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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晋安区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招标公告
交易项目编号:E3501110102802001
时间:2023.06.02 来源:市本级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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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易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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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业项目

2023年晋安区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

招标公告

标编号:E350111010280200100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2023年晋安区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 已由 福州市晋安区发展和改革局榕晋发改复[2023]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福州市晋安区国有资产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福州市晋安区国有资产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福建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现对该工程建设项目的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2023年晋安区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

2.2建设地点:福州市晋安区。

2.3计划总投资: 项目总投资11886万元。其中工程费用9965.59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326.11万元,基本预备费594.3万元

2.4建设规模: 项目涉及晋安区6个街镇的22个老旧住宅小区,共1365661户,总建筑面积:463218㎡。改造主要内容:疏通或改造雨污水管网、消防设施改造、破损路面整修、弱点管线规整、房前屋后绿化修缮、停车设施改造、安防监控设施改造、环卫设施改造、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改造、围墙和大门改造、公共照明设施改造、燃气及相关生活设施配套管道改造、店牌店招整治

2.5服务期限:从签订本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合同之日起至本项目竣工结算、审计(若有)及缺陷责任期(24个月)结束之日止

2.6招标范围和内容:本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包括但不限于:

(1)设计包含但不限于方案设计、初步设计、设计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以及后续设计(含施工图深化和优化)、施工现场配合服务(包括但不限于现场踏勘、测绘、工程设计交底等)、图纸审查配合服务及工程竣工验收等全过程设计配合服务

(2)造价咨询:工程量清单编制、招标控制价编制等工程造价咨询服务

(3)工程监理:按照《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50319-2013)以及国家、建设部、项目所在省、市颁布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等,完成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工程项目所实施全部内容施工阶段至保修阶段全部监理工作

(4)勘察:包含但不限于为满足本项目设计和规范所要求的工程勘察、全部勘察报告和资料,以及工程施工、验收、备案所需要的配合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收集资料,现场踏勘,制订勘察纲要,进行测绘、勘探、取样、试验、测试等勘察作业,编制工程勘察文件,与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的配合服务等。

(5)其他:对建设项目进行计划、组织、指挥、协调和控制的咨询服务国家、行业、地方法律法规对全过程咨询所应负责其他相关事项等。

2.7本招标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费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341.4353万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必须具备合法有效的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

3.2投标人承担造价咨询任务单位法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括工程造价咨询业务。

3.3投标人具备的资质及其等级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级及以上资质;

(3)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资质及以上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

3.4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出本项目主要负责人的资格条件:

(1)项目总负责人:1人,须具备合格有效的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或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同时具备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应是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本单位正式在职职工(项目总负责人兼任设计项目负责人,但应满足其资格要求)

(2)专业咨询负责人

设计项目负责人:1人,须具备合格有效的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应是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中承担设计咨询任务单位的本单位正式在职职工;

造价咨询负责人:1人,须具备合格有效的国家(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应是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中承担造价咨询任务单位的本单位正式在职职工;

监理项目负责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1人,须具备合格有效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注册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应是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中承担监理任务单位的本单位正式在职职工;

勘察负责人1人,须具备合格有效的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证书,且应是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中承担勘察任务的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

3.5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由具有招标项目相适应的设计资质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所有成员单位(含联合体牵头人)总数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不得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联合体各成员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各方应指定一家作为牵头人,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及义务,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实施联合体投标的,拟派出的项目总负责人必须由联合体牵头人派出;投标保证金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缴交

3.6 投标人类似项目业绩要求: / 类似项目业绩 /

3.7 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项目的项目总负责人类似项目业绩要求: / 类似项目业绩 /

3.8 其他要求:投标人及拟派的主要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组人员在投标时未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投标资格或限制投标;投标人均非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投标人未被列入福建省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的情形;根据闽建筑办函[2021]10号的要求,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4. 资格审查办法及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评标办法为综合评估法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 6 3 9 00 00 2023 6 8 17 00 00 通过 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https://fzztb.fzsggzyjyfwzx.cn)  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 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电子标书生成器   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陆万元整(¥60,000.00)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按以下方式任选其一,具体方式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3.1必须以银行转帐或电汇形式从法人单位的企业基本存款帐户汇达本项目指定账户;

6.3.2按福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年度保证金制度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年度投标保证金金额应不少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保证金金额,如投标人交存的年度投标保证金金额少于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金额的,投标人应按上述6.3.1提交项目投标保证金的规定将投标保证金金额予以补足,否则,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年度投标保证金凭证在开标当日应合格有效,否则,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6.3.3银行电子保函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3 7 4 09 30 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https://fzztb.fzsggzyjyfwzx.cn)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s://ggzyfw.fj.gov.cn/)、福州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http://www.fzztb.org/)、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https://fzztb.fzsggzyjyfwzx.cn)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州市晋安区国有资产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 福州市晋安区王庄街道福马路168号名城花园28#(写字楼)19

邮编:350011

电话:0591-83168158,传真:/

联系人:黄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洪山园路68号招标大厦A座502室,邮编:350002  

电子邮箱:632585357@qq.com

电话:  0591-328360898 ,传真:0591-87525261

联系人:斗铖、陈超然

 

交易中心名称: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址:福州市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199号福州市城市规划展示馆三楼

  话:0591-87598415、保证金咨询电话0591-83821697、0591-83306027

 

监督机构名称:福州市城乡建设局

  址:福州市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193号东部办公区

  话:0591-833558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