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侯县乡镇生活污水治理2022年度治理项目(南通镇)(施工)-招标公告 | 2023-07-18 |
闽侯县乡镇生活污水治理2022年度治理项目(白沙镇)(施工)-招标公告 | 2023-07-22 |
闽侯县乡镇生活污水治理2022年度治理项目(南通镇、荆溪镇、白沙镇、鸿尾乡)(监理)-招标公告 | 2023-07-23 |
闽侯县乡镇生活污水治理2022年度治理项目(鸿尾乡)(施工)-招标公告 | 2023-07-26 |
闽侯县乡镇生活污水治理2022年度治理项目(荆溪镇)(施工)-招标公告 | 2023-07-27 |
招标公告
闽侯县乡镇生活污水治理2022年度治理项目(南通镇、荆溪镇、白沙镇、鸿尾乡)(监理)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闽侯县乡镇生活污水治理2022年度治理项目(南通镇、荆溪镇、白沙镇、鸿尾乡)(监理)已由 闽侯县发展和改革局以 侯发改审批〔2023〕21号批准建设, 项目业主为 闽侯县振兴一乡村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拨款, 招标人为 闽侯县振兴一乡村集团有限公司,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建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
2.2 工程建设规模:
南通镇 (文山村、古城村)、荆溪镇(埔前村)、白沙镇 (楼格村、溪头村、大濑村)、鸿尾乡(汉头村)新建主管管道19857m、新建检查井、倒虹井、接户管若干。新建集中小型污水处理设施 6 座,新建污水提升泵站9座。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闽侯县乡镇生活污水治理2022年度治理项目(南通镇、荆溪镇、白沙镇、鸿尾乡) 项目设计范围内土建施工及安装;设备材料到货开箱验收及安装工程施工等招标范围内的全部施工的监理(包括施工前准备阶段监理、施工阶段监理、竣工验收阶段监理及相关工程档案归档和结算完成、缺陷责任期等招标范围内的全部监理)。
2.4 建筑安装工程费:人民币4249.0632万元;
2.5 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和建设工程其他阶段监理服务费
2.5.1 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可将《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发改价格[2007]670号)下浮20%(专业调整系数:1.0,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1.0,高程调整系数:1.0)作为参考依据,本项目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838139元。
2.5.2 建设工程其他阶段监理服务费包括:可将/作为参考依据,勘察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元、设计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元、保修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元。
2.6. 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360个日历天,且不应超过施工合同工期。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不包括保修阶段服务期。
2.7.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现行相关规范的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资格审查办法
3.1具备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不低于乙级市政公用工程监理资质。
3.3 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专业要求为 市政公用工程。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以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上的注册单位为准。
3.4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则由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单位组成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资质条件;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5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工程监理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 /监理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工程监理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下称“评价系统”)查询,网址:http://www.fjjs.gov.cn:98/zjxypjweb2/gcjl。
3.6 投标人“工程业绩”要求: 0个;“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已竣工验收合格的/中的/,等级为/级。
3.7 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工程业绩”要求: 0个;“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已竣工验收合格的/中的/,等级为 /级,工程业绩中的项目总监必须与拟派总监一致。
3.8 其他资格要求:
(1)投标截止时,企业法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未处于被县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司法机关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2)根据闽建办筑函【2021】10号的要求,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3)投标人未被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的情形,且未在管理期限内,否则按否决投标处理。。
3.9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07-24 09:00:00至2023-07-29 17:00:00 通过 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https://fzztb.fzsggzyjyfwzx.cn/) 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 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电子标书生成器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15000元人民币。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①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从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帐户汇达本项目指定账户;或②按福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年度投标保证金制度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不足的部分按本条款①的方式补足;或③银行电子保函形式或④电子投标保证保险形式 。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s://ggzyfw.fujian.gov.cn/)、福州建设工程招投标信息网(www.fzztb.org)、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https://fzztb.fzsggzyjyfwzx.cn/)
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闽侯县振兴一乡村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甘蔗街道滨城大道71号第13、14层,邮编:/
电子邮箱:/
电话:0591-22060069,传真:/
联系人: 林工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洪山园路68号招标大厦A座609,邮编:350002
电子邮箱:/
电话:0591-38872256、28309073,传真:0591-38872256、28309073
联系人: 宋先生、陈先生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
网址:https://fzztb.fzsggzyjyfwzx.cn/
联系电话:0591—22078313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闽侯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闽侯县行政服务中心负一楼
联系电话:0591-22068363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闽侯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地址:闽侯县甘蔗街道江滨路市民广场旁科技中心一层
联系电话:0591—220636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