中投标;联合体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联合体各成员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各成员应承担的职责;联合体投标的,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必须由联合体牵头人派出;投标保证金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缴交

3.3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4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4. 资格审查办法及评标办法

4.1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评标办法为综合评估法

4.2定标方法: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88170000秒至202381517 0000秒通过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https://fzztb.fzsggzyjyfwzx.cn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电子标书生成器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玖万元整(¥90000.00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达投标保证金指定账户;或按福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年度投标保证金制度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若年度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不足时,不足的部分按本条款的方式补足;或银行电子保函形式;或电子投标保证保险形式。(各投标人不得将投标保证金分 2 次及以上转入招标文件中指定的投标保证金收款帐号,否则,由此造成银行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或识别错误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39809

 3000秒,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 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

7.2 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ggzyfw.fujian.gov.cn)、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https://fzztb.fzsggzyjyfwzx.cn)、福州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http://www.fzztb.org)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榕发(福州)置业有限公司

  址:福州市闽侯县科技东路12号华建大厦21层

联系人:陈工

  话:15880089236

 

招标代理机构:福州城投供应链集团有限公司

  址:福州市台江区鳌峰街道鸡笼洲路2号榕发商务中心2号楼4楼

联系人:王工

  话:0591-83618812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

网址:https://fzztb.fzsggzyjyfwzx.cn

联系电话:0591-87585006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闽侯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闽侯县甘蔗街道榕洲路 6 号

联系电话:0591-22065006

 

招投标交易场所名称:闽侯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地址:闽侯县甘蔗街道江滨路市民广场旁科技中心一层

联系电话:0591-220636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