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招标/资审公告
-
2补充通知
-
3交易结果公告
福州市住宅小区二次供水设施老化更新改造工程(一期)全过程咨询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 2025-06-26 |
第一章 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福州市住宅小区二次供水设施老化更新改造工程(一期)全过程咨询服务项目已由 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 榕发改审批〔2024〕76号批准建设, 项目业主为 福州市自来水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结合财政统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60%:40%。招标人为 福州市自来水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 福建大禹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的工程建设全过程咨询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福州市住宅小区二次供水设施老化更新改造工程(一期)全过程咨询服务项目
2.2 建设地点:福州市鼓楼区、台江区、晋安区、仓山区
2.3 计划总投资:
项目估算总投资 29261.86万元,其中工程费用24244.47万元。
2.4 建设规模:
包含福州市中心城区约6万户的二次供水设施改造以及约72套二次加压与调蓄供水设施改造,建设内容及规模以招标人提供的最终通过审查的施工图纸为准。
2.5 服务期限:
自本项目全过程咨询服务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竣工结算、审计(若有)结束及缺陷责任期届满之日止,总服务期暂定36个月。
2.6 项目管理目标
各项咨询成果符合现行管理规定,满足相关规定及招标人要 求,勘察设计阶段符合现行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关勘察设计规范要求;监理阶段符合相关工程监理质量标准及检验规范合格标准;投资控制目标、进度目标、质量目标、安全文明目标均满足相关规定、招标文件及招标人要求。
2.7 标段划分:(如有)/ ;
2.8 招标范围:
本项目的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包括以下内容:
(一)工程建设全过程咨询
工程报批报建服务:
项目前期准备工作、报建、报批、设计、监理等服务及相关活动进行统筹管理工作,项目前期阶段收集或编制前期报批报建类所需的材料和文本并符合相关部门的要求且应取得相应的批文;组织设计管理工作,申报各项报建审查手续。。
工程勘察设计管理,包括:
工程勘察管理:
/。
工程设计管理:
/。
其他:
/。
工程勘察设计服务,包括:
工程勘察:
/。
方案设计:
/。
初步设计:
/。
施工图设计:
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设计和项目后续阶段相关配合服务,设计成果符合国家规定的设计深度要求及当地主管部门技术审查要求。。
其他:
/。
工程造价咨询,包括:
对工程量清单编制、招标控制价编制;协助财政预算评审单位审核。。
工程招标采购咨询,包括:
工程监理招标代理:
/。
工程施工招标代理:
/。
材料设备采购招标代理:
/。
其他:
/。
施工项目管理:
具体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组织设计管理工作,申报各项报建审查手续。同时根据招标人的需要,负责统筹智能化建设和各类相关配套设施建设涉及方案与实施工作,具体以招标人授权为准。
工程监理服务:
包括准备阶段监理、施工阶段监理(除施工图范围内工程外,还需包含相关监测、检测以及满足建筑功能使用需求的设备安装调试等内容的监理)、竣工验收阶段及相关工程档案归档和结算完成。
其他:
/。
(二)其他专项咨询
项目融资咨询:
/。
信息技术咨询:
/。
风险管理咨询:
/。
项目后评价咨询:
/。
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咨询:
/。
工程保险咨询:
/。
其他: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备的资质及其等级应当满足下列条件:
(1)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工程设计资质,具体为:
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及以上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给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2)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工程监理资质,具体为:
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工程监理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其他资格:
具有承担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的能力,法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括工程造价咨询业务。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数量不超过2家,应由 负责设计咨询任务的单位为牵头人,且项目管理咨询(如有)应当由(牵头人)负责实施。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主要负责人的资格条件:
(1)咨询项目总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国家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证书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及 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高级及以上职称(工程类、工程经济类高级及以上职称)。采用联合体投标的,拟派项目总负责人应当由联合体牵头人委派。
(2)专项咨询服务负责人
项目管理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或具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高级及以上职称(职称或执业资格)。
勘察咨询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执业资格)。
设计咨询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国家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证书,且应是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中负责设计咨询任务的单位的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执业资格)。
工程监理负责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有效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执业资格),注册专业要求为
市政公用工程。
造价咨询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 国家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证书,且应是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中承担造价咨询任务的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执业资格)。
其他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 / (职称或执业资格)。
3.3 投标人“类似业绩”数量要求:0(不多于1个);“类似业绩”是指:具体要求详见第三章第一节“评标办法前附表”中“投标人类似业绩”的规定。
3.4 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项目的项目总负责人“类似业绩”数量要求:0(不多于1个);“类似业绩”是指:具体要求详见第三章第一节“评标办法前附表”中“项目总负责人类似业绩”的规定。
3.5 其他要求:
根据闽建办筑函〔2021〕10 号的要求,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4.资格审查办法、评标办法及定标方法
4.1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2 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4.3 本招标项目定标方法: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5.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06-27 09:00:00(北京时间,下同)至2025-07-03 18:00:00 通过 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https://fzztb.fzsggzyjyfwzx.cn) 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 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电子标书生成器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88000元人民币。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①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从投标人企业基本帐户汇达本项目指定账户;②或按福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年度投标保证金制度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如果年度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不足时,不足的部分按本条款①的方式补足;③或银行电子保函形式;④或电子担保保函;⑤或电子投标保证保险;或⑥根据闽发改规〔2023〕7号文件规定:“对依法必须招标且招标标的金额在1000万元以下(含1000万元)的政府投资项目,免于收取无失信记录企业投标保证金”本项目免于收取无失信记录企业投标保证金,实施免缴投标保证金承诺函制度。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5-07-23 09:40: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
7.2 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 履约担保的要求
8.1 履约担保金额:为中标合同价的 10%(联合体投标的,其履约担保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缴交)。
8.2 履约担保形式:履约担保可以选择现金、银行保函、工程担保、建设工程保证保险形式之一。
8.3 履约担保期限:
自合同生效之日起生效,在咨询服务期限届满28天后失效。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ggzyfw.fujian.gov.cn和ggzyfw.fj.gov.cn)、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https://fzztb.fzsggzyjyfwzx.cn/)、福州建设工程招投标信息网(www.fztb.org)
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州市自来水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东街104号,邮编:350001
电子邮箱:/
电话:0591-87533793,传真:/
联系人: 俞工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大禹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晋安区新店镇磐石路 18号时代广场1#东区2层,邮编:350012
电子邮箱:/
电话:0591-87621399-801,传真:0591-87620550
联系人: 林道隽、刘琳君、原丰、韩垚、叶邵伟、陈鑫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
网址:https://fzztb.fzsggzyjyfwzx.cn
联系电话:0591-87585006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福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服务中心
地址:福州市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 193 号东部办公区7号楼3 层
联系电话:0591-87822105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地址:福州市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199号(福州市规划馆三楼)
联系电话:0591-87598415、保证金咨询电话0591-83821697