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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印度尼西亚经贸创新发展示范园区一馆一中心及周边配套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重新招标)-招标公告 | 2023-07-17 |
中国-印度尼西亚经贸创新发展示范园区一馆一中心及周边配套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重新招标)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中国-印度尼西亚经贸创新发展示范园区一馆一中心及周边配套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重新招标)已由福清市发展改革和科技局以闽发改备[2023]A06013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元洪两国双园(福建) 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建设单位多渠道筹措,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元洪两国双园(福建) 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福建省闽招咨询管理有限公司,现对该工程建设项目的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名称:中国-印度尼西亚经贸创新发展示范园区“一馆一中心”及周边配套项目
2.2招标项目名称: 中国-印度尼西亚经贸创新发展示范园区一馆一中心及周边配套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重新招标)
2.3建设地点:福清市
2.4计划投资:本项目匡算总投资约105489.25万元。
2.5建设规模及建设内容:中国-印度尼西亚经贸创新发展示范园区一馆一中心及周边配套项目包含:(1)食品研发中心(文化馆)。核心功能包括文化展示、接待会议、招商展示及配套办公等。建筑面积11280平方米;(2)海丝商品交流中心。海丝商品交流中心作为海丝文化展示的重要项目,结合本次规划将其布局在潮汐湖北岸,最大化利用自然生态景观价值,未来将承担文化合作、会议论坛及酒店接待等功能。建筑面积22680平方米;(3)龙城大道(城头大道至柄垣路).道路等级为城市主干路,起于柄垣路交叉口,沿线主要与城头大道相交,终点接现状滨海大通道。道路长度约为1250米,设计速度50km/h,道路红线宽度50米;(4)城头溪(一馆一中心段)水系治理及配套提升。城头溪是未来生活服务及文体休闲为主题功能的生态交往水廊。绿化面积占地1.06公顷(15.9亩),长度约340米;(5)城头溪(核心区北段)水系治理及配套提升。绿化面积占地3.89公顷(58.4亩),长度约760米;(6)龙城大道配套提升。龙城大道两侧绿化,绿化带宽度为20m。绿化面积占地6.6公顷(99亩),长度约1650米;(7)海城中轴配套提升。北起洪嘉大道,南至潮汐水湾。未来是商务中心区主要的公共文化和生态休闲空间。绿地面积占地4.7公顷(70亩),长度约990米;(8)滨湖东路北段。支路等级路,北起龙城大道,南至现状海堤,双向4车道,宽20m,长度290m;(9)滨湖路东段。支路等级路,东起滨湖东路,西至现状海堤,双向4车道,宽20m,长度526m;(10)核心区经二路南段。支路等级路,北起现状开发边界,南至龙城大道,双向4车道,宽20m,长度335m;(11)核心区经三路。支路等级路,北起现状开发边界,南至龙城大道,双向4车道,宽20m,长度335m;(12)核心区纬二路东段。支路等级路,西起经二路,东至城头西路,双向4车道,宽20m,长度357m;(13)核心区纬三路东段。支路等级路,西经二路,东至经三路,双向4车道,宽20m,长度190m。
2.6服务期限:从签订本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合同之日起至本项目竣工结算、审计(若有)及缺陷责任期(24个月)结束之日止。
2.7招标范围:
(1)投资咨询:包括为本项目提供投融资模式研究、资金平衡测算、投融资方案设计等,为招标人投资决策和后续招标提供依据。
(2)工程勘察:包括为满足设计和规范所要求的工程初步和详细勘察,提供全部勘察报告和资料,以及工程施工、验收、备案所需要的配合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收集资料,现场踏勘,制订勘察纲要,进行测绘、勘探、取样、试验、测试等勘察作业,编制工程勘察文件,与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的配合服务等。
(3)工程设计:包括但不限于完成本项目总平规划、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含所有专业工程及专项工程的方案及深化设计,初步设计优化,包括但不限于地基基础、人防、房屋建筑、水电安装、电梯、智能化、通风等专业或专项工程的设计)、后续服务(含图纸审查配合服务、施工现场配合服务)等相关咨询服务。
(4)工程监理:包含施工实施阶段及缺陷责任期全部监理;包括但不限于建立项目监理规划和实施方案、进度管理、质量管理、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工程变更、索赔及施工合同争议处理、信息和合同管理、协调有关单位之间的工作关系、工程验收策划与组织、分部分项工程、单位工程验收、竣工资料收集与整理、工程质量缺陷管理、档案移交等。
(5)造价咨询: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预算编制、施工过程造价管理和工程结算审查,并配合与施工、评审、审计等单位的必要的核对、协调、解释等工作和造价指标分析等工程造价控制与管理,提供核价建议,并配合完成相关优化设计编制的造价对比等。
(6)其他咨询:主要包括招标代理、专项评估咨询(主要包含环境影响评价、地质灾害评估、节能评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及项目建设前期报批过程中需要增加的其他专项评估咨询业务等所有需由建设单位委托的评估服务)、监测服务(整个项目过程需由建设单位委托的监测服务)、检测服务(整个项目过程中需由建设单位委托的检测服务)等,具体根据实际情况和招标人要求实施。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必须具备合法有效的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
3.2投标人具备的资质及其等级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投标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分项)(岩土工程勘察)甲级及以上资质,并满足闽建办科〔2018〕16号的规定,在我省设立相应的土工试验室并提供福建省各级建设主管部门网站公布的合格名单扫描件;
(2)投标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同时具备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设计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设计资质]和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需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同时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3.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主要负责人的资格条件:
(1)项目总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或国家注册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或国家注册一级建造师(市政工程)或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或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高级及以上职称,且应是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项目总负责人可兼任专业咨询负责人其中一个岗位,但应满足其资格要求);
(2)专业咨询负责人
①工程勘察负责人:1人,须具备合格有效的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且应是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中承担工程勘察任务单位的本单位正式在职职工;(若多家联合体成员共同承担本项目勘察任务,则工程勘察负责人由其中一个成员单位派出即可)
②工程设计负责人:1人,须具备有效的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执业资格或高级及以上职称,且应是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
③工程监理负责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1人,须具备合格有效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和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且应是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中承担监理任务单位的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若多家联合体成员共同承担本项目监理任务,则工程监理负责人由其中一个成员单位派出即可)
④造价咨询负责人:1人,须具备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或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且应是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中承担造价任务单位的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若多家联合体成员共同承担本项目造价任务,则造价咨询负责人由其中一个成员单位派出即可)
3.4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①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招标项目中投标;②联合体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③联合体各成员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各成员应承担的职责;④联合体投标的,拟派出的项目总负责人必须由联合体牵头人派出;⑤投标保证金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缴交。
3.5 投标人“类似项目业绩”要求: / ;“类似项目业绩”: / 。
3.6 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项目的项目总负责人“类似项目业绩”要求: / ;“类似项目业绩”: / 。
3.7 其他要求:①投标人及拟派的主要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组人员在投标时未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投标资格或限制投标;②投标人均非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③投标人近五年内不得存在因不当的项目管理(或代建)行为被设区市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处以行政处罚或被通报批评并记入不良信用记录。
4. 资格审查办法及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评标办法为综合评分法。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 年07月18日下午 17 时 30 分,至 2023 年07月24日下午 17 时 30 分(北京时间,下同)通过 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 (https://fzztb.fzsggzyjyfwzx.cn) 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 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电子标书生成器 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招标文件不收费。以联合体参加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获取招标文件。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拾万元整(¥100000元)。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3 年08月10日上午 09 时 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 (https://fzztb.fzsggzyjyfwzx.cn)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
7.2 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 易 电 子 公 共 服 务 平 台 ( ggzyfw.fujian.gov.cn) 、 福 州 市 电 子 招 投 标 交 易 系 统 ( https://fzztb.fzsggzyjyfwzx.cn)、 福州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https://www.fzztb.org)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元洪两国双园(福建) 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丁先生
电 话:0591-85576009
招标代理:福建省闽招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吴先生
联系电话:0591-28059637、0591-28059650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福清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福清市清昌大道建设局大楼
联系电话:0591-85239101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福清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地址:福清市福人路 6 号行政服务中心大楼5楼
联系电话:0591-851582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