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清市沙埔镇农村公路提升改造工程(二期)-招标公告 | 2023-07-27 |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福清市沙埔镇农村公路提升改造工程(二期)已由 福清市发展和改革局 以 融发改审批〔2023〕459号 批复建设,项目业主为福清市沙埔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上级拨付和自筹,招标人为福清市沙埔镇人民政府,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招标中心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检测、设计、施工、养护一体化进行公开招标。
2.1 项目名称:福清市沙埔镇农村公路提升改造工程(二期)。
2.2 建设地点:福清市沙埔镇。
2.3 建设规模:福清市沙埔镇农村公路提升改造工程(二期)拟对高沙线(二期)、中街线、高西线、官杭线、关锦线、文场线、倚岭线(二期)、西岭线、海防线、太青线及南湖村村道等11条路,共计23.076km道路进行改造,具体包括①高沙线(二期)起于沙埔村海景路交叉路口,终点位于东陈村,改造长度10.868km,四级公路,路面平均宽度为7.5m;②中街线起点位于海景路路口,终点与高牛线相接,改造长度0.344km,四级公路,路面平均宽度为7.5m;③高西线起点位于西倪村高沙线路口,终点与高牛线段相交,改造长度0.295km,四级公路,路面平均宽度为9.5m;④官杭线起点位于江下村内,终点位于高沙线杭下路口,改造长度0.691km,四级公路,路面平均宽度为6.0m;⑤文锦线起点位于高沙线杭下路口,终点位于锦城村,改造长度约2.5 km,四级路,路面平均宽度7.0m;⑥文场线起点位于文场村与高沙线相交,终点位于高牛线文场路口,改造长度0.206km,四级路,路面平均宽度6.0m;⑦倚岭线(二期)起点位于位于西岭村,终点位于赤礁村,改造长度1.292km,四级路,路面平均宽度7.5m;⑧西岭线起点位于位于高牛线路口,终点位于西岭村,改造长度1.663km,四级路,路面平均宽度7.0m;⑨海防线起点位于与太青线连接,终点位于青屿村老人会,改造长度0.781km,四级路,路面平均宽度6.0m;⑩太青线起点位于沙埔村与高沙线路口,终点与海防线连接,改造长度3.642km,四级公路,路面平均宽7.5m;⑪南湖村村道,为村内环村道路,改造长度1.125 km,四级公路,路面宽3-7m。工程投资约5818.6124万元,其中建安费5123.4908万元。
2.4 招标范围:
福清市沙埔镇农村公路提升改造工程(二期)的检测、设计、工程施工、养护任务,包括但不仅限于:
(1)检测工作范围包括:对该工程进行施工前路面状况调查(路面弯沉、板间传荷、平整度检测、路面取芯及道路脱空雷达检测等),以及施工过程中沥青超薄磨耗层目标、生产配合比设计、原材料检测(包含沥青布氏旋转粘度、PG等级等)、现场路面平整度、渗水检测等工作。
(2)设计工作范围包括:完成该工程超薄路面的设计、污水管网改造设计、交通安全设施工程等沿线范围内所有工程的施工图设计及施工图预算编制,指导性交通组织设计;配合设计文件的审查、咨询、核准或备案;相关后续服务工作等。
(3)施工工作范围包括:按照施工图、设计变更图及合同文件,组织实施超薄罩面加铺、路面修复(含部分路基修复)、涉及污水管网的路面改造、排水设施修复和交安设施修复等施工内容;
(4)养护工作范围包括:养护工作期限内沥青路面的泛油、裂缝、车辙、拥包等病害处治及修补工作。
2.5 计划工期:本项目工期300日历天(含设计周期90日历天),其中养护工作期限为缺陷责任期2年和缺陷责任期满后5年,合计7年。
2.6 质量要求:
(1)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安全适用、质量优良;①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②符合相关工程质量、安全标准;③符合相关工程设计的技术规范;④符合合同的约定。
(2)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公路养护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 5220—2020)、《公路沥青路面养护技术规范》(JTG 5142-2019)等相关国家、地区、行业现行规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下述资质条件:
(1)检测资质:具备交通运输部颁发有效的公路工程试验检测综合甲级资质。
(2)设计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工程设计公路行业(公路)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施工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公路路面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路基路面养护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公路养护工程二类乙级资质)。
3.3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所有成员单位(含联合体牵头人)总数不得超过3家;②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招标项目中投标;③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④联合体各成员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各成员应承担的职责;⑤投标保证金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缴交;⑥联合体牵头人应为联合体中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本招标文件注明需加盖单位公章的内容,若采用联合体形式的,均是指由联合体牵头人盖单位公章。
3.4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3.6中标候选人不得与同一标段监理单位为同一法人、相互隶属或隶属同一法人,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
本项目采用匿名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7月28日09:00:00至2023年8月3日09:00:00前,登录到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https://fzztb.fzsggzyjyfwzx.cn),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电子标书软件最新版本打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本次招标不组织踏勘现场。
5.2 本次招标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3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北京时间,下同)2023年8月28日09:00:00,通过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https://fzztb.fzsggzyjyfwzx.cn)在线递交投标文件。
5.4 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请各投标人要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逾期上传成功或未上传到指定网址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因投标人的原因未能正常解密的投标文件将无法进入评审程序,按无效投标处理。如遇交易中心停电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导致不能按时开标、评标的,则开标日期改期,具体开标时间由招标人与交易中心协商确定后另行通知。
6.投标保证金: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80万元;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的评标办法进行评标(资格后审)。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s://ggzyfw.fujian.gov.cn)、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https://fzztb.fzsggzyjyfwzx.cn)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清市沙埔镇人民政府
地址:福清市沙埔镇沙埔村海津路路西70号
电话:0591-85821493
联系人:黄工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招标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洪山园路68号招标大厦C座6层;邮编:350002
电话:0591-87554218
联系人:林游、李卉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福清市交通运输局
地址:福清市音西街道
联系电话:0591-85264304
联系电话:0591—851582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