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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乐和平街特色历史文化街区保护提升项目(设计)-招标公告
交易项目编号:E3501820102802146
时间:2025.07.24 来源:长乐区 浏览次数: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福州市长乐区城市建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的编号为 E3501820102802146001长乐和平街特色历史文化街区保护提升项目(设计) 已由 福州市长乐区发展和改革局长发改基(2025)73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福州市长乐区城市建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拨款 ,出资比例为 100%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建省广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选定设计单位。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 长乐和平街特色历史文化街区保护提升项目(设计)

2.2.建设地点: 福州市长乐区吴航街道

2.3.工程建设规模:

本项目拟对长乐和平街特色历史文化街区(国家AA级旅游区)进行保护提升,主要建设内容为建设东侧入口旅游服务中心3000㎡;建设停车场,停车位483个;山墙加固保护工程,面积4800㎡;和平街主街及延伸段提升改造1443米,含游步道、雨污管网、智能化等工程提升改造;提升和平街入口5处;和平街特色历史文化街区培青路、胜利路、郑和东路立面风貌提升改造49830㎡,管线下地、安防消防提升改造;和平街芝山溪、汾阳溪环境整治,长度约958米;提升改造和平街溪下巷延伸至平山漫步道3公里。项目拟分三个子项进行实施,具体如下:
(1)长乐和平街特色历史文化街区保护修缮和活化利用工程:山墙加固保护工程,面积4800㎡;和平街主街及延伸段提升改造工程:长1443米,含街区立面修缮、游步道提升改造、雨污管网提升改造、智能化提升改造;提升和平街入口5处(和平街南侧2处、北侧解放路-下橹桥2处、和平街主街东侧1处);古民居修缮保护工程:和平街特色历史文化街区内培青路、胜利路、郑和东路古民居进行立面修缮改造49830㎡,管线下地、安防改造(含智能化)、消防提升改造;和平街芝山溪、汾阳溪环境整治,长度约958米;提升改造和平街溪下巷延伸至平山漫步道3公里。
(2)长乐和平街特色历史文化街区公共文化设施建设提升工程:建设东侧入口旅游服务中心,建筑面积3000㎡;景区内建设两处停车楼,建筑面积11404.4㎡,设置停车位325个,并配套建设充电桩。
(3)长乐和平街特色历史文化街区低碳停车场建设工程:拟设置3处低碳停车场(“停车+步行”(P+W)模式),用地面积5043㎡,设置停车位158个,并配套建设充电桩及连接道路。

2.4.投资总额人民币 418433800元。其中,工程费用限额:人民币 230633000元;

2.5.招标类型(实施性方案设计和初步设计招标)

2.6.招标范围和内容

2.6.1.招标范围:

规划用地红线图内的所有建设内容的设计,包括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投资概算、后续方案设计优化及配合施工图设计等服务

2.6.2.内容:

规划用地红线图内的所有建设内容的设计,包括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投资估算、后续方案设计优化及配合施工图设计等服务,设计成果符合国家规定的设计深度要求
;其中施工图设计包括
/
专业工程。

2.7. 计划开工日期及建设周期:本工程计划于 2025-12-30 开工,工程建设周期 24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工程设计资质,具体为: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同时具备①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和②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 资质;

3.2.本项目 接受 联合体投标(本招标项目发包内容包含勘察的,允许由具有设计、勘察资质的单位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具有招标项目相适应的设计资质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工作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工作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3.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级国家注册建筑师执业证书(如以结构专业为主的工程设计项目可由不低于 / 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担任设计负责人,《设计招标文件》中对应处进行相应修改);

3.4.投标人及其拟派出担任本设计项目负责人均应具备1项 类似项目设计业绩 (本条仅适用于大型工程设计项目)。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下同):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的前三年内(以施工图审查合格日期为准,不含发布招标公告当日)完成设计的并经施工图审查合格的

/
(建筑面积、层数、造价等);

3.5.投标人其他主要设计人员要求、以及资格审查的其他条件要求的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

3.6.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4.获取招标文件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07-24 17:00:002025-07-30 23:59:59(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 0900 分至 1200 分,下午 1200 分至 2359 分(北京时间,下同),到 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https://fzztb.fzsggzyjyfwzx.cn) 下载/购买招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禁止要求投标人在报名时填报拟派设计负责人名单。

4.2.招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每份售价 0元,售后不退。招标项目的设计有关资料每份售价0元。

5.评标办法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记名投票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2025-08-19 09:10:00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1)从投标人所在地企业基本账户银行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或(2)按福州市市相关规定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适用于已实行年度投标保证金制度的地区);或(3)按照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有关规定交存的年度投标保证金;或(4)保函或保证保险形式(如采用银行保函、担保保函或保证保险的形式提交项目投标保证金的,现场须提交银行保函、担保保函或保证保险保单的原件,不用另外密封);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32000元人民币。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若采用资格预审的,递交的投标文件指的是资格审查文件,递交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2025-08-19 09:10:00,提交地点(开标地点)为

长乐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本项目开标室

7.2. 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拟派出担任设计项目负责人必须持注册建筑师执业证书和身份证(均须原件)在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到场(开标地点)验证登记。如设计项目负责人因故不能出席的,可以由该投标单位技术负责人代替〔须持单位资质证书、个人身份证和“设计单位技术负责人证明书(均须原件)(其格式见《通用本》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中规定的格式)”到场验证登记〕。

7.3.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拟派出担任设计项目负责人(或设计单位技术负责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未按7.2款要求到场核验登记或不符合招标文件投标须知第19条规定的包封、密封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4. 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方式:


8.费用

8.1. 招标人公布设计项目的工程设计收费计费额(即招标时的设计费计费基数)为230633000元,估算的工程设计收费金额为1603555元,其工程设计收费基准价、浮动幅度值和计算办法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5项。

8.2. 招标人只要求中标人承担方案阶段设计而不再承担后续设计和服务的,其设计费为/万元(全过程设计费总额的/%)。

8.3. 招标内容包含勘察的,招标人公布的工程勘察收费的上下浮动幅度值、勘察费计算办法等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5项(本款仅适用于发包内容包含勘察的项目)。

9.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ggzyfw.fujian.gov.cn)、

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https://fzztb.fzsggzyjyfwzx.cn/)、福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http://www.fzztb.org/)
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 福州市长乐区城市建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地址: 福建省福州市长乐区航城街道会堂路158号 ,邮编: /

电话: 0591-28793311 传真: /

联系人: 陈工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省广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福州市晋安区王庄街道珠宝路 2号珠宝城 1#楼B区第六层北侧 ,邮编: /

电话: 18558729883 传真: /

联系人: 陈工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乐支行

帐户名称: 福州市长乐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帐 号: 35050161710709666888


交易中心名称: 长乐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地址: 福州市长乐区文武砂街道湖文路201号四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