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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资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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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补充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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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交易结果公告
国网福建电力信通数据机房项目全过程咨询-招标公告 | 2025-07-08 |
第一章 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国网福建电力信通数据机房项目全过程咨询已由 福州市晋安区发展和改革局以 闽发改备[2025]A040151号批准建设, 项目业主为 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 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 福建省招标中心有限责任公司,现对该项目的工程建设全过程咨询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国网福建电力信通数据机房项目全过程咨询
2.2 建设地点:福州市晋安区茶园路68号
2.3 计划总投资:
人民币 6680 万元
2.4 建设规模:
本项目用地面积5926㎡,新建一栋机房,总建筑面积10360㎡(其中:地上10360㎡,地下0㎡),地上5层、地下0层,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建筑高度23.9m(室外地面至女儿墙),主要用于布置信息机房、通信机房、UPS机房、蓄电池室、高压开关室、柴油发电机房、配电室、调试间、进线间、精密空调室、网管操作室、备品备件室、消控室等。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单体建筑的土建工程、装修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暖通工程、消防工程以及高压进线、附属道路、绿化等基础设施配套工程,室外工程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茶园路基地围墙、室外道路管网、绿化、室外泛光照明、室外地下水池等独立于主体建筑物以外的设计。工程建设内容及规模最终以经审查通过的施工图纸为准。
2.5 服务期限:
从签订本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合同之日起至本项目财务决算、审计(若有)及缺陷责任期结束之日止的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关键节点要求:详见招标文件前附表中“计划服务期”。
2.6 项目管理目标
各项咨询成果符合现行管理规定,满足相关规定及招标人要求,勘察设计阶段符合现行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关勘察设计规范要求;监理阶段符合相关工程监理质量标准及检验规范合格标准;投资控制目标、进度目标、安全文明目标均满足相关规定、招标文件及招标人要求。
2.7 标段划分:(如有)/;
2.8 招标范围:
本项目全过程咨询包含以下几个内容:①工程勘察②工程设计③工程监理④造价咨询⑤其他技术服务(土壤氡检测、第三方消防检测、施工图图审等有关方面的工程咨询服务)
(一)工程建设全过程咨询
工程报批报建服务:
/。
工程勘察设计管理,包括:
工程勘察管理:
包括但不限于满足设计和规范所要求的全部勘察报告和资料,以及工程施工、验收、备案所需要的配合服务,业主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的配合服务等。
工程设计管理:
包括但不限于完配合建筑方案、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总平(包括整个茶园路生产基地总平)、管综(包括整个茶园路生产基地管综)审查及整改;编制项目概算、项目预算、配合概算审批、配合预算审核等。
其他:
/。
工程勘察设计服务,包括:
工程勘察:
包括但不限于满足设计和规范所要求的全部勘察报告和资料,以及工程施工、验收、备案所需要的配合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收集资料,现场踏勘,制定勘察纲要,进行勘探、取样、试验等勘察作业,编制工程勘察文件及通过勘察文件图审,与业主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的配合服务等;初勘、详勘以及相关的配合服务。。
方案设计:
包括但不限于完成本项目红线范围内及项目可研报告批复范围内所有项目的方案设计全过程的设计咨询服务,设计成果符合国家规定的要求及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建筑方案、总平、管综技术审查要求;配合建筑方案、初步设计、总平(包括整个茶园路生产基地总平)、管综(包括整个茶园路生产基地管综)审查及整改。。
初步设计:
包括但不限于完成本项目红线范围内及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范围内所有项目的初步设计及全过程的设计咨询服务初步设计(扩初)、配套设施设备设计等,设计成果符合国家规定的设计深度要求及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建筑方案、总平、管综技术审查要求;配合项目(包括整个茶园路生产基地总平)总平、管综、方案审查及整改;编制项目概算、配合概算审批等。。
施工图设计:
包括但不限于建筑、结构、装饰装修、暖通、给排水、强电、弱电、智能化、消防、防雷、人防、环境、钢结构等专业工程,室外总体设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茶园路基地围墙、室外道路管网、绿化、室外泛光照明、室外地下水池等独立于主体建筑物以外的设计;茶园路生产基地总平规划调整、综合管网调整、管网接驳等;相关专业的深化设计及机房专业配合;施工图设计后续施工阶段的设计配合服务_;编制项目预算;配合项目清单控制价、最高限价编制、审核。。
其他:
协助招标人完成审批手续的办理等服务工作。
工程造价咨询,包括:
包括但不限于自项目实施阶段起至竣工结算的全过程工程造价咨询,包括但不限于参与初步设计方案的相关讨论,工程进度款审核、设计变更预算审核、现场签证费用审核、工程造价指标分析以及施工过程中对成本动态的控制等施工过程造价咨询,出具各阶段书面咨询意见或签署相关意见以及上述咨询服务中与施工、评审、审计等单位的必要的核对、复核、协调、解释等工作(其中在施工过程中对工程变更及经济签证进行审核、材料询价,工程造价指标分析等施工过程造价咨询并出具各阶段书面咨询意见或签署相关意见以及上述咨询服务中与施工、评审、审计等单位的必要的核对、复核、协调、解释以及结算过程中相关配合等工作不另行计费)等。。
工程招标采购咨询,包括:
工程监理招标代理:
/。
工程施工招标代理:
/。
材料设备采购招标代理:
/。
其他:
/。
施工项目管理:
/。
工程监理服务:
包括勘察阶段、施工准备阶段、施工实施阶段、竣工结算阶段及质量保修阶段等全过程服务监理;包括但不限于建立项目监理规划和实施方案、进度管理、质量管理、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工程变更、索赔及施工合同争议处理、信息和合同管理、协调有关单位之间的工作关系、工程验收策划与组织、分部分项工程、单位工程验收、竣工资料收集与整理、工程质量缺陷管理,档案移交等。。
其他:
其他技术服务(土壤氡检测、第三方消防检测、施工图图审等有关方面的工程咨询服务,若有发生,按实际完成的工作量结算,相应计费标准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二)其他专项咨询
项目融资咨询:
/。
信息技术咨询:
/。
风险管理咨询:
/。
项目后评价咨询:
/。
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咨询:
/。
工程保险咨询:
/。
其他:
以下内容若有发生,按实际完成的工作量结算,相应计费标准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土壤氡检测:现场土壤采样,实验室测试,出具项目土壤氡检测报告; 第三方消防检测:建筑工程进行消防工程过程检测检查及竣工验收前专项消防工程检测(内容如下:总平面布局;平面布置;建筑保温及外墙装饰防火;建筑内部装修防火;防火分隔;防烟分隔、防爆;安全疏散、消防电梯;防火卷帘、防火门、防火窗;消火栓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防排烟系统及通风、空调系统;消防电气;建筑灭火器;泡沫灭火系统;气体灭火系统;其他灭火设施;有关消防的隐蔽工程;政府主管部门要求的其它检测项目)_____ _施工图文件审查:本工程范围内的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暖通专业等施工图设计文件;本工程范围内的岩土工程勘察成果;本工程范围内的边坡支护、人防、消防、绿色建筑、门窗等;符合《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审查管理实施细则》的规定__。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备的资质及其等级应当满足下列条件:
(1)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工程设计资质,具体为:
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
(2)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工程监理资质,具体为:
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其他资格:
1.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2.根据闽建筑函〔2021〕60 号文的规定,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投标人中承担造价咨询任务的单位)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括工程造价咨询业务。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数量不超过3家,应由 设计咨询单位为牵头人,且项目管理咨询(如有)应当由(牵头人)负责实施。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主要负责人的资格条件:
(1)咨询项目总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国家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一级注册建筑师的其中一项(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及 具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高级及以上职称(工程类、工程经济类高级及以上职称)。采用联合体投标的,拟派项目总负责人应当由联合体牵头人委派。
(2)专项咨询服务负责人
项目管理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职称或执业资格)。
勘察咨询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须具备有效的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且应是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投标人中承担工程勘察任务单位的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执业资格)(执业资格)。
设计咨询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须具备有效的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且应是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和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 (执业资格)(执业资格)。
工程监理负责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有效的须具备有效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且应是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投标人中承担监理任务单位的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执业资格),注册专业要求为
房屋建筑工程专业。
造价咨询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 须具备有效的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且应是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投标人中承担造价任务单位的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执业资格)。
其他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 /(职称或执业资格)。
3.3 投标人“类似业绩”数量要求:1(不多于1个);“类似业绩”是指:具体要求详见第三章第一节“评标办法前附表”中“投标人类似业绩”的规定。
3.4 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项目的项目总负责人“类似业绩”数量要求:1(不多于1个);“类似业绩”是指:具体要求详见第三章第一节“评标办法前附表”中“项目总负责人类似业绩”的规定。
3.5 其他要求:
①联合体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②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保证金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缴交③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方)未被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的情形,且未在管理期限内,否则按否决投标处理;④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各方若为省外入闽企业的,应按规定通过福建省住房城乡建设网相对应的省外入闽企业信息登记系统自行如实填报相关信息,并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若投标人为省外入闽企业应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⑤根据闽建办科〔2018〕16 号的规定,联合体中承担勘察任务的单位在我省设立相应的土工试验室并提供福建省各级建设主管部门网站公布的合格名单扫描件。。
4.资格审查办法、评标办法及定标方法
4.1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2 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4.3 本招标项目定标方法: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5.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07-08 18:00:00(北京时间,下同)至2025-07-31 09:45:00 通过 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https://fzztb.fzsggzyjyfwzx.cn) 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 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电子标书生成器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60000元人民币。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1)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达投标保证金指定账户;(2)或按福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年度投标保证金制度缴存年度投标保证金,如果年度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不足时,不足的部分按本条款(1)的方式补足;(3)或银行电子保函形式(4)工程担保公司出具的担保保函形式(5)保险公司出具的投标保证保险形式(6)其他形式:根据闽发改规〔2023〕7 号文件规定:“对依法必须招标且招标标的金额在 1000 万元以下(含 1000 万元) 的政府投资项目,免于收取无失信记录企业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实施免缴投标保证金承诺函制度。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5-07-31 09:45: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
7.2 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 履约担保的要求
8.1 履约担保金额:为中标合同价的 10%
8.2 履约担保形式:以现金或银行保函的方式提交,在合同签订之前提交。现金及银行保函方式须满足闽建筑 〔2013〕29 号的规定。以现金形式递交的,应由中标人(联合体投标的,应由联合体牵头人)基本账户转出;以银行保函递交的,应由中标人(联合体投标的,应由联合体牵头人)账户所在银行出具(银行保函为无条件见索即付的不可撤销的保函,招标人请求付款时保函出具银行不得要求其提供证据或陈述理由、招标人向中标人发出付款通知等,须无条件付款),所需费用由中标人承担。履约担保若为银行保函方式提交的,中标人应对履约担保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若发现提供虚假材料的,中标人承担一切后果并处罚如下:①处罚违约金 10 万元;②重新提供履约担保必须以现金方式提交;③招标人如实上报行政主管部门,列入不良记录。
8.3 履约担保期限:
自本合同签订之日开始至项目竣工验收,且合同服务期限满后 120 天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ggzyfw.fujian.gov.cn和ggzyfw.fj.gov.cn)、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https://fzztb.fzsggzyjyfwzx.cn)、福州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http://www.fzztb.org)
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五四路 257 号,邮编:350000
电子邮箱:/
电话:0591-86125056,传真:/
联系人: 黄工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招标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洪山园路 68 号招标大厦 C 座 6 层,邮编:350000
电子邮箱:FJTC87538104@163.com
电话:0591-87538104,传真:/
联系人: 陈思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
网址:https://fzztb.fzsggzyjyfwzx.cn
联系电话:0591-87598415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福州市晋安区城乡建设局
地址:福州市晋安区妇女儿童活动中心3层
联系电话:0591-83640445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地址:福州市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199号(福州市规划馆三楼)
联系电话:0591-87598415、保证金咨询电话0591-838216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