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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溪休闲栈道建设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交易项目编号:E3501240102802001
时间:2023.08.03 来源:闽清县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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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资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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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补充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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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标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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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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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易结果公告

招标公告

梅溪休闲栈道建设工程(监理)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梅溪休闲栈道建设工程(监理)已由 闽清县发展和改革局梅发改审批[2023]51号批准建设, 项目业主为 闽清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拨款, 招标人为 闽清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闽清县智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闽清县梅溪赖下桥至溪口大桥段

2.2  工程建设规模:

项目修建总长度1.3公里,配套建筑建筑面积478平方米,建设内容主要包括休闲绿道、护栏、休闲平台及集散小广场、休憩驿站、廊架、绿化景观工程、边坡整治工程、水电工程和智慧公园工程等配套设施建设。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全长约1.3公里的钢构和混凝土结构组合的桥梁,包括钢构桥梁、混凝土桥梁、休闲绿道、护栏、休闲平台及集散小广场、休憩驿站、廊架、绿化景观工程、边坡整治工程、水电工程和智慧公园工程等配套设施建设等建设施工的监理服务。

2.4  建筑安装工程费:43937735元;

2.5 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和建设工程其他阶段监理服务费

2.5.1  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可将《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发改价格[2007]670号文)下浮40% 作为参考依据,本项目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517714元。

2.5.2  建设工程其他阶段监理服务费包括:可将/作为参考依据,勘察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元、设计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元、保修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元。

2.6.  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480个日历天,且不应超过施工合同工期。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不包括保修阶段服务期。

2.7.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资格审查办法

3.1具备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不低于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资质。

3.3 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专业要求为 市政公用工程。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以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上的注册单位为准。

3.4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则由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单位组成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资质条件;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5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工程监理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 /监理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工程监理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下称“评价系统”)查询,网址:http://www.fjjs.gov.cn:98/zjxypjweb2/gcjl。

3.6 投标人“工程业绩”要求: 0个;“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已竣工验收合格的/中的/,等级为/级。

3.7 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工程业绩”要求: 0个;“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已竣工验收合格的/中的/,等级为 /级,工程业绩中的项目总监必须与拟派总监一致。

3.8 其他资格要求:

详见招标文件

3.9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08-04 17:00:002023-08-09 17:00:00 通过 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https://fzztb.fzsggzyjyfwzx.cn) 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 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电子标书生成器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10000元人民币。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①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达投标保证金指定账户;②或按福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年度投标保证金制度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如果年度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不足时,不足的部分按本条款①的方式补足;③或银行电子保函形式。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ggzyfw.fujian.gov.cn)、福州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www.fzztb.org)、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https://fzztb.fzsggzyjyfwzx.cn )

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闽清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闽清县梅城镇解放大街63号世纪大厦八层,邮编:350800

电子邮箱:/

电话:13600860686,传真:/

联系人: 张章明

 

招标代理机构:闽清县智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闽清县梅城镇解放大街 63 号世纪大厦八层,邮编:350800

电子邮箱:/

电话:0591-62301539,传真:/

联系人: 陈志远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

网址:https://fzztb.fzsggzyjyfwzx.cn

联系电话:0591-62301373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闽清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福州市闽清县梅城镇解放大街106号

联系电话:0591-22373295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闽清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地址:闽清县梅溪镇锦绣闽江11幢四楼(316国道边梅溪新城)

联系电话:0591-623013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