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江口城市群水资源配置提质增效工程保护性建筑多元保护与安置专项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 2025-07-25 |
第一章 招标公告(适用于公开招标)
闽江口城市群水资源配置提质增效工程保护性建筑多元保护与安置专项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闽江口城市群水资源配置提质增效工程保护性建筑多元保护与安置专项勘察设计已由 福建省水利厅以 闽水[2021]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福州水务水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专项资金和自筹, 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 福州水务水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建省闽水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闽江口城市群水资源配置提质增效工程保护性建筑多元保护与安置专项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永泰县嵩口镇和洑口乡。
2.2. 项目建设规模:
保护性建筑迁移安置工程投资估算为44273.912万元。其中文物保护建筑(含尚未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费用(含附属配套设施费用)暂估12966.024万元,历史建筑(含推荐一般历史建筑)及传统风貌建筑(含推荐传统风貌建筑)工程费用(含附属配套设施工程费用)暂估15457.888万元;保护性建筑配套水利设施工程费用暂估15850万元。嵩口片区安置地和洑口片区安置地为移民集中安置点,两处安置地总建设用地规模75公顷;考虑到保护性建筑具有极高的历史文化价值且不可复制,嵩口片区暂定9.49公顷、洑口片区暂定10.777公顷建设用地,用于安置保护性建筑,合计20.267公顷,涉及搬迁人口约1100人
2.3 产业类型:第二产业;
2.4. 招标范围和内容:
保护性建筑多元保护与安置专项勘察设计项目主要涉及龙湘水库淹没区保护性建筑的迁移或其他保护方式,移民集中安置区内保护性建筑附属配套设施,保护性建筑附属配套边坡护岸挡墙、水渠改造等水利设施。工作内容包含:(1)文化资源评估(全要素);(2)文物影响评估;(3)保护性建筑迁移保护规划;(4)保护性建筑迁入点详细规划;(5)保护性建筑保护实施方案设计及附属配套设施设计;(6)保护性建筑配套水利设施工程设计;(7)上述各阶段所必须的测量和地质勘察工作(测量、测绘和地质勘察工作成果应满足各阶段设计深度和现场施工要求);(8)竣工图编制;(9)闽江口城市群水资源配置提质增效工程可研阶段协助完成项目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规划报告或移民规划调整报告,施工阶段和现场施工技术指导服务等配合工作等。具体详细要求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2.5 最高控制价: 20527989元;
2.6 质量标准:
工程勘察、设计质量应符合国家、行业和地方颁发的现行有效的勘察设计、技术规范和规程、技术标准的规定,并通过国家有关等部门的评审并批复
2.7 服务期限:3650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应符合建设工作方案的相关要求,具体详细要求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同时具备①合格有效的文物主管部门核发的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②合格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者合格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③合格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者合格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水利行业甲级资质;④合格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合格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专业(岩土工程)甲级资质, 并具备/业绩【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 (含) 的前十年内承担过类似的工程业绩,】。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证书 和/职称, /业绩【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 (含) 的前十年内承担过类似 的工程业绩】。并在其他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 (试验检测仪器设备适用于有勘察项目的情况) 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3.3 本招标项目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各成员均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②本招标项目允许由具有相应资质或能力的单位自愿组成的联合体投标,且各方均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资质或能力;③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招标项目中投标;④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⑤联合体各成员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各成员应承担的职责;⑥联合体单位总家数不得超过2家。
3.4 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3.5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给予或不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07-25 23:00:00至2025-08-21 09:45:00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https://fzztb.fzsggzyjyfwzx.cn)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08-21 09:45: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https://fzztb.fzsggzyjyfwzx.cn)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s://ggzyfw.fujian.gov.cn)、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https://fzztb.fzsggzyjyfwzx.cn) 上发布。
8.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8.1.投标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
8.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100000元。
8.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无要求 现金 电子保函 其他1、工程担保电子保函;2、投标保证电子保险 。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福州水务水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晋安区连江北路1号福建工控大厦9层,邮 编:350014
联 系 人:黄工,电子邮箱:/
电 话:0591-87867621,传 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闽水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鼓楼区东大路229号水利水电大厦13层,邮 编:350001
联 系 人:罗先生、林先生,电子邮箱:fjmsxmgl@163.com
电 话:0591-87517829,传 真:/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
网 址:https://fzztb.fzsggzyjyfwzx.cn
联系电话:0591-87585006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地 址:福州市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199号(福州市规划馆三楼)
联系电话:0591-87598415、保证金咨询电话0591-83821697
招标投标监督机构名称:福州市水利局
地 址: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193号东部办公区6号楼12层
联系电话:0591-83369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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